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路演回放
  • 4:焦点
  • 5:焦点
  • 6:财经新闻
  • 7:海外
  • 8:金融货币
  • 9:证券·期货
  • 10:证券·期货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纵深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动向
  • A5:公司·地产
  • A6:信息披露
  • A7:研究·数据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37:信息披露
  • A138:信息披露
  • A139:信息披露
  • A140:信息披露
  • A141:信息披露
  • A142:信息披露
  • A143:信息披露
  • A144:信息披露
  • A145:信息披露
  • A146:信息披露
  • A147:信息披露
  • A148:信息披露
  • A149:信息披露
  • A150:信息披露
  • A151:信息披露
  • A152:信息披露
  • A153:信息披露
  • A154:信息披露
  • A155:信息披露
  • A156:信息披露
  • A157:信息披露
  • A158:信息披露
  • A159:信息披露
  • A160:信息披露
  • A161:信息披露
  • A162:信息披露
  • A163:信息披露
  • A164:信息披露
  • A165:信息披露
  • A166:信息披露
  • A167:信息披露
  • A168:信息披露
  • A169:信息披露
  • A170:信息披露
  • A171:信息披露
  • A172:信息披露
  • A173:信息披露
  • A174:信息披露
  • A175:信息披露
  • A176:信息披露
  • A177:信息披露
  • A178:信息披露
  • A179:信息披露
  • A180:信息披露
  • A181:信息披露
  • A182:信息披露
  • A183:信息披露
  • A184:信息披露
  • A185:信息披露
  • A186:信息披露
  • A187:信息披露
  • A188:信息披露
  • A189:信息披露
  • A190:信息披露
  • A191:信息披露
  • A192:信息披露
  • A193:信息披露
  • A194:信息披露
  • A195:信息披露
  • A196:信息披露
  • A197:信息披露
  • A198:信息披露
  • A199:信息披露
  • A200:信息披露
  • A201:信息披露
  • A202:信息披露
  • A203:信息披露
  • A204:信息披露
  • A205:信息披露
  • A206:信息披露
  • A207:信息披露
  • A208:信息披露
  • A209:信息披露
  • A210:信息披露
  • A211:信息披露
  • A212:信息披露
  • A213:信息披露
  • A214:信息披露
  • A215:信息披露
  • A216:信息披露
  • A217:信息披露
  • A218:信息披露
  • A219:信息披露
  • A220:信息披露
  • A221:信息披露
  • A222:信息披露
  • A223:信息披露
  • A224:信息披露
  • A225:信息披露
  • A226:信息披露
  • A227:信息披露
  • A228:信息披露
  • A229:信息披露
  • A230:信息披露
  • A231:信息披露
  • A232:信息披露
  • A233:信息披露
  • A234:信息披露
  • A235:信息披露
  • A236:信息披露
  • A237:信息披露
  • A238:信息披露
  • A239:信息披露
  • A240:信息披露
  • A241:信息披露
  • A242:信息披露
  • A243:信息披露
  • A244:信息披露
  • A245:信息披露
  • A246:信息披露
  • A247:信息披露
  • A248:信息披露
  • A249:信息披露
  • A250:信息披露
  • A251:信息披露
  • A252:信息披露
  • A253:信息披露
  • A254:信息披露
  • A255:信息披露
  • A256:信息披露
  • A257:信息披露
  • A258:信息披露
  • A259:信息披露
  • A260:信息披露
  • A261:信息披露
  • A262:信息披露
  • A263:信息披露
  • A264:信息披露
  • A265:信息披露
  • A266:信息披露
  • A267:信息披露
  • A268:信息披露
  • A269:信息披露
  • A270:信息披露
  • A271:信息披露
  • A272:信息披露
  • A273:信息披露
  • A274:信息披露
  • A275:信息披露
  • A276:信息披露
  • A277:信息披露
  • A278:信息披露
  • A279:信息披露
  • A280:信息披露
  • A281:信息披露
  • A282:信息披露
  • A283:信息披露
  • A284:信息披露
  • A285:信息披露
  • A286:信息披露
  • A287:信息披露
  • A288:信息披露
  • 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2013年8月27日   按日期查找
    A18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187版:信息披露
    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信息披露方式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6月30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上证180指数涨跌幅×65%+深证100指数涨跌幅×30%+金融同业存款利率×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04年5月12日生效。

    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 年12 月22 日,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成,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原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后于2001 年9 月完成增资扩股,增至15,000 万元人民币。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管理2只封闭式基金、37只开放式基金和7只社保组合,经过近15年投资管理基金,在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次数为2次,主要原因在于指数成份股交易不活跃导致。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以来,A股市场呈现出两条主线,一是经济增长逐步放缓,另一条是行业板块表现分化剧烈。从上半年的操作看,本基金对第一条主线把握的相对较好,在年初市场仍比较乐观的时候,主动降低了仓位,减持金融,回避周期,对地产板块进行了一定的波段操作。但是对于第二条主线的应对不太成功——从过去的经验来看,经济下行周期中,市场风险偏好也会随之降低,保持低仓位和持有防御性板块是最佳策略,但是今年在市场逐渐对经济丧失信心的过程中,以“新经济”为特征的TMT、传媒、环保、医药等行业反而屡创新高,与主板差异不断加剧。由于本基金对此准备不足,判断失误,没能很好的抓住这些表现优异的板块机会,最终导致本基金今年以来的表现差强人意。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4.49%,同期上证综指下跌12.78%,深证成指下跌15.60%,沪深300指数下跌12.7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我们认为经济环境仍然很复杂,一方面,全球经济周期仍然处于低谷,而主要发达经济体已经持续了长时间、大规模的流动性释放,这种局面可能面临转折;另一方面,2008年国内4万亿投资的不良后果开始不断显现,政府不但难以对当前疲弱的经济进行逆周期操作,而且还必须为防范未来的金融风险小心控制流动性水平,同时寻找新的经济增长动力。我们认为市场比较混沌的局面在年内恐怕都很难有明晰的可能。

    基于此,我们认为三季度A股行情其实很难判断,而且即使判断正确也不一定能给组合带来大的贡献。从本基金的应对策略来讲,仍然只能专注于个股的研究和精选。多挖掘处于成长期的优质公司,尽可能的控制买入成本,稳扎稳打构建组合,争取为投资者创造良好的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6.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4.6.1.1 日常估值流程

    基金的估值由基金会计负责,基金会计对公司所管理的基金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基金会计核算独立于公司会计核算。基金会计核算采用专用的财务核算软件系统进行基金核算及帐务处理;每日按时接收成交数据及权益数据,进行基金估值。基金会计核算采用基金管理公司与托管银行双人同步独立核算、相互核对的方式,每日就基金的会计核算、基金估值等与托管银行进行核对;每日估值结果必须与托管行核对一致后才能对外公告。基金会计除设有专职基金会计核算岗外,还设有基金会计复核岗位,负责基金会计核算的日常事后复核工作,确保基金净值核算无误。

    配备的基金会计具备会计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在基金核算与估值方面掌握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熟悉及了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

    4.6.1.2 特殊业务估值流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成立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估值小组,成员由基金经理、行业研究员、监察稽核部、金融工程师、登记结算部相关人员组成。

    4.6.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不参与或决定基金日常估值。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小组对停牌股票估值的讨论,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与估值小组成员共同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

    4.6.3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6.4本公司现没有进行任何定价服务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4.7.1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839,996,759.81元,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281元。

    4.7.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7.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在严格遵守规定前提下,对本报告期内可供分配利润适时作出相应安排。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3年上半年度,基金托管人在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3年上半年度,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13年上半年度,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281元,基金份额总额2,991,013,249.47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3年1月1日 至 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 至 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邓召明______ ______毕国强______ ____刘慧红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第26号《关于同意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核准,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等有关规定和《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后更名为《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起,并于2004年5月12日募集成立。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共募集2,444,882,321.46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4)第7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已按规定将《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定文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股票、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正常市场状况下,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30%-95%,国债投资比例为0%-70%,中央银行票据投资比例为0%-50%,金融债投资比例为0%-50%,企业债投资比例范围为0%-25%,可转换债券投资比例范围为0%-25%,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如有投资需要可通过回购参与有价值的新股配售和增发。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180指数涨跌幅×65%+深证100指数涨跌幅×30%+金融同业存款利率×5%。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鹏华中国50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3年上半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没有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2013年1月1日以前,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较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发生股票交易、权证交易、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也没有发生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业务。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年费率为1.5%,逐日计提,按月支付。日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当年天数。

    (2)根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基金管理人依据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的保有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客户维护费从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费年费率为0.25%,逐日计提,按月支付。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没有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管理人未投资、持有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没有投资及持有本基金份额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9 期末( 2013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持有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而流通受限的股票,也没有持有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而流通受限的债券及权证。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的半年度报告正文。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7.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7.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7.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0.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7.10.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10.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10.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注: (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50万份(含);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3)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投资、持有本基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1.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 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二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

    2. 选择交易单元的程序:

    我公司根据上述标准,选定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作为租用交易单元的对象。我公司投研部门定期对所选定的证券公司的服务进行综合评比,评比内容包括:提供研究报告质量、数量、及时性及提供研究服务主动性和质量等情况,并依据评比结果确定交易单元交易的具体情况。我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券商租用交易单元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本报告期内新增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单元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报告期内其他交易单元未发生变化。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7日

    基金简称鹏华中国50混合
    基金主代码160605
    交易代码16060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年5月12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991,013,249.4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投资目标以价值投资为本,通过集中投资于基本面和流动性良好同时收益价值或成长价值相对被低估的股票,长期持有结合适度波段操作,以求在充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分享中国经济成长和实现基金财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1)股票投资方法:本基金股票投资中,精选个股,长期持有结合适度波段操作,注重长期收益。将类指数的选股方式与积极的权重配置相结合,从而在保持了收益空间的前提下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投资风险。股票价值分析兼顾收益性和成长性。

    (2)债券投资方法:本基金债券投资以降低组合总体波动性从而改善组合风险构成为目的,采取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谋取超额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上证180指数涨跌幅×65%+深证100指数涨跌幅×30%+金融同业存款利率×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风险品种。长期平均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成长型基金,高于价值型基金、指数型基金、纯债券基金和国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张戈裴学敏
    联系电话0755-8282572095559
    电子邮箱zhangge@phfund.com.cnpeixm@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95559
    传真0755-82021126021-62701216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phfund.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13年1月1日 - 2013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384,893,851.99
    本期利润215,059,556.7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67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4.4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 2013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280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3,831,010,009.2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281

    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7.31%1.32%-14.83%1.80%7.52%-0.48%
    过去三个月-2.29%1.04%-10.55%1.40%8.26%-0.36%
    过去六个月4.49%1.09%-11.77%1.45%16.26%-0.36%
    过去一年11.98%1.01%-9.74%1.32%21.72%-0.31%
    过去三年10.44%1.10%-12.25%1.32%22.69%-0.2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388.64%1.41%95.68%1.75%292.96%-0.34%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陈鹏本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1月28日-10陈鹏先生,国籍中国,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0年证券从业经验。曾在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任行业研究员;2006年5月加入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行业研究工作,历任行业研究员、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助理,2007年8月至2011年1月担任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8年8月至2011年5月担任鹏华普丰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6月至2013年3月担任鹏华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1月起至今担任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月起兼任鹏华普丰基金基金经理。陈鹏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发生变动。

    资 产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479,320,953.89167,963,305.99
    结算备付金19,851,694.5425,807,994.82
    存出保证金1,577,211.981,25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3,152,298,231.713,900,105,362.91
    其中:股票投资2,516,772,169.313,737,214,682.91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635,526,062.40162,890,68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72,000,498.00-
    应收证券清算款-289,704,779.03
    应收利息13,905,634.902,518,836.51
    应收股利5,128,539.91-
    应收申购款838,296.69907,067.36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3,844,921,061.624,388,257,346.6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证券清算款--
    应付赎回款2,028,827.6326,999,236.26
    应付管理人报酬4,864,358.005,050,659.29
    应付托管费810,726.32841,776.55
    应付销售服务费--
    应付交易费用4,373,016.054,320,657.55
    应交税费111,385.60111,385.60
    应付利息--
    应付利润--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1,722,738.741,672,096.00
    负债合计13,911,052.3438,995,811.2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2,991,013,249.473,546,680,620.53
    未分配利润839,996,759.81802,580,914.84
    所有者权益合计3,831,010,009.284,349,261,535.3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844,921,061.624,388,257,346.62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一、收入 261,649,836.54279,383,713.75
    1.利息收入 13,296,126.5412,996,532.8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375,073.604,449,053.66
    债券利息收入 7,606,380.868,168,510.9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314,672.08378,968.24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17,024,642.15-116,369,406.5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392,569,436.36-148,199,434.19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571,020.872,844,856.5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23,884,184.9228,985,171.12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69,834,295.26382,034,506.92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163,363.11722,080.52
    减:二、费用 46,590,279.8149,973,777.97
    1.管理人报酬6.4.8.2.131,229,852.9230,715,346.83
    2.托管费6.4.8.2.25,204,975.485,119,224.42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9,931,707.9313,918,593.82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其他费用 223,743.48220,612.9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15,059,556.73229,409,935.78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15,059,556.73229,409,935.78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3,546,680,620.53802,580,914.844,349,261,535.3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215,059,556.73215,059,556.7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555,667,371.06-177,643,711.76-733,311,082.82
    其中:1.基金申购款426,490,020.31123,644,576.51550,134,596.82
    2.基金赎回款-982,157,391.37-301,288,288.27-1,283,445,679.6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991,013,249.47839,996,759.813,831,010,009.28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3,673,539,451.19298,954,357.123,972,493,808.3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229,409,935.78229,409,935.7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96,278,401.50-14,339,701.77-110,618,103.27
    其中:1.基金申购款361,049,246.9041,512,196.49402,561,443.39
    2.基金赎回款-457,327,648.40-55,851,898.26-513,179,546.6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3,577,261,049.69514,024,591.134,091,285,640.82

    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31,229,852.9230,715,346.83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4,936,912.584,527,717.81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5,204,975.485,119,224.42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
    交通银行479,320,953.891,795,313.88119,306,029.761,607,935.04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2,516,772,169.3165.46
     其中:股票2,516,772,169.3165.46
    2固定收益投资635,526,062.4016.53
     其中:债券635,526,062.4016.53
     资产支持证券--
    3金融衍生品投资--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72,000,498.004.47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499,172,648.4312.98
    6其他各项资产21,449,683.480.56
    7合计3,844,921,061.62100.00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
    B采矿业--
    C制造业1,404,958,007.1336.67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72,324,085.564.50
    E建筑业332,684,131.948.68
    F批发和零售业87,670,000.002.29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H住宿和餐饮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2,244,680.180.32
    J金融业85,370,175.242.23
    K房地产业351,172,912.149.17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教育--
    Q卫生和社会工作--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S综合70,348,177.121.84
     合计2,516,772,169.3165.69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600887伊利股份8,043,077251,587,448.566.57
    2600383金地集团27,499,934188,649,547.244.92
    3000002万 科A16,499,834162,523,364.904.24
    4600535天士力3,375,280132,142,212.003.45
    5002250联化科技6,481,655129,568,283.453.38
    6601991大唐发电24,654,502126,724,140.283.31
    7600196复星医药9,499,90499,558,993.922.60
    8000625长安汽车10,599,86998,472,783.012.57
    9000100TCL 集团40,000,00090,800,000.002.37
    10000963华东医药2,200,00087,670,000.002.29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601398工商银行124,839,878.602.87
    2000100TCL 集团122,441,099.752.82
    3601991大唐发电113,152,779.442.60
    4002140东华科技104,662,560.052.41
    5600809山西汾酒102,287,199.412.35
    6600261阳光照明100,859,774.082.32
    7600805悦达投资98,995,236.412.28
    8000423东阿阿胶93,290,917.392.14
    9600060海信电器90,902,035.512.09
    10000625长安汽车89,877,294.942.07
    11600196复星医药82,373,320.681.89
    12600104上汽集团79,880,899.201.84
    13000002万 科A74,352,166.441.71
    14002250联化科技69,601,837.011.60
    15601601中国太保64,274,855.701.48
    16600795国电电力59,575,187.141.37
    17600585海螺水泥55,976,051.081.29
    18600383金地集团47,774,067.091.10
    19600030中信证券41,681,065.920.96
    20002255海陆重工39,115,150.900.90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卖出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601166兴业银行202,457,350.284.65
    2601601中国太保188,663,324.844.34
    3600048保利地产151,201,039.363.48
    4600199金种子酒143,375,358.173.30
    5600000浦发银行132,493,567.203.05
    6000069华侨城A131,682,972.593.03
    7600030中信证券123,097,666.412.83
    8600383金地集团119,274,382.072.74
    9600060海信电器116,236,788.762.67
    10600809山西汾酒114,580,172.882.63
    11600312平高电气112,747,093.342.59
    12000024招商地产109,971,275.412.53
    13600015华夏银行86,519,690.751.99
    14600067冠城大通80,604,217.921.85
    15600104上汽集团77,748,354.191.79
    16600376首开股份77,074,563.841.77
    17601169北京银行72,060,728.641.66
    18002603以岭药业68,285,390.771.57
    19600557康缘药业63,564,135.031.46
    20002140东华科技62,489,201.651.44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2,308,865,058.76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3,757,097,786.34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
    2央行票据299,670,000.007.82
    3金融债券249,380,000.006.5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249,380,000.006.51
    4企业债券--
    5企业短期融资券--
    6中期票据--
    7可转债86,476,062.402.26
    8其他--
    9合计635,526,062.4016.59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00106010央行票据603,000,000299,670,000.007.82
    212022812国开281,000,00099,950,000.002.61
    313021813国开181,000,00099,430,000.002.60
    4110015石化转债866,32086,476,062.402.26
    508021308国开13500,00050,000,000.001.31

    序号名称金额
    1存出保证金1,577,211.98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5,128,539.91
    4应收利息13,905,634.90
    5应收申购款838,296.69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21,449,683.48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10015石化转债86,476,062.402.26

    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
    126,28823,684.07852,528,577.9728.50%2,138,484,671.5071.50%

    项目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311,841.690.0104%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4年5月12日 )基金份额总额2,444,882,321.46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3,546,680,620.53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426,490,020.31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982,157,391.37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991,013,249.47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1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2013年3月,曹毅先生不再担任基金管理人副总裁职务。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10.2.2基金托管人的重大人事变动: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的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事项。

    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本报告期内未改聘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中信证券11,730,269,516.3328.52%1,531,116.5428.03%-
    中投证券11,317,753,096.2021.72%1,199,617.8921.96%-
    方正证券1799,464,898.6813.18%727,830.1713.32%-
    民生证券1443,415,124.487.31%403,683.507.39%本报告期内新增
    华泰证券1424,019,133.466.99%386,012.897.07%-
    银河证券1383,261,053.876.32%339,148.846.21%-
    国泰君安1282,245,074.184.65%256,954.364.70%-
    上海证券1252,347,592.564.16%229,737.894.21%-
    长城证券1230,868,483.383.81%204,295.523.74%-
    湘财证券1202,318,871.963.34%184,190.343.37%-
    广发证券1-----
    中信建投1-----
    安信证券1-----
    渤海证券1-----
    海通证券1-----

    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信证券------
    中投证券62,835,954.6060.92%----
    方正证券27,564,120.0026.72%----
    民生证券------
    华泰证券12,746,988.3512.36%----
    银河证券------
    国泰君安------
    上海证券------
    长城证券------
    湘财证券------
    广发证券------
    中信建投------
    安信证券------
    渤海证券------
    海通证券------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3年8月27日

      201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