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3-042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8月14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2013年8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在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三路1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崔咪芬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周新基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㈠、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㈡、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㈢、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管理及实际发展需要,公司已搬迁至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三路12号办公,为了进一步理顺关系,提高管理效率,公司决定将注册地址由“如东县马塘镇建设路40号”变更为“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三路12号”。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㈣、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顺利完成搬迁,决定将注册地址由“如东县马塘镇建设路40号”变更为“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三路12号”,因此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也将作如下修改:
第五条 公司住所:如东县马塘镇建设路40号
邮政编码:226401
修改为:公司住所: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三路12号
邮政编码:226407
本议案将以《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前提,若《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未获得通过,则本议案也不得通过。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㈤、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议案》;
因实施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董事会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总数由285.6万份调整为428.4万份,行权价格由13.50元调整为8.97元。
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就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调整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董事、总经理朱建军先生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㈥、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购买南通万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科技大楼的议案》;
公司拟购买万通食品科技大楼及相关土地使用权交易事项,因政策性因素影响将不能及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决定放弃购买南通万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科技大楼。
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放弃购买南通万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科技大楼的公告》。
㈦、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管理层的工作分工情况,鉴于副总经理夏建华先生工作分工发生变化,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陈兵先生兼任董事会秘书,公司决定常务副总经理夏建华先生的薪酬标准由年薪19.8万元(含税)调整为25.2万元(含税)、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兵先生的薪酬标准由年薪19.8万元(含税)调整为23.4万元(含税)。薪酬实行年薪制,按月平均发放,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㈧、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3年9月12日下午13:30,在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三路12号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三、四项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3-044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08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80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562,4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8,736,6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3,703,4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14日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10)第1483号”《验资报告》确认。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件精神,2010年度本公司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7,825,000.00元从发行费用中调出,计入当期损益,最终确认的发行费用金额为30,911,600.00元,最终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31,528,400.00元,最终确定增加的资本公积总额为509,728,400.00元。公司已于2011年4月7日将7,825,000.00元由自有资金账户转入超额募集资金账户。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计划对2个具体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共计155,000,000.00元,超额募集资金为376,528,400.00元。
2、本公司以前年度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44,018,998.97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16,340,760.96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7,820.90元。
本报告期内,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4,638,006.44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2,954,954.80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2,453.72元。此外,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元。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98,657,005.41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19,295,715.76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10,274.62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52,156,835.73元(含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08年7月1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7月25日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制度,2010年12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该制度进行了修订,12月25日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申请和审批手续。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2010年6月10日公司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南大街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已经遵照履行。
3、2011年度由于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对电脑系统进行升级,所有对公单位在中国银行开立的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发生了变更,由原来的18位账号统一变更为12至17位的新账号,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也因此发生了相应的变更。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由840423560908095001变更为480658228539。
4、募投项目“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生产线搬迁扩建项目二期工程”的募集资金,已置换预先已投入该项目的自筹资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南大街支行326008608018170068068专户中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7月支付完毕。2010年9月,该账户利息收入12,500.00元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余额12,455.00元转入超额募集资金账户,该账户变更为一般资金账户。
5、为了提高资金存款收益,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如东支行、中国银行如东支行开设了从属于募集资金账户的定期存款账户、通知存款账户,以上账户均纳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不得用于结算或提取现金,到期后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其中中国银行如东支行定期存款账户的账号也于2011年度因系统升级由840423560908211001变更为513158236957。
6、募集资金收支及存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支出及实际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收支表
单位:元
项 目 | 期初募集 资金余额 | 本期 累计使用 | 本期累计支付手续费 | 本期累计 利息收入 | 募集资金 余 额 |
新增年产15,000吨三氯吡啶醇钠扩建项目(变更后) | 87,284,811.85 | 47,331,389.11 | 1,770.22 | 710,080.10 | 40,661,732.62 |
超额募集资金 | 116,557,529.24 | 7,306,617.33 | 683.50 | 2,244,874.70 | 111,495,103.11 |
合 计 | 203,842,341.09 | 54,638,006.44 | 2,453.72 | 2,954,954.80 | 152,156,835.73 |
说明:公司于2011年度变更“年产500吨7-苯乙酰胺基-3-氯甲基头孢烷酸对甲氧苄酯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10,5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增年产15,000吨三氯吡啶醇钠扩建项目”。相关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四节。
账户余额表
单位:元
项 目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户类型 | 募集资金余额 | 存款方式 |
新增年产15,000吨三氯吡啶醇钠扩建项目(变更后)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 | 32001647340052500818 | 募集资金专户 | 661,732.62 | 活期存款 |
32001647340049500818 | 定期存款账户 | 20,000,000.00 | 定期存款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0.00 | - | |||
超额募集资金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 | 480658228539 | 募集资金专户 | 1,495,103.11 | 活期存款 |
513158236957 | 定期存款账户 | 75,000,000.00 | 定期存款 | ||
七天通知存款账户 | 5,000,000.00 | 通知存款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0.00 | — | |||
合 计 | — | — | — | 152,156,835.73 | —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0年9月13日,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年产4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投资募投项目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后续扩建的议案》,决定使用8,050万元超额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年产4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使用4,200万元超额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7-ADCA)后续扩建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年产4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实际使用超额募集资金378,000.00元,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已使用68,073,024.30元。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7-ADCA)后续扩建项目由于市场原因,公司经审慎考虑,暂未投资建设。
2、2011年3月26日,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320万m2锂电池隔膜项目的议案》,决定使用8,720.34万元超额募集资金以及1,115.6万元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年产1,320万m2锂电池隔膜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年产1,320万m2锂电池隔膜项目实际使用超额募集资金6,928,617.33元,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已使用50,240,465.28元。
3、2013年4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2013年4月15日至2014年4月14日)。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已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1年7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决定变更“年产500吨7-苯乙酰胺基-3-氯甲基头孢烷酸对甲氧苄酯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10,5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增年产15,000吨三氯吡啶醇钠扩建项目”,其余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2011年8月3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年产15,000吨三氯吡啶醇钠扩建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7,331,389.11元,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已使用71,343,515.83元。
具体变更情况见本报告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3,152.84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463.8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9,865.7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50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9.75%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生产线搬迁扩建项目二期工程 | 否 | 5,000.00 | 5,000.00 | 0 | 5,000.00 | 100.00 | 2012年12月31日 | 313.90 | 否 | 否 | |
年产500吨7-苯乙酰胺基-3-氯甲基头孢烷酸对甲氧苄酯项目 | 是 | 10,500.00 | — | — | — | — | — | — | — | 是 | |
变更后 | — | 10,500.00 | 4,733.14 | 7,134.35 | 67.95 | 2013年12月31日 | — | —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5,500.00 | 15,500.00 | 4,733.14 | 12,134.35 | 78.29 | — | 313.90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年产4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 | 否 | 8,050.00 | 8,050.00 | 37.80 | 6,807.3 | 84.56 | 2012年2月1日 | 238.76 | 是 | 否 | |
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后续扩建项目 | 否 | 4,200.00 | 4,200.00 | 0 | 0 | 0 | 2014年6月30日 | — | — | 否 | |
年产1,320万m2锂电池隔膜项目 | 否 | 8,720.34 | 8,720.34 | 692.86 | 5,024.05 | 57.61 | 2014年6月30日 | — | — | 否 | |
归还银行贷款 | — | 10,900.00 | 10,900.00 | 0 | 10,900.00 | 100.00 | — | —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 | 5,000.00 | 5,000.00 | 0 | 5,000.00 | 100.00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36,870.34 | 36,870.34 | 730.66 | 27,731.35 | 75.21 | — | 238.76 | — | — | |
合计 | — | 52,370.34 | 52,370.34 | 5,463.80 | 39,865.70 | 76.12 | — | 552.66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关于募投项目“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生产线搬迁扩建项目二期工程”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该项目计划在一期工程(即搬迁完成并扩建至1,000吨产能)的基础上,实施二期工程建设,扩产1,000吨,达到2,000吨的生产能力。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于2010年5月份完成二期工程的建设投资,并逐步投产。2012年底总生产能力已达到2,000吨,但由于产能尚未完全释放,项目达产率偏低,因此暂未达到预计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7-苯乙酰胺基-3-氯甲基头孢烷酸对甲氧苄酯的下游产品为高档药品,在公司拟利用募集资金组织实施该募投项目之前,国内外竞争对手纷纷进行了大幅度的扩产。随着产能的不断释放,其先入优势和规模优势较为明显,该产品市场集中度越来越高。该项目可行性发生了较为重大的变化,公司管理层经慎重考虑分析,为了有效防范投资风险,降低市场开拓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2011年7月公司决定变更该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投资建设“新增年产15,000吨三氯吡啶醇钠扩建项目”。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提交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使用超募资金8,050万元投资建设“年产4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使用超募资金4,200万元投资建设“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后续扩建项目”。报告期内,年产4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实际投入37.8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已投入6,807.3万元。该项目于2012年2月达到设计产能年产400吨六氟磷酸锂的生产能力。报告期内生产经营情况基本正常。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7-ADCA)后续扩建项目由于市场原因,公司经审慎考虑,暂未投资建设。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提交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使用8,720.34万元超额募集资金以及1,115.6万元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年产1,320万m2锂电池隔膜项目。报告期内,该项目实际投入692.86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已投入5,024.05万元。该项目公司计划新建两条生产线,报告期内第一条生产线于4月份安装调试结束,进入试生产阶段,目前试生产产品自检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已达标,已送多家客户检测、试用。第二条生产线尚未开始生产装置的安装建设。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充分考虑了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发展战略后,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生产线搬迁扩建项目二期工程”。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鉴证报告》,截至2010年5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81,568,708.49元。公司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超出原先测算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主要原因为: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导致公司在设备采购、环保投入、配套流动资金等方面的投入超出原先测算金额。公司董事会决议以“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生产线搬迁扩建项目二期工程”募集资金5,0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该项目的自筹资金5,000万元。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在2010年度实际已置换5,000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拟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自2011年9月28日至2012年3月27日)。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未使用该笔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和超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2013年4月15日至2014年4月14日)。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已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超募资金项目结余金额:“年产4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结余1,242.70万元;“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后续扩建项目”结余4,200.00万元;“年产1,320万m2锂电池隔膜项目”结余3,696.29万元;未作使用计划的超募资金为782.50万元。超募资金账户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1,228.02万元。(上述结余中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万元) 结余原因: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尚未完工;完工项目部分设备采购质量保证金等款项暂未支付。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215.68万元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9,500.00万元以定期存款存放; 500.00万元存放于公司开设的通知存款账户上;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表中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为净利润数。
附件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 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新增年产15,000吨三氯吡啶醇钠扩建项目 | 年产500吨7-苯乙酰胺基-3-氯甲基头孢烷酸对甲氧苄酯项目 | 10,500.00 | 4,733.14 | 7,134.35 | 67.95 | 2013年12月31日 | — | — | 否 |
合计 | — | 10,500.00 | 4,733.14 | 7,134.35 | 67.95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分具体项目) | 三、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项目的变更情况进行了披露,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7月19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项目按序时进度进行,目前主要设备已安装结束,后期安装正加紧进行中。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3-045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购买南通万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科技大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放弃购买南通万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科技大楼。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3年5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南通万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科技大楼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3,900万元购买南通万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食品”)项下科技大楼及相关土地使用权,用作公司办公和科研场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5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南通万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科技大楼的公告》。
2013年8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购买南通万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科技大楼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拟购买万通食品科技大楼及相关土地使用权交易事项,因政策性因素影响将不能及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决定放弃购买万通食品科技大楼及相关土地使用权。
二、放弃购买的原因
根据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东政办发[2008]1号)《关于转发<县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工业项目用地转让手续办理操作办法>的通知》精神,办理项目用地转让须有新的建设项目,并已立项审批。同时,原项目所享受的各项优惠奖励或补贴必须先退还。公司购买万通食品项下科技大楼及相关土地使用权,主要是用作办公和科研场所,目前尚没有明确的建设项目。因此,公司本次拟购买万通食品科技大楼及相关土地使用权交易事项,因政策性因素影响将不能及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登记手续。
三、放弃购买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未支付相关购买资金,放弃购买万通食品科技大楼及相关土地使用权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办公和科研场所仍然设在公司主厂区,具体地址为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三路12号,公司除为科研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提供相应的研发、办公场所及配套设施外,还将为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交通、生活等服务设施。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3-046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2011年11月28日,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上述会议后,公司将有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申请材料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011年12月20 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无异议,并予以备案。
2012年2月7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12年2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为2012年2月8日。
2012年2月29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九九JLC1,期权代码:037578。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400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366万份,预留34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91名,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1名,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90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3.55元。
2012年7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谌志鹏离职及公司实施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形,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期权总数由400万份调整为397.5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66万份调整为363.5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91人调整为90人,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3.55元调整为13.50元。
201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进行调整以及第一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鉴于原激励对象王晓军、樊桂华已离职,分别取消二人已获授的股票期权5万份、1.5万份,并对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进行相应调整;由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数量即获授期权总量(357万份)的20%计71.4万份由公司注销;由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已超过规定的授予期限,将不再确定并授予激励对象。本次应合计注销已授予的股票期权77.9万份,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90人调整为88人,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85.6万份,预留的34万份股票期权将不再确定并授予激励对象。
2013年6月14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已获授期权以及已辞职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合计注销股票期权80.4万份,剩余数量为285.6万份。
二、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情况
2013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232,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1,61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年度。同时,按每10股转增5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116,100,000 股。经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348,300,000股。公司已于2013年6月19日实施完毕上述权益分派方案。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1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议案》,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的情况
Q=Q0×(1+n)=285.6×(1+0.5)=428.4万份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2、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况
(1)派息
P=P0-V=13.50-0.05=13.45元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P=P0÷(1+n)=13.45÷(1+0.5)=8.97元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本事项调整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总数由285.6万份调整为428.4万份,期权行权价格由13.50元调整为8.97元。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不涉及股权激励对象的调整。
四、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调整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调整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因实施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董事会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股权激励股票期权实施、授予与行权》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总数由285.6万份调整为428.4万份,行权价格由13.50元调整为8.97元。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以及《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3-047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9月12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9月12日下午13:30开始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9月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并参与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与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三路12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不接受电话登记。
4、 登记时间:2013年9月9日,上午7:30-11:30,下午13:00-17:00。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⑴、联系地址:公司证券投资部(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三路12号)
⑵、邮编:226407
⑶、联系人:陈兵先生、葛家汀先生
⑷、联系电话(兼传真):0513-84415116
⑸、邮箱: jjjkjgjt@163.com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股东登记表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 序号 | 表决事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 |||
2 |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说明: 请在“表决事项”栏目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 “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 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备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证件号码一项中填写营业执照号码。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本公司(或本人)持有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现登记参加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持有股份数:
联系电话:
日期: 2013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3-048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8月14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13年8月2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三路12号)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钱红林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㈠、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要求,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同意《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议案》;
因实施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董事会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期权总数由285.6万份调整为428.4万份,行权价格由13.50元调整为8.97元。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2、3号》、《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股权激励股票期权实施、授予与行权》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购买南通万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科技大楼的议案》。
公司拟购买万通食品科技大楼及相关土地使用权交易事项,因政策性因素影响将不能及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决定放弃购买南通万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科技大楼。由于公司尚未支付相关购买资金,监事会认为:放弃购买的决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㈡、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