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路演回放
  • 4:焦点
  • 5:焦点
  • 6:财经新闻
  • 7:海外
  • 8:金融货币
  • 9:证券·期货
  • 10:证券·期货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纵深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动向
  • A5:公司·地产
  • A6:信息披露
  • A7:研究·数据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37:信息披露
  • A138:信息披露
  • A139:信息披露
  • A140:信息披露
  • A141:信息披露
  • A142:信息披露
  • A143:信息披露
  • A144:信息披露
  • A145:信息披露
  • A146:信息披露
  • A147:信息披露
  • A148:信息披露
  • A149:信息披露
  • A150:信息披露
  • A151:信息披露
  • A152:信息披露
  • A153:信息披露
  • A154:信息披露
  • A155:信息披露
  • A156:信息披露
  • A157:信息披露
  • A158:信息披露
  • A159:信息披露
  • A160:信息披露
  • A161:信息披露
  • A162:信息披露
  • A163:信息披露
  • A164:信息披露
  • A165:信息披露
  • A166:信息披露
  • A167:信息披露
  • A168:信息披露
  • A169:信息披露
  • A170:信息披露
  • A171:信息披露
  • A172:信息披露
  • A173:信息披露
  • A174:信息披露
  • A175:信息披露
  • A176:信息披露
  • A177:信息披露
  • A178:信息披露
  • A179:信息披露
  • A180:信息披露
  • A181:信息披露
  • A182:信息披露
  • A183:信息披露
  • A184:信息披露
  • A185:信息披露
  • A186:信息披露
  • A187:信息披露
  • A188:信息披露
  • A189:信息披露
  • A190:信息披露
  • A191:信息披露
  • A192:信息披露
  • A193:信息披露
  • A194:信息披露
  • A195:信息披露
  • A196:信息披露
  • A197:信息披露
  • A198:信息披露
  • A199:信息披露
  • A200:信息披露
  • A201:信息披露
  • A202:信息披露
  • A203:信息披露
  • A204:信息披露
  • A205:信息披露
  • A206:信息披露
  • A207:信息披露
  • A208:信息披露
  • A209:信息披露
  • A210:信息披露
  • A211:信息披露
  • A212:信息披露
  • A213:信息披露
  • A214:信息披露
  • A215:信息披露
  • A216:信息披露
  • A217:信息披露
  • A218:信息披露
  • A219:信息披露
  • A220:信息披露
  • A221:信息披露
  • A222:信息披露
  • A223:信息披露
  • A224:信息披露
  • A225:信息披露
  • A226:信息披露
  • A227:信息披露
  • A228:信息披露
  • A229:信息披露
  • A230:信息披露
  • A231:信息披露
  • A232:信息披露
  • A233:信息披露
  • A234:信息披露
  • A235:信息披露
  • A236:信息披露
  • A237:信息披露
  • A238:信息披露
  • A239:信息披露
  • A240:信息披露
  • A241:信息披露
  • A242:信息披露
  • A243:信息披露
  • A244:信息披露
  • A245:信息披露
  • A246:信息披露
  • A247:信息披露
  • A248:信息披露
  • A249:信息披露
  • A250:信息披露
  • A251:信息披露
  • A252:信息披露
  • A253:信息披露
  • A254:信息披露
  • A255:信息披露
  • A256:信息披露
  • A257:信息披露
  • A258:信息披露
  • A259:信息披露
  • A260:信息披露
  • A261:信息披露
  • A262:信息披露
  • A263:信息披露
  • A264:信息披露
  • A265:信息披露
  • A266:信息披露
  • A267:信息披露
  • A268:信息披露
  • A269:信息披露
  • A270:信息披露
  • A271:信息披露
  • A272:信息披露
  • A273:信息披露
  • A274:信息披露
  • A275:信息披露
  • A276:信息披露
  • A277:信息披露
  • A278:信息披露
  • A279:信息披露
  • A280:信息披露
  • A281:信息披露
  • A282:信息披露
  • A283:信息披露
  • A284:信息披露
  • A285:信息披露
  • A286:信息披露
  • A287:信息披露
  • A288:信息披露
  • 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2013年8月27日   按日期查找
    A18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185版:信息披露
    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2013-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6月30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业绩比较基准=中信标普A股综合指数涨跌幅×80%+中信标普国债指数涨跌福×2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02年5月24日生效。

    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 年12 月22 日,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成,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原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后于2001 年9 月完成增资扩股,增至15,000 万元人民币。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管理2只封闭式基金、37只开放式基金和7只社保组合,经过近15年投资管理基金,在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次数为2次,主要原因在于指数成份股交易不活跃导致。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宏观经济弱复苏而货币相对宽松,使得“小而美”的成长股受到市场的强力追捧,创业板指数上涨41.72%。与此同时,传统的大盘价值股却大幅下跌,上证指数下跌12.78%,市场结构分化明显。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出于对经济增长的担忧继续回避了对房地产,煤炭,有色等强周期行业的配置,同时维持了对家电、汽车和公用事业的配置。但我们低估了在宏观经济偏弱情形下市场对新兴产业的追逐力度,TMT等新兴行业的配置比例不足对本组合形成一定的拖累。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4.12%,同期上证综指下跌12.78%,深证成指下跌15.60%,沪深300指数下跌12.7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后市,目前经济增长水平仍在政府可接受范围,而流动性可能较上半年偏紧,因此市场的整体性机会不大。

    我们继续以低估值或者消费类资产如家电、汽车、医药等行业为配置基础,重点持有质地优秀,业绩增长确定,善待投资者的公司,同时持续关注公司基本面的变化,力求获得良好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6.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4.6.1.1 日常估值流程

    基金的估值由基金会计负责,基金会计对公司所管理的基金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基金会计核算独立于公司会计核算。基金会计核算采用专用的财务核算软件系统进行基金核算及帐务处理;每日按时接收成交数据及权益数据,进行基金估值。基金会计核算采用基金管理公司与托管银行双人同步独立核算、相互核对的方式,每日就基金的会计核算、基金估值等与托管银行进行核对;每日估值结果必须与托管行核对一致后才能对外公告。基金会计除设有专职基金会计核算岗外,还设有基金会计复核岗位,负责基金会计核算的日常事后复核工作,确保基金净值核算无误。

    配备的基金会计具备会计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在基金核算与估值方面掌握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熟悉及了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

    4.6.1.2 特殊业务估值流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成立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估值小组,成员由基金经理、行业研究员、监察稽核部、金融工程师、登记结算部相关人员组成。

    4.6.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不参与或决定基金日常估值。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小组对停牌股票估值的讨论,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与估值小组成员共同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

    4.6.3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6.4本公司现没有进行任何定价服务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4.7.1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本期利润总额为-16,956,443.55元,基金份额净值0.8349元,不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本基金本期将不进行利润分配。

    4.7.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至日2013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8349元,基金份额总额563,411,477.39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3年1月1日 至 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 至 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邓召明______ ______毕国强______ ____刘慧红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13号文核准,由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募集设立。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为不定期。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本基金首次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3,977,178,040.00元。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2年5月24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977,178,040.00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拆分的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于2008年3月10日进行了基金份额拆分,拆分比例为1:3.625254372,并于2008年3月11日进行了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此外,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标普A股综合指数涨跌幅×80%+中信标普国债指数涨跌幅×20%。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3年上半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没有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2013年1月1日以前,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8.1.2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发生债券交易。

    6.4.8.1.3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发生债券回购交易。

    6.4.8.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发生权证交易。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佣金的计算公式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佣金=买(卖)成交金额×1%。-买(卖)经手费-买(卖)证管费等由券商承担的费用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佣金=买(卖)成交金额×1%。-买(卖)经手费-买(卖)证管费等由券商承担的费用

    (佣金比率按照与一般证券公司签订的协议条款订立。)

    2、本基金与关联方已按同业统一的基金佣金计算方式和佣金比例签订了《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根据协议规定,上述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为我公司提供研究服务以及其他研究支持。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年费率为1.50%,逐日计提,按月支付。日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当年天数。

    (2)根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基金管理人依据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的保有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客户维护费从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费年费率为0.25%,逐日计提,按月支付。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较期间没有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管理人未投资、持有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期末及上年度末除本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没有投资及持有本基金份额。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9 期末( 2013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持有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而流通受限的股票,也没有持有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而流通受限的债券及权证。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债券明细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全部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7.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7.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7.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0.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7.10.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0.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7.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3)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投资、持有本基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1、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二年未发生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

    2、选择交易单元的程序:

    我公司根据上述标准,选定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作为租用交易单元的对象。我公司投研部门定期对所选定证券公司的服务进行综合评比,评比内容包括:提供研究报告质量、数量、及时性及提供研究服务主动性和质量等情况,并依据评比结果确定交易单元交易的具体情况。我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券商租用交易单元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本报告期内交易单元未发生变化。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券商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及权证交易。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7日

    基金简称鹏华行业成长混合
    基金主代码206001
    交易代码20600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2年5月24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563,411,477.3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投资目标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财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2)股票投资:在基金一级资产配置中股票的投资比例确定之后,本基金通过两次优化配置最终完成投资组合的构建。

    (3)债券投资: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包括可转债)。本基金将在对利率走势和债券发行人基本面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利率变化对不同债券品种的影响、收益率水平、信用风险的大小、流动性好坏等因素,建立由不同类型、不同期限债券品种构成的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中信标普A股综合指数涨跌幅×80%+中信标普国债指数涨跌幅×2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品种。本基金长期平均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积极成长型基金,高于指数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纯债券基金和国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张戈赵会军
    联系电话0755-82825720010-66105799
    电子邮箱zhangge@phfund.com.cn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95588
    传真0755-82021126010-66105798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phfund.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13年1月1日 - 2013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42,377,561.86
    本期利润-16,956,443.55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24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4.1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 2013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559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470,367,565.4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8349

    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8.73%1.14%-12.72%1.48%3.99%-0.34%
    过去三个月-7.09%0.91%-7.87%1.14%0.78%-0.23%
    过去六个月-4.12%1.03%-6.11%1.15%1.99%-0.12%
    过去一年-5.50%0.98%-5.85%1.08%0.35%-0.10%
    过去三年-0.94%1.07%-6.41%1.11%5.47%-0.04%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261.06%1.21%76.33%1.40%184.73%-0.19%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彭建辉本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3月16日-5彭建辉先生,国籍中国,工学博士,5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职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研究部研究员,从事行业研究工作;2011年7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研究投资工作,历任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13年3月起至今担任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彭建辉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发生变动,新聘任基金经理彭建辉,改由彭建辉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卓本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1月28日2013年3月16日9张卓先生,国籍中国,管理学硕士,9年证券从业经验。2004年6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行业研究工作,历任行业研究员、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助理,2007年8月至2009年1月担任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1年1月至2013年3月担任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9年1月起至今担任鹏华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张卓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发生变动,张卓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资 产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56,102,817.8234,020,087.24
    结算备付金391,490.851,094,181.09
    存出保证金379,332.09879,019.41
    交易性金融资产412,362,807.75683,409,283.12
    其中:股票投资302,672,545.25536,279,898.12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109,690,262.50147,129,385.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证券清算款-3,893,780.67
    应收利息2,518,269.961,732,371.19
    应收股利734,461.11-
    应收申购款115,992.07252,675.99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472,605,171.65725,281,398.7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证券清算款-12,427,735.89
    应付赎回款172,963.63255,127.43
    应付管理人报酬608,384.27845,789.54
    应付托管费101,397.36140,964.91
    应付销售服务费--
    应付交易费用922,514.50962,520.58
    应交税费--
    应付利息--
    应付利润--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432,346.47330,710.12
    负债合计2,237,606.2314,962,848.4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155,410,166.74225,004,043.99
    未分配利润314,957,398.68485,314,506.25
    所有者权益合计470,367,565.42710,318,550.2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72,605,171.65725,281,398.71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一、收入 -8,955,443.5751,642,185.38
    1.利息收入 2,368,904.183,289,918.4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40,734.21261,461.98
    债券利息收入 2,128,169.973,028,456.5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7,783,067.63-96,004,400.7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43,159,580.33-100,153,940.89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22,966.67226,550.6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3,900,520.633,922,989.52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9,334,005.41144,220,211.53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226,590.03136,456.12
    减:二、费用 8,000,999.9810,777,128.24
    1.管理人报酬6.4.8.2.14,675,242.896,421,628.37
    2.托管费6.4.8.2.2779,207.201,070,271.48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2,354,195.513,085,607.47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其他费用 192,354.38199,620.9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6,956,443.5540,865,057.14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6,956,443.5540,865,057.14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25,004,043.99485,314,506.25710,318,550.2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16,956,443.55-16,956,443.5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69,593,877.25-153,400,664.02-222,994,541.27
    其中:1.基金申购款5,802,744.1112,998,095.4518,800,839.56
    2.基金赎回款-75,396,621.36-166,398,759.47-241,795,380.8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55,410,166.74314,957,398.68470,367,565.42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74,869,233.19567,059,611.94841,928,845.1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40,865,057.1440,865,057.1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9,923,076.07-46,328,501.05-66,251,577.12
    其中:1.基金申购款15,292,984.8934,182,189.6549,475,174.54
    2.基金赎回款-35,216,060.96-80,510,690.70-115,726,751.6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54,946,157.12561,596,168.03816,542,325.15

    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商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361,438,767.7324.44%564,991,508.6628.16%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期末应付佣金余额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327,942.7024.71%22,414.652.43%
    关联方名称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期末应付佣金余额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478,717.2928.58%147,036.0117.80%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4,675,242.896,421,628.37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243,533.84235,348.49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779,207.201,070,271.48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
    工商银行56,102,817.82225,836.3839,953,036.21245,414.34

    股票代码股票名称停牌日期停牌原因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日期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备注
    600088中视传媒2013年5月30日资产重组14.29--524,9596,892,943.037,501,664.11-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302,672,545.2564.04
     其中:股票302,672,545.2564.04
    2固定收益投资109,690,262.5023.21
     其中:债券109,690,262.5023.21
     资产支持证券--
    3金融衍生品投资--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56,494,308.6711.95
    6其他各项资产3,748,055.230.79
    7合计472,605,171.65100.00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
    B采矿业--
    C制造业135,194,768.4928.74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5,114,800.005.34
    E建筑业32,918,963.527.00
    F批发和零售业26,642,954.955.66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H住宿和餐饮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0,966,200.984.46
    J金融业31,675,596.856.73
    K房地产业--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2,263,795.602.61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0,393,800.752.21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教育--
    Q卫生和社会工作--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501,664.111.59
    S综合--
     合计302,672,545.2564.35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02664信质电机676,65516,571,280.953.52
    2000963华东医药349,81713,940,207.452.96
    3601668中国建筑4,159,00013,599,930.002.89
    4002431棕榈园林694,35713,165,008.722.80
    5002262恩华药业570,91012,702,747.502.70
    6600062华润双鹤613,27012,277,665.402.61
    7601888中国国旅419,99312,263,795.602.61
    8600276恒瑞医药461,89112,175,446.762.59
    9000100TCL 集团4,749,12610,780,516.022.29
    10300284苏交科947,47510,393,800.752.21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00530大冷股份27,543,981.973.88
    2600894广日股份22,969,272.123.23
    3600978宜华木业21,089,272.702.97
    4000088盐 田 港19,945,224.812.81
    5002250联化科技19,917,191.252.80
    6000651格力电器19,677,532.432.77
    7002664信质电机17,940,778.572.53
    8002262恩华药业14,684,493.222.07
    9000848承德露露14,283,286.952.01
    10600276恒瑞医药14,077,401.501.98
    11600704物产中大14,065,819.971.98
    12600030中信证券14,049,451.711.98
    13601668中国建筑14,039,780.001.98
    14600809山西汾酒13,785,808.221.94
    15601888中国国旅13,591,503.591.91
    16000963华东医药13,570,278.771.91
    17002431棕榈园林13,538,194.421.91
    18600062华润双鹤13,428,975.371.89
    19000100TCL 集团12,689,427.391.79
    20000887中鼎股份12,265,503.311.73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卖出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300167迪威视讯39,422,247.195.55
    2002317众生药业32,926,288.524.64
    3000069华侨城A30,847,168.034.34
    4000715中兴商业27,681,380.833.90
    5601965中国汽研26,208,405.493.69
    6600658电子城25,179,453.203.54
    7000530大冷股份24,713,797.423.48
    8600894广日股份22,453,820.423.16
    9600978宜华木业22,124,730.343.11
    10300007汉威电子21,234,277.192.99
    11600067冠城大通20,481,499.842.88
    12600325华发股份19,825,001.672.79
    13601100恒立油缸19,536,186.092.75
    14000001平安银行19,422,350.322.73
    15000088盐 田 港18,916,034.472.66
    16600016民生银行18,566,096.032.61
    17002190成飞集成18,431,250.922.59
    18000418小天鹅A17,782,447.702.50
    19000848承德露露17,563,248.342.47
    20601699潞安环能16,935,695.022.38
    21600809山西汾酒16,713,311.592.35
    22600704物产中大16,527,544.862.33
    23300284苏交科16,499,320.242.32
    24600068葛洲坝16,207,283.252.28
    25000590紫光古汉15,535,748.622.19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630,369,124.58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848,642,316.54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42,067,890.008.94
    2央行票据49,945,000.0010.62
    3金融债券14,917,500.003.1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14,917,500.003.17
    4企业债券--
    5企业短期融资券--
    6中期票据--
    7可转债2,759,872.500.59
    8其他--
    9合计109,690,262.5023.32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00106010央行票据60500,00049,945,000.0010.62
    201030803国债⑻421,10042,067,890.008.94
    313020113国开01150,00014,917,500.003.17
    4110023民生转债26,5502,759,872.500.59

    序号名称金额
    1存出保证金379,332.09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734,461.11
    4应收利息2,518,269.96
    5应收申购款115,992.07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3,748,055.23

    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
    38,17014,760.58108,280,041.5019.22%455,131,435.8980.78%

    项目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37,966.390.006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2年5月24日 )基金份额总额3,977,178,040.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815,702,841.27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21,036,353.45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273,327,717.33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563,411,477.39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2013年3月,曹毅先生不再担任基金管理人副总裁职务。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10.2.2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重大人事变动: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事项。

    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本报告期内未改聘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国泰君安220,928,349.511.42%18,519.541.40%-
    招商证券1546,363,205.4936.94%483,479.3736.43%-
    国信证券2361,438,767.7324.44%327,942.7024.71%-
    申银万国1151,741,290.7110.26%134,276.5110.12%-
    齐鲁证券1398,539,827.6826.95%362,830.6027.34%-
    平安证券1-----
    中金公司1-----
    国联证券1-----

      2013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