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路演回放
  • 4:焦点
  • 5:焦点
  • 6:财经新闻
  • 7:海外
  • 8:金融货币
  • 9:证券·期货
  • 10:证券·期货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纵深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动向
  • A5:公司·地产
  • A6:信息披露
  • A7:研究·数据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37:信息披露
  • A138:信息披露
  • A139:信息披露
  • A140:信息披露
  • A141:信息披露
  • A142:信息披露
  • A143:信息披露
  • A144:信息披露
  • A145:信息披露
  • A146:信息披露
  • A147:信息披露
  • A148:信息披露
  • A149:信息披露
  • A150:信息披露
  • A151:信息披露
  • A152:信息披露
  • A153:信息披露
  • A154:信息披露
  • A155:信息披露
  • A156:信息披露
  • A157:信息披露
  • A158:信息披露
  • A159:信息披露
  • A160:信息披露
  • A161:信息披露
  • A162:信息披露
  • A163:信息披露
  • A164:信息披露
  • A165:信息披露
  • A166:信息披露
  • A167:信息披露
  • A168:信息披露
  • A169:信息披露
  • A170:信息披露
  • A171:信息披露
  • A172:信息披露
  • A173:信息披露
  • A174:信息披露
  • A175:信息披露
  • A176:信息披露
  • A177:信息披露
  • A178:信息披露
  • A179:信息披露
  • A180:信息披露
  • A181:信息披露
  • A182:信息披露
  • A183:信息披露
  • A184:信息披露
  • A185:信息披露
  • A186:信息披露
  • A187:信息披露
  • A188:信息披露
  • A189:信息披露
  • A190:信息披露
  • A191:信息披露
  • A192:信息披露
  • A193:信息披露
  • A194:信息披露
  • A195:信息披露
  • A196:信息披露
  • A197:信息披露
  • A198:信息披露
  • A199:信息披露
  • A200:信息披露
  • A201:信息披露
  • A202:信息披露
  • A203:信息披露
  • A204:信息披露
  • A205:信息披露
  • A206:信息披露
  • A207:信息披露
  • A208:信息披露
  • A209:信息披露
  • A210:信息披露
  • A211:信息披露
  • A212:信息披露
  • A213:信息披露
  • A214:信息披露
  • A215:信息披露
  • A216:信息披露
  • A217:信息披露
  • A218:信息披露
  • A219:信息披露
  • A220:信息披露
  • A221:信息披露
  • A222:信息披露
  • A223:信息披露
  • A224:信息披露
  • A225:信息披露
  • A226:信息披露
  • A227:信息披露
  • A228:信息披露
  • A229:信息披露
  • A230:信息披露
  • A231:信息披露
  • A232:信息披露
  • A233:信息披露
  • A234:信息披露
  • A235:信息披露
  • A236:信息披露
  • A237:信息披露
  • A238:信息披露
  • A239:信息披露
  • A240:信息披露
  • A241:信息披露
  • A242:信息披露
  • A243:信息披露
  • A244:信息披露
  • A245:信息披露
  • A246:信息披露
  • A247:信息披露
  • A248:信息披露
  • A249:信息披露
  • A250:信息披露
  • A251:信息披露
  • A252:信息披露
  • A253:信息披露
  • A254:信息披露
  • A255:信息披露
  • A256:信息披露
  • A257:信息披露
  • A258:信息披露
  • A259:信息披露
  • A260:信息披露
  • A261:信息披露
  • A262:信息披露
  • A263:信息披露
  • A264:信息披露
  • A265:信息披露
  • A266:信息披露
  • A267:信息披露
  • A268:信息披露
  • A269:信息披露
  • A270:信息披露
  • A271:信息披露
  • A272:信息披露
  • A273:信息披露
  • A274:信息披露
  • A275:信息披露
  • A276:信息披露
  • A277:信息披露
  • A278:信息披露
  • A279:信息披露
  • A280:信息披露
  • A281:信息披露
  • A282:信息披露
  • A283:信息披露
  • A284:信息披露
  • A285:信息披露
  • A286:信息披露
  • A287:信息披露
  • A288:信息披露
  • 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13年8月27日   按日期查找
    A11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116版:信息披露
    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3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3月26日;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期末基金份额总额。其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的已实现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扣除未实现部分)。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A

    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C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3月26日。

    (2)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1]8号文批准,于2001年5月22日成立,公司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为: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60%、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Nikko Asset Management Co., Ltd.)40%。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管理的基金共有二十只:一只封闭式基金,即融通通乾封闭基金;十九只开放式基金,即融通新蓝筹混合基金、融通债券基金、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融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融通行业景气混合基金、融通巨潮100指数基金(LOF)、融通易支付货币基金、融通动力先锋股票基金、融通领先成长股票基金(LOF)、融通内需驱动股票基金、融通深证成份指数基金、融通四季添利债券基金、融通创业板指数基金、融通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基金、融通岁岁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基金、融通丰利四分法(QDII-FOF)基金、融通七天理财债券基金、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基金和融通通泰保本混合基金。其中,融通债券基金、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和融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同属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此外,公司还开展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任职日期根据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填写;证券从业年限以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工作的时间为计算标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直坚持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原则,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保证公平交易制度的严格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对报告期内不同时间窗下(1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各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价差均处于合理范围之内。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制度。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发生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今年以来,宏观经济保持温和增长。投资增速维持在较高水平;消费增速保持稳定;进出口增速有所下滑;通胀则受制于去产能的大环境而保持低位。货币政策方面,央行采取了稳健的货币政策。年初外汇占款有所增加,M2增速较快,央行重启央票以应对货币的快速扩张。监管层加大了对债券市场违规行为的清理。

    一季度,可转债市场受流动性宽松以及经济增速反弹的推动,延续了去年以来的上涨行情,并在春节前后到达高点。3月份,经济复苏预期有所消退,可转债市场企稳下行。二季度,可转债走势出现较大波动。4月份,经济数据低于预期,监管层清理债券市场违规行为,可转债受基本面和流动性双重打压而呈下跌走势。5月份,流动性压力缓解,高层表态支持经济增长,可转债跟随权益市场上行。6月份,市场流动性超预期收紧,可转债遭到抛售,价格大幅下跌。6月末,央行发文维稳资金面,可转债再度企稳上行。

    投资方面,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基金于3月末成立。封闭期内,基金主要以协议存款为主。开放申赎后,基金采取了逢低吸纳、均匀建仓的投资策略。组合在可转债下跌的4月份开始逐步建仓,将仓位控制在较低的水平的同时,将剩余资金投向短融中票以积累安全垫;5月份可转债市场上涨幅度过大,我们判断风险大于机会,放慢了建仓节奏;6月份可转债大幅下跌,我们判断可转债投资价值显现,开始逢低吸纳,加快建仓。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40%,C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5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7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预计经济增长仍然维持平稳,政府托底期权大概率能保证经济增速维持在7以上。通胀同比有望小幅反弹,但反弹幅度可能不会太大。资金面方面,由于外汇占款有所下滑,央行的政策取向偏中性,超额存款准备金的补充来源不多,资金面可能比上半年有所收紧。总体而言,虽然流动性难以回到上半年宽松的格局,但是仍处于改善过程中,在流动性层面权益市场表现将获得支撑。目前市场对经济的看法比较悲观,如果经济下行压力过大,政策将出台政策稳增长,有利于发挥可转债防守反击的特性。从估值而言,当前转债市场仍处于债性区间,能够给可转债比较充分的价格保护,预计下半年转债市场有望迎来良好的投资机会。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估值业务严格按照《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原则和程序》进行,公司设立由研究部、风险管理部、登记清算部和监察稽核部指定人员共同组成的估值委员会,通过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参考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等一种或多种方式的有效结合,减少或避免估值偏差的发生。估值委员会的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委员会成员不包含基金经理。

    估值委员会定期对经济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证券发行机构是否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以及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修订须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方可实施。基金在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时,应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其中研究部负责定期对经济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证券发行机构是否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以及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风险管理部负责估值方法的研究、价格的计算及复核,登记清算部进行具体的估值核算并计算每日基金净值,每日对基金所投资品种的公开信息、基金会计估值方法的法规等进行搜集并整理汇总,供估值委员会参考,监察稽核部负责基金估值业务的事前、事中及事后的审核工作。基金经理不参与估值决定,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亦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与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约定,对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3月26日至2013年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报告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基金份额总额354,537,191.73份; 其中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A基金份额净值0.976元,基金份额为188,861,461.81份; 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C基金份额净值0.975元,基金份额为165,675,729.92份。

    (2)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3月26日。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3月26日至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3月26日至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奚星华______ _____朱建华______ _刘美丽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12]第1632号《关于核准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1,308,997,450.88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3)第15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3月2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309,454,237.09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456,786.21份基金份额,其中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A基金份额总额为609,083,422.93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25,375.05份基金份额; 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C基金份额总额为700,370,814.16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31,411.16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普中国可转债价格指数×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3月26日至6月30日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期为2013年3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各类应付款项等。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以及处置时产生的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6.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6.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2013年1月1日以前,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租用关联方的交易单元。

    6.4.8.1 关联方报酬

    6.4.8.1.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50%/当年天数。

    6.4.8.1.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当年天数。

    6.4.8.1.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6.4.8.2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2.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2.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6.4.8.3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6.4.8.4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1、本基金本报告期均未买入管理人、托管人的控股股东在承销期内担任副主承销商或分销商所承销的证券;

    2、本基金本报告期均未买入管理人、托管人的主要股东(非控股)在承销期承销的证券。

    6.4.8.5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6.4.9 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6.4.10 期末(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10.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10.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6.4.10.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00,000,000.00元,于2013年7月1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买入股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卖出股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买卖股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9.2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7.9.3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9.4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注:(1)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0;

    (2)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更。

    (2)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更。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在本报告期内无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投资策略在本报告期未发生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基金选择代理本公司所管理的基金进行证券买卖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资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处罚;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2、选择代理本公司所管理的基金进行证券买卖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的程序包括以下四个步骤:

    (1)券商服务评价;

    (2)拟定租用对象。由研究部根据以上评价结果拟定备选的券商;

    (3)上报批准。研究部将拟定租用对象上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4)签约。在获得批准后,按公司签约程序代表公司与确定券商签约。

    3、交易单元变更情况

    本基金交易单元均为本报告期新增。

    基金简称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
    基金主代码16162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3月26日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54,537,191.7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A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161624161625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188,861,461.81份165,675,729.92份

    投资目标本基金为增强型指数基金,对指数投资部分,采用最优复制法的投资策略,按照成份券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本基金对主动投资部分,采取积极配置策略,利用可转债兼具债券和股票的特性,力争实现在控制基金资产下跌风险和保证投资组合流动性的基础上,为投资者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健收益。
    投资策略本基金为增强型指数基金,对指数投资部分,采用最优复制法的投资策略,主要以标的指数的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构成为基础,综合考虑跟踪效果、操作风险等因素构建组合,并根据本基金资产规模、日常申购赎回情况、市场流动性以及交易所可转债交易特性等情况,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调整,以保证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对主动投资部分,采取积极配置策略,力争在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基础上,获取超越基准的业绩表现。如果未来可转债市场出现流动性不足、券种数量下降或其它不可预见的异常情况,导致本基金无法有效对指数进行跟踪和合理配置,本基金可选择在主动投资部分适当增加对其它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以作为对可转债投资的临时性替代。
    业绩比较基准标普中国可转债价格指数×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债券型指数基金,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低风险、较低收益的品种。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涂卫东李芳菲
    联系电话(0755)26948666(010)66060069
    电子邮箱service@mail.rtfund.comlifangfei@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3-8088、(0755)2694808895599
    传真(0755)26935005(010)63201816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rtfund.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处、基金托管人处

    基金级别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A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C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13年3月26日 - 2013年6月30日)报告期(2013年3月26日 - 2013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1,878,561.441,781,556.62
    本期利润-3,724,776.11-3,487,012.4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101-0.008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2.40%-2.5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 2013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237-0.025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84,379,172.58161,495,567.6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9760.975

    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3.46%0.74%-5.59%1.05%2.13%-0.31%
    过去三个月-2.40%0.43%-3.37%0.75%0.97%-0.3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2.40%0.41%-5.70%0.75%3.30%-0.34%

    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3.47%0.71%-5.59%1.05%2.12%-0.34%
    过去三个月-2.50%0.41%-3.37%0.75%0.87%-0.34%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2.50%0.40%-5.70%0.75%3.20%-0.35%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张李陵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融通债券基金经理、融通七天理财债券基金经理2013年3月26日-7清华大学经济学硕士、理学学士,具有证券从业资格。2006年7月至2012年7月在招商银行总行工作,主要从事债券投资和交易。2012年7月加入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资 产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资 产: 
    银行存款943,820.14
    结算备付金3,037,692.39
    存出保证金11,210.30
    交易性金融资产421,177,856.90
    其中:股票投资-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421,177,856.9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证券清算款20,409,755.87
    应收利息2,129,106.15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2,284.90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447,711,726.6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00,0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应付赎回款1,465,459.65
    应付管理人报酬153,707.88
    应付托管费30,741.60
    应付销售服务费44,042.85
    应付交易费用7,298.48
    应交税费-
    应付利息27,991.88
    应付利润-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107,744.07
    负债合计101,836,986.4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354,537,191.73
    未分配利润-8,662,451.49
    所有者权益合计345,874,740.2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47,711,726.65

    项 目本期

    2013年3月26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一、收入-5,218,141.62
    1.利息收入6,465,606.2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4,541,304.73
    债券利息收入1,408,223.2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516,078.23
    其他利息收入-
    2.投资收益-917,580.0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917,580.0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股利收益-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0,871,906.59
    4.汇兑收益-
    5.其他收入105,738.83
    减:二、费用1,993,646.91
    1.管理人报酬1,020,344.75
    2.托管费204,068.98
    3.销售服务费319,836.70
    4.交易费用5,696.56
    5.利息支出322,120.7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322,120.72
    6.其他费用121,579.20
    三、利润总额-7,211,788.53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7,211,788.53

    项目本期

    2013年3月26日至201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309,454,237.09-1,309,454,237.0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7,211,788.53-7,211,788.5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954,917,045.36-1,450,662.96-956,367,708.32
    其中:1.基金申购款21,082,542.58178,859.9521,261,402.53
    2.基金赎回款-975,999,587.94-1,629,522.91-977,629,110.8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354,537,191.73-8,662,451.49345,874,740.24

    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项目本期

    2013年3月26日至2013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1,020,344.75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555,007.21

    项目本期

    2013年3月26日至2013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204,068.98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3年3月26日至2013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A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C合计
    中国农业银行-292,134.27292,134.27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705.496,705.49
    合计-298,839.76298,839.76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3年3月26日至2013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943,820.1462,134.85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
     其中:股票--
    2固定收益投资421,177,856.9094.07
     其中:债券421,177,856.9094.07
     资产支持证券--
    3金融衍生品投资--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3,981,512.530.89
    6其他各项资产22,552,357.225.04
    7合计447,711,726.65100.00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
    2央行票据--
    3金融债券--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企业债券--
    5企业短期融资券128,960,000.0037.29
    6中期票据39,776,000.0011.50
    7可转债252,441,856.9072.99
    8其他--
    9合计421,177,856.90121.77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13001中行转债581,59058,222,974.9016.83
    2110015石化转债516,15051,522,093.0014.90
    3110023民生转债474,42049,315,959.0014.26
    4113002工行转债381,16041,691,280.8012.05
    5110020南山转债373,57037,323,378.7010.79

    序号名称金额
    1存出保证金11,210.30
    2应收证券清算款20,409,755.87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2,129,106.15
    5应收申购款2,284.90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22,552,357.22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13001中行转债58,222,974.9016.83
    2110015石化转债51,522,093.0014.90
    3113002工行转债41,691,280.8012.05
    4110020南山转债37,323,378.7010.79
    5113003重工转债14,366,170.504.15

    份额级别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
    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A2,50175,514.384,882,662.682.59%183,978,799.1397.41%
    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C1,463113,243.8325,979,426.0015.68%139,696,303.9284.32%
    合计3,964188,758.0030,862,088.688.70%323,675,103.0591.30%

    项目份额级别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A0.000.0000%
    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C2,001.000.0012%
    合计2,001.000.0006%

    项目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A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3月26日)基金份额总额609,083,422.93700,370,814.16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450,897.1820,631,645.40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420,672,858.30555,326,729.64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88,861,461.81165,675,729.92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申银万国1-----
    中信证券1-----

    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申银万国--154,000,000.003.86%--
    中信证券273,465,447.30100.00%3,831,500,000.0096.14%--

      2013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