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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3-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鑫龙电器 公告编号:2013-035

      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鑫龙电器股票代码002298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汪宇朱文
    电话0553-57726270553-5772627
    传真0553-53126880553-5772865
    电子信箱xinlongdsb@126.comzhuwen888@126.com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405,684,040.07513,996,779.40-21.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2,390,620.8647,206,942.5832.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30,792,998.0546,947,708.92-34.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7,145,497.5118,173,544.44-5.6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230.14316.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5110.14127.0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19%8.21%-3.02%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2,092,487,733.092,031,181,429.053.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258,293,530.951,163,542,768.838.14%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21,44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束龙胜境内自然人20.65%85,467,34673,100,509  
    芜湖市鑫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8.87%36,720,9360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境内非国有法人3.7%15,309,4000  
    合肥世纪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47%14,347,2000  
    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27%13,540,5120  
    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02%12,497,4860  
    昆明盈鑫叁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2.66%11,000,00011,000,000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22L-CT001深其他2.42%10,000,00010,000,000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28%9,437,1960  
    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1.93%8,000,0008,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束龙胜为芜湖市鑫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束龙胜持有本公司20.65%的股份,通过持有芜湖市鑫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99.88%的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8.87%的股份,合并持有本公司29.52%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知公司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自公司上市以来,勤勉履行各项职责,不断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与盈利能力,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截止报告期日,公司注册资本为41,384.83万元,主要从事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工业过程控制及监控系统、计算机应用服务与综合信息网络工程、电子声像工程、各种智能化系统和技术防范工程设计、制造、施工、安装、维修、调试、销售与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和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5,684,040.07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1.07%;营业利润35,814,516.83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5.68%;利润总额72,988,190.7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37%;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390,620.8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16%。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的重点工作如下:

    1、募集资金

    2012年7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公司2012年8月8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3年1月23日己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门账户。2013年1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到期全额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股权激励行权情况

    2013年4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调整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首次授予127名激励对象中有101名激励对象申请选择本次行权,行权数量为497.93万股,行权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13年6月21日。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08,869,000股变更为413,848,300股。

    3、完成2012年度利润分配

    2013年4月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经2013年5月6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公司股权激励第一期第一次行权增加股份至413,848,300股,故在保持派发现金8,177,380元不变,所以现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变化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3,848,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9759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于2013年7月1日完成了对2012年度权益分派。

    4、报告期内,公司收到芜湖市鸠江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给予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创新奖励和产业技术升级补助的通知》(鸠经计[2013]26号),为鼓励和支持公司发展新兴产业,进一步实现产业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给予我公司创新奖励和产业技术升级补助3304.7077万元。

    5、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安徽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下达2013年创新型企业奖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财教[2013]506号),为表彰先进,激励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增强竞争能力,给予我公司创新型企业奖励100万元。

    6、报告期内,公司为拓展市场,与湖北祥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吴建华、湖南金龙电缆有限公司、湖北世纪华鑫电力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武汉和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以货币方式出资设立湖北祥华鑫龙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出资分三期到位,首期到位300万元,其中:湖北祥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90万元,占实收资本的30%;本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75万元,占实收资本的25%。目前,第一期出资己到位。

    7、报告期内,公司及另外二家企业委托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联合发行的“芜湖市2012年度第一期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票据简称:12 芜湖SMECN1)进行了跟踪评级。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在对本公司2013年以来的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芜湖市中小企业集合票据201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本次跟踪评级结果为:中诚信国际维持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未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动。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束龙胜

     201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