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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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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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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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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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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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计算方法: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的已实现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2年11月15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当期未满2个月。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建信纯债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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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纯债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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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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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11月15日生效,截止报告日未满一年。
2、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分离交易可转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机构债、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同时本基金亦不参与可转债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除外)。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3、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58号文批准,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19日,注册资本2亿元。目前公司的股东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安金融服务公司、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65%,信安金融服务公司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25%,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10%。
公司下设综合管理部、投资管理部、专户投资部、海外投资部、交易部、研究部、创新发展部、市场营销部、专户理财部、市场推广部、人力资源管理部、基金运营部、信息技术部、风险管理部和监察稽核部,以及深圳、成都、上海、北京四家分公司。在上海设立了子公司--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成立以来,公司秉持“诚信、专业、规范、创新”的核心价值观,恪守“持有人利益重于泰山”的原则,以“建设财富生活”为崇高使命,坚持规范运作,致力成为“最可信赖、持续领先的综合性、专业化资产管理公司”。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旗下有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货币市场基金、建信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指数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建信全球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内生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新兴市场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深证基本面6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息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全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周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月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优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建信央视财经50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安心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1只开放式基金和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只封闭式基金,管理的基金资产规模共计为483.16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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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投资人,保护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制定和修订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公司防范内幕交易管理办法》、《利益冲突管理办法》等风险管控制度。公司使用的交易系统中设置了公平交易模块,一旦出现不同基金同时买卖同一证券时,系统自动切换至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本报告期,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经济走势整体弱于预期,通胀情况较为温和。市场原本期待的政府投资拉动经济复苏的局面并未出现,相反工业层面有通缩迹象,宏观调控不断指向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和影子银行的过度扩张。市场流动性方面1季度由于外汇占款净流入和春节因素较为宽松,但2季度开始央行不断收紧,6月底在外汇占款下降、打击影子银行的双重冲击下出现了史无前例的紧张。在此环境下10年期国债虽有波动,但仍处于3.5%左右历史平均水平。信用债表现良好,特别是城投债尤其受到市场追捧,以5年AA 等级为例,收益率下滑了50bp,反映债市投资者的风险偏好仍在高票息的信用资产。总体来看中债财富总指数上涨2.15%。
本基金上半年完成建仓布局,持仓结构中中票、城投、利率债的分布相对均衡,兼顾流动性和收益性。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建信纯债A基金净值增长率2.29%,波动率0.10%,建信纯债C基金净值增长率1.99%,波动率0.1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0.82%,波动率0.0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从今年以来新一届政府的政策导向看,政府对经济增速下滑的容忍度正在提高,同时进行结构改革的决心越来越大。政府在解决房地产泡沫和地方政府债务膨胀这一问题过程中,经济增速将不可避免逐步下台阶,通缩的风险将显现。而伴随这一过程的还有人民币币值高估、美元走强、新兴市场资本外流。 我们判断在这样的宏观背景下债券市场虽然有较强基本面支撑,但或面临流动性的冲击,同时在实体经济恶化过程中加大对信用风险的甄别也是机构投资者要面临的问题。
三季度本基金将继续保持相对较高的久期,同时适度降低杠杆,以灵活应对可能的流动性冲击,力争在战胜投资基准基础上为投资者贡献持续稳健的投资收益。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继续加强和完善对基金估值的内部控制程序。
公司设立的基金估值委员会为公司基金估值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基本估值政策;对公司旗下基金已采用的估值政策、方法、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督;对因经营环境或市场变化等导致需调整已实施的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负责审查批准基金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变更。估值委员会由公司分管估值业务的副总经理、督察长、投资总监、研究总监、风险管理总监、运营总监及监察稽核总监组成。
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下设基金估值工作小组,由具备丰富专业知识、两年以上基金行业相关领域工作经历、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定价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具备较强专业胜任能力的基金经理、数量研究员、风险管理人员、监察稽核人员及基金运营人员组成(具体人员由相关部门根据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进行指定)。估值工作小组负责日常追踪可能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证券的发行人、所属行业、相关市场等产生影响的各类事件,发现估值问题;提议基金估值调整的相关方案并进行校验;根据需要提出估值政策调整的建议以及提议和校验不适用于现有的估值政策的新的投资品种的估值方案,报基金估值委员会审议批准。
基金运营部根据估值委员会的决定进行相关具体的估值调整或处理,并负责与托管行进行估值结果的核对。涉及模型定价的,由估值工作小组向基金运营部提供模型定价的结果,基金运营部业务人员复核后使用。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工作小组的成员之一,在基金估值定价过程中,充分表达对相关问题及定价方案的意见或建议,参与估值方案提议的制定,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具备最终表决权。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重大利益冲突。
公司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中债收益率曲线和中债估值最终用户服务协议》,并依据其提供的中债收益率曲线及估值价格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固定收益品种进行估值(适用非货币基金)或影子定价(适用货币基金和理财类基金)。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65,806,719.20元(其中:建信纯债债券A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6,524,101.40元,建信纯债债券C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9,282,617.80元),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中关于利润分配条款的规定。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3年上半年,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实施准则、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依法安全托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对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的会计核算和应有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监管机构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基金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3年上半年,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实施准则、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在运作中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重要方面由投资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处理。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复核,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是真实、准确的。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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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告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基金份额总额2,775,674,648.60份。其中建信纯债债券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1.027元,基金份额总额641,121,787.39份;建信纯债债券基金C类基金份额净值1.024元,基金份额总额2,134,552,861.21份;
2、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2年11月15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当期未满2个月。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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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2年11月15日起生效,无上年可比期间。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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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2年11月15日起生效,无上年可比期间。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孙志晨______ ______何斌______ ____秦绪华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第1176号《关于核准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募集期限自2012年10月17日至2012年11月13日止。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16,860,580,066.57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2)第44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11月15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6,868,807,552.25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8,227,485.68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自募集期起根据认购、申购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C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投资人可自由选择认购、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但各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分离交易可转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机构债、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同时本基金亦不参与可转债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除外)。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6.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为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6.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6.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6.4.4.12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6.4.4.1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提供的指数收益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会计差错。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2年11月15日起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60% / 当年天数;
2、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约定的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项目;
3、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2年11月15日起生效,无上年可比期间。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0.20%/当年天数;
2、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2年11月15日起生效,无上年可比期间。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再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日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0.35% / 当年天数;
2、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2年11月15日起生效,无上年可比期间。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交易。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2年11月15日起生效,无上年可比期间。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未投资本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2年11月15日起生效,无上年可比期间。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2、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2年11月15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当期未满2个月。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2年11月15日起生效,无上年可比期间。
6.4.9 期末(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440,649,120.32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年6月30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080,000,000.00元,于2013年7月1日、7月5日、7月12日、7月22日先后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ii) 各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1,607,005,533.90元,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2,634,569,000.00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
(iii) 公允价值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级;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级还是第三层级。
(iv) 第三层级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7.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7.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注:1、分级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基金占基金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该只基金;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该只基金。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的规定及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租用制度》,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提供交易单元的券商的选择标准,具体如下:
(1)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管理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严格,能够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在最近一年内没有重大违规行为;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够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行业、个券等进行深入、全面的研究,能够积极、有效地将研究成果及时传递给基金管理人,能够根据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进行专项研究服务;
(4)佣金费率合理。
2、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基金管理人确定券商,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委托协议,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及通知基金托管人;
3、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新增交易单元,与同一托管行托管的基金共用原有交易单元。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8月26日
基金简称 | 建信纯债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530021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11月15日 | |
基金管理人 |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2,775,674,648.60份 |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建信纯债债券A | 建信纯债债券C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530021 | 531021 |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 641,121,787.39份 | 2,134,552,861.21份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主动的组合管理为投资人创造稳定的当期回报,并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确定投资组合久期,结合自下而上的个券选择方法构建债券投资组合。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经济周期所处阶段、利率变化趋势和信用利差变化趋势的重点分析,比较未来一定时间内不同债券品种和债券市场的相对预期收益率,在基金规定的投资比例范围内对不同久期、不同信用特征的券种及债券与现金之间进行动态调整。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路彩营 | 张建春 |
联系电话 | 010-66228888 | 010-63639180 | |
电子邮箱 | xinxipilu@ccbfund.cn | zhangjianchun@cebbank.com |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81-95533 010-66228000 | 95595 | |
传真 | 010-66228001 | 010-63639132 |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http://www.ccbfund.cn |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
基金级别 | 建信纯债债券A | 建信纯债债券C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2013年1月1日- 2013年6月30日) | 报告期(2013年1月1日 - 2013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25,631,029.74 | 74,706,654.78 |
本期利润 | 28,448,558.89 | 83,311,976.12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227 | 0.0195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2.29% | 1.99%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末( 2013年6月30日 ) |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0258 | 0.0231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658,137,597.62 | 2,185,409,528.53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027 | 1.024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一个月 | -0.29% | 0.22% | -0.61% | 0.18% | 0.32% | 0.04% |
过去三个月 | 1.18% | 0.14% | 0.12% | 0.11% | 1.06% | 0.03% |
过去六个月 | 2.29% | 0.10% | 0.82% | 0.08% | 1.47% | 0.02%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2.70% | 0.09% | 0.68% | 0.07% | 2.02% | 0.02%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一个月 | -0.39% | 0.21% | -0.61% | 0.18% | 0.22% | 0.03% |
过去三个月 | 1.09% | 0.13% | 0.12% | 0.11% | 0.97% | 0.02% |
过去六个月 | 1.99% | 0.10% | 0.82% | 0.08% | 1.17% | 0.02%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2.40% | 0.09% | 0.68% | 0.07% | 1.72% | 0.02%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朱建华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 2012年11月15日 | - | 5 | 硕士。曾任大连博达系统工程公司职员、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公司项目组长,2007年10月起任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公司评级部总经理助理,2008年8月起任国泰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研究员。朱建华于2011年6月加入本公司,历任高级债券研究员、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2年8月28日起任建信双周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11月15日起任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12月20日起任建信月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5月14日起任建信安心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黎颖芳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 2012年11月15日 | - | 12 | 硕士。2000年7月毕业于湖南大学金融保险学院,同年进入大成基金管理公司,在金融工程部、规划发展部任职。2005年11月加入本公司研究部,历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09年2月19日至2011年5月11日任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01月18日起任建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11月15日起任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资 产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140,658,894.33 | 14,306,724,376.63 | |
结算备付金 | 30,783,275.43 | 750,747.99 | |
存出保证金 | 41,541.51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241,574,533.90 | 314,261,517.26 | |
其中:股票投资 | - | - | |
基金投资 | - | - | |
债券投资 | 4,241,574,533.90 | 314,261,517.26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2,244,824,697.23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20,000,000.00 | |
应收利息 | 88,102,588.98 | 85,614,427.89 | |
应收股利 | - | - | |
应收申购款 | 20,282,587.02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其他资产 | 50,100.36 | - | |
资产总计 | 4,521,493,521.53 | 16,972,175,767.0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520,649,120.32 | 20,000,000.00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134,047,856.21 | - | |
应付赎回款 | 18,877,982.38 | -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1,740,515.54 | 8,594,883.41 | |
应付托管费 | 580,171.84 | 2,864,961.15 |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735,095.48 | 4,445,571.80 | |
应付交易费用 | 47,225.40 | 6,777.13 | |
应交税费 | - | - | |
应付利息 | 993,079.34 | - | |
应付利润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其他负债 | 275,348.87 | 51,506.36 | |
负债合计 | 1,677,946,395.38 | 35,963,699.85 |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2,775,674,648.60 | 16,868,807,552.25 | |
未分配利润 | 67,872,477.55 | 67,404,514.9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843,547,126.15 | 16,936,212,067.1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521,493,521.53 | 16,972,175,767.00 |
项 目 | 附注号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一、收入 | 158,528,624.46 | |
1.利息收入 | 132,101,941.23 |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18,218,676.26 | |
债券利息收入 | 102,029,206.49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11,854,058.48 | |
其他利息收入 |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14,369,870.52 |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 |
基金投资收益 | - | |
债券投资收益 | 14,369,870.52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
股利收益 | -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422,850.49 |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633,962.22 | |
减:二、费用 | 46,768,089.45 | |
1.管理人报酬 | 17,082,630.93 | |
2.托管费 | 5,694,210.28 | |
3.销售服务费 | 7,743,540.76 | |
4.交易费用 | 67,239.39 | |
5.利息支出 | 15,886,978.58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15,886,978.58 | |
6.其他费用 | 293,489.51 | |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1,760,535.01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1,760,535.01 |
项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16,868,807,552.25 | 67,404,514.90 | 16,936,212,067.15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 | 111,760,535.01 | 111,760,535.01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14,093,132,903.65 | -111,292,572.36 | -14,204,425,476.01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1,631,822,697.58 | 28,088,813.31 | 1,659,911,510.89 |
2.基金赎回款 | -15,724,955,601.23 | -139,381,385.67 | -15,864,336,986.90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2,775,674,648.60 | 67,872,477.55 | 2,843,547,126.15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
项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17,082,630.93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9,301,329.31 |
项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5,694,210.28 |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 |||
建信纯债债券A | 建信纯债债券C | 合计 | |
中国建设银行 | - | 6,611,820.19 | 6,611,820.19 |
中国光大银行 | - | 205,019.58 | 205,019.58 |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537,481.59 | 537,481.59 |
合计 | - | 7,354,321.36 | 7,354,321.36 |
关联方 名称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中国光大银行 | 140,658,894.33 | 776,210.75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回购到期日 | 期末估值单价 | 数量(张) | 期末估值总额 |
120419 | 12农发19 | 2013年7月1日 | 99.52 | 850,000 | 84,592,000.00 |
130214 | 13国开14 | 2013年7月1日 | 100.16 | 1,000,000 | 100,160,000.00 |
120015 | 12附息国债15 | 2013年7月1日 | 98.89 | 2,200,000 | 217,558,000.00 |
130205 | 13国开05 | 2013年7月1日 | 101.83 | 530,000 | 53,969,900.00 |
合计 | - | - | - | - | 456,279,900.00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 | - |
其中:股票 | - | -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4,241,574,533.90 | 93.81 |
其中:债券 | 4,241,574,533.90 | 93.81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171,442,169.76 | 3.79 |
6 | 其他各项资产 | 108,476,817.87 | 2.40 |
7 | 合计 | 4,521,493,521.53 | 100.00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390,909,254.00 | 13.75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833,828,000.00 | 29.32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752,140,000.00 | 26.45 | |
4 | 企业债券 | 2,023,927,279.90 | 71.18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330,198,000.00 | 11.61 |
6 | 中期票据 | 662,715,000.00 | 23.31 |
7 | 可转债 | - | -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4,241,574,533.90 | 149.16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20015 | 12附息国债15 | 2,200,000 | 217,558,000.00 | 7.65 |
2 | 041358003 | 13广汇汽车CP001 | 1,500,000 | 150,045,000.00 | 5.28 |
3 | 1280101 | 12中石油06 | 1,300,000 | 129,792,000.00 | 4.56 |
4 | 130404 | 13农发04 | 1,100,000 | 109,824,000.00 | 3.86 |
5 | 130205 | 13国开05 | 1,000,000 | 101,830,000.00 | 3.58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1 | 存出保证金 | 41,541.51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88,102,588.98 |
5 | 应收申购款 | 20,282,587.02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50,100.36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108,476,817.87 |
份额级别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
建信纯债债券A | 7,852 | 81,650.76 | 69,330,833.98 | 10.81% | 571,790,953.41 | 89.19% |
建信纯债债券C | 19,763 | 108,007.53 | 390,708,849.88 | 18.30% | 1,743,844,011.33 | 81.70% |
合计 | 27,615 | 100,513.30 | 460,039,683.86 | 16.57% | 2,315,634,964.74 | 83.43% |
项目 | 份额级别 |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 建信纯债债券A | - | 0.00% |
建信纯债债券C | 19,646.37 | 0.00% | |
合计 | 19,646.37 | 0.00% |
项目 | 建信纯债债券A | 建信纯债债券C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11月15日)基金份额总额 | 1,910,951,565.10 | 14,957,855,987.15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1,910,951,565.10 | 14,957,855,987.15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594,150,148.11 | 1,037,672,549.47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1,863,979,925.82 | 13,860,975,675.41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641,121,787.39 | 2,134,552,861.21 |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2013年6月20日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一致同意副总经理张延明离职,我公司于2013年6月20日正式上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和北京证监局备案,并于2013年6月21日获得中国基金业协会的备案文件。我公司于2013年6月22日对外公告,张延明于2013年6月20日正式离职。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
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以及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
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本报告期内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改变。 |
本报告期未发生公司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处罚或公开谴责,以及被财政、外汇和审计等部门施以重大处罚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的稽查和处罚。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数量 | 股票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中金公司 | 1 | - | - | - | - | - |
国联证券 | 1 | - | - | - | - | - |
兴业证券 | 1 | - | - | - | - | - |
券商名称 | 债券交易 | 债券回购交易 | 权证交易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 |
中金公司 | 9,834,518.67 | 2.25% | - | - | - | - |
国联证券 | - | - | - | - | - | - |
兴业证券 | 427,733,193.54 | 97.75% | 65,713,000,000.00 | 100.00% | - | - |
2013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