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
§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
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年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封闭运作的基金份额简称为添利B。
2.2基金产品说明
■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信息披露方式
■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国债券总指数。中国债券总指数是全样本债券指数,包括市场上所有具有可比性的符合指数编制标准的债券(如交易所和银行间国债、银行间金融债券等),理论上能客观反映中国债券总体情况。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年12月3日至2013年6月30日)
■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0年12月3日生效。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各项比例要求。
3.3其他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添利A的年收益率将在每次开放日设定一次并公告,截至本报告期期末添利A年收益率为3.90%。
2、本报告期内(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添利A年收益率为3.9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64号文批准,于2004 年 11 月 8 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金为 1.8 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天津,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公司股东为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48%)、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6%)、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6%)。截至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11只基金: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周期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深证成分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安康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4.1.2 基金经理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
注:1、上述任职日期是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操作,不存在违法违规及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包括:建立统一的研究平台和公共信息平台,保证各组合得到公平的投资资讯;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禁止各投资组合之间进行以利益输送为目的的投资交易活动;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严格执行授权审批程序;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分配制度;建立不同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保证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的相互隔离;加强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体系等。
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日、3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因非公平交易等导致的利益输送行为,公平交易制度的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投资组合,制定《异常交易监控和报告办法》对可能显著影响市场价格、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交易行为异常和交易价格异常的情形进行界定,拟定相应的监控、分析和防控措施。
本报告期内,严格控制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针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原则。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组合之间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上半年,经济继续维持弱势,物价处于低位;1-5月,随着外汇占款的持续流入,流动性宽松,而债券供给相对较少,在旺盛的配置需求带动下,各个品种的收益率都有所下行,以中低评级的企业债表现最好;6月份“钱荒”使得收益率出现了一定幅度的上行,之后资金面在央行稳定预期后有所缓和,信用债的收益率又重新下行至5月末水平。
报告期内,本基金判断经济上行预期落空、市场风险情绪上行趋势逆转,对于部分涨幅较多的可转债进行了获利了结;在季末资金紧张造成信用债收益率调整后,增持了部分有估值优势的信用债。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91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0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47%,高于基准2.6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3年下半年,经济将继续维持弱势格局,消费物价水平将较上半年有所抬升但压力不大,货币政策将维持中性;经历6月“钱荒”后,机构的备付金比例提高,资金的供需格局有所改善,但是资金利率中枢要高于上半年。债券市场方面,经济下行过程中,企业经营状况恶化,6月份众多中低评级产业债的信用评级遭到了集中下调,低评级信用债收益率上行的压力加大。
投资策略上,本基金将精选个券,严控信用风险,减持低评级信用债,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持有人提供稳健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设立的基金估值委员会为公司基金估值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基本估值政策,对公司旗下基金已采用的估值政策、方法、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督,对因经营环境或市场变化等导致需调整已实施的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负责审查批准基金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变更和执行。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合理,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估值委员会由公司分管估值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督察长、研究总监及监察稽核部负责人组成。
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下设基金估值工作小组,由具备丰富专业知识、两年以上基金行业相关领域工作经历、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定价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具备较强专业胜任能力的基金经理、风险管理人员、监察稽核人员及基金运营人员组成。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工作小组的成员之一,在基金估值定价过程中,充分表达对相关问题及定价方案的意见或建议,参与估值方案提议的制定。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具备最终表决权。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与任何第三方签定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5 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基金份额总额2,497,731,924.47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净值1,502,553,106.36元,基金份额总额1,497,752,092.80份;B类基金份额净值1,221,303,127.97元,基金份额总额999,979,831.67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后附6.4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郭 树 强 韩 海 潮 薄 贺 龙
————————— —————————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第1514号《关于核准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年内,添利A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3个月开放一次,添利B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基金合同》生效后5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添利A和添利B两级份额,两级份额独立募集。首次添利A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1,999,343,151.06元人民币,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41,958户,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共计450,373.12元人民币;添利B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999,885,963.70元人民币,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1,443户,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共计93,867.97元人民币。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0)第31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12月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募集资金及利息结转的份额共计2,999,773,355.85份基金份额,其中添利A为1,999,793,524.18份基金份额,添利B为999,979,831.67份基金份额。募集结束时,添利A与添利B的份额配比为1.99983386:1。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年内,添利A每满3个月开放一次,添利B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在添利A的每次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对添利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添利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添利A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年内,添利A的份额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2倍添利B的份额余额。添利B封闭运作,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5年后对应日止,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与赎回。本基金在扣除添利A的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收益归添利B享有,亏损以添利B的资产净值为限由添利B承担。添利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其收益率将在每个开放日设定一次并公告,计算公式为:添利A的年收益率(单利)=1.3×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年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届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设定添利A的首次年收益率;在添利A的每个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重新设定添利A的年收益率。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添利A的开放日计算添利A的基金份额净值,在添利B的封闭期届满日分别计算添利A和添利B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在计算基金资产净值的基础上,采用“虚拟清算”原则分别计算并公告添利A和添利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其中,添利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日不包括添利A的开放日。自基金合同生效后5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本基金将不再进行基金份额分级,添利A和添利B的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并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2010]第409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添利B份额(150027)932,788,818份基金份额于2010年12月20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添利A份额分别于2013年3月1日进行了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赎回,经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赎回后添利A与添利B的份额配比为1.54153038:1;2013年5月31日进行了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赎回,经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赎回后添利A与添利B的份额配比为1.4977823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证券品种;本基金也可投资于非债券类金融工具。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对非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总指数。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27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3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截止201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6.4.5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6.4.6.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6.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于2012年11月16日联合发布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列示如下:
(1)要求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本通知的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70% / 当年天数。
2、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在基金销售协议中约定的依据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的保有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项目。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0% / 当年天数。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35%/ 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份额。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及持有本基金份额。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交易。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
6.4.9 期末(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0元。
6.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年6月30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金额617,000,000.00元,于2013年7月1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金额。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1)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b)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为交易性金融资产2,927,384,970.24元,其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2,229,632,970.24,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697,752,000.00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2012年12月31日:第一层级2,300,412,461.30元,第二层级1,019,249,000.00元,无第三层级)。
(c)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不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级;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级或第三层级。
(d)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7.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7.9.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7.9.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9.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表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注: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针对A、B类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A、B类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A、B类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2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天弘添利债券A类:
单位:份
■
天弘添利债券B类:
单位:份
■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12月3日。
2、添利B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封闭运作封闭期为5年,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与赎回。
§10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经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3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任命宁辰先生、陈钢先生、周晓明先生和张磊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事宜已经依照相关规定履行备案程序。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所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化。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0.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为:该证券经营机构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
稳定;经营行为规范,内控制度健全,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研究实力较强,能及时、全面、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市场分析报告、行业研究报告、个股分析报告及全面的信息服务。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席位的证券
经营机构。然后基金管理人和被选用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席位租用协议。
3、报告期内新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情况:
■
4、本基金报告期内停止租用交易单元:
■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 |
基金简称 | 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场内简称天弘添利 | |
基金主代码 | 164206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年内,添利A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3个月开放一次,添利B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5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0年12月3日 | |
基金管理人 |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2,497,731,924.47份 |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上市日期 | 2010年12月20日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添利A | 添利B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164207 | 150027 |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 1,497,752,092.80份 | 999,979,831.67份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的基础上,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增长、通货膨胀、利率走势和货币政策四个方面的分析和预测,确定经济变量的变动对不同券种收益率、信用趋势和风险的潜在影响。基于各类券种对利率、通胀的反应,制定有效的投资策略,在控制利率风险、信用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主动构建及调整固定收益投资组合,力争获取超额收益。此外,通过对首次发行和增发公司内在价值和一级市场申购收益率的全面分析,积极参与新股申购,获得较为安全的新股申购收益。 |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国债券总指数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
下属两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 添利A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 | 添利B较高风险、较高收益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童建林 | 赵会军 |
联系电话 | 022-83310208 | 010-66105799 | |
电子邮箱 | service@thfund.com.cn | custody@icbc.com.cn | |
客户服务电话 | 022-83310988、4007109999 | 95588 | |
传真 | 022-83865563 | 010-66105798 |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www.thfund.com.cn |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2013年1月1日—2013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107,235,643.92 |
本期利润 | 82,492,598.39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329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3.09%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2013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1445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2,723,856,234.33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091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一个月 | -0.46% | 0.18% | -0.70% | 0.22% | 0.24% | -0.04% |
过去三个月 | 0.64% | 0.12% | 0.03% | 0.13% | 0.61% | -0.01% |
过去六个月 | 3.09% | 0.11% | 0.47% | 0.10% | 2.62% | 0.01% |
过去一年 | 6.56% | 0.12% | -0.98% | 0.08% | 7.54% | 0.04% |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 16.44% | 0.11% | 2.46% | 0.10% | 13.98% | 0.01% |
其他指标 | 报告期末 |
添利A与添利B基金份额配比 | 1.49778230:1 |
期末添利A参考净值 | 1.003 |
期末添利A累计参考净值 | 1.113 |
添利A累计折算份额 | 186,435,689.22 |
期末添利B参考净值 | 1.221 |
期末添利B累计参考净值 | 1.221 |
添利A年收益率(单利) | 3.90%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陈钢 | 本基金基金经理;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固定收益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 2011年11月 | — | 11年 | 男,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华龙证券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经理、北京宸星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经理、兴业证券公司债券总部研究部经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高级经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投资经理。2011年加盟本公司。 |
资 产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6.4.7.1 | 2,462,215.81 | 20,295,625.42 |
结算备付金 | 6,832,796.32 | 102,529,240.32 | |
存出保证金 | 246,976.07 | 85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4.7.2 | 2,927,384,970.24 | 3,319,661,461.30 |
其中:股票投资 | - | - | |
基金投资 | - | - | |
债券投资 | 2,927,384,970.24 | 3,319,661,461.30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6.4.7.3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6.4.7.4 | 350,000,815.00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494,134.24 | 64,516,365.44 | |
应收利息 | 6.4.7.5 | 61,557,542.12 | 75,901,105.40 |
应收股利 | - | - | |
应收申购款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其他资产 | 6.4.7.6 | - | - |
资产总计 | 3,348,979,449.80 | 3,583,753,797.8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6.4.7.3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617,000,000.00 | 863,979,897.60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80,433,449.44 | |
应付赎回款 | - | -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1,576,100.98 | 1,589,739.04 | |
应付托管费 | 450,314.56 | 454,211.17 |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788,050.50 | 794,869.52 | |
应付交易费用 | 6.4.7.7 | 3,180.00 | 10,335.00 |
应交税费 | 4,874,949.63 | 4,874,949.63 | |
应付利息 | 195,000.56 | - | |
应付利润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其他负债 | 6.4.7.8 | 235,619.24 | 329,000.00 |
负债合计 | 625,123,215.47 | 952,466,451.40 |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6.4.7.9 | 2,351,947,413.51 | 2,342,247,951.79 |
未分配利润 | 6.4.7.10 | 371,908,820.82 | 289,039,394.6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723,856,234.33 | 2,631,287,346.4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348,979,449.80 | 3,583,753,797.88 |
项 目 | 附注号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
一、收入 | 104,181,827.24 | 224,148,216.67 | |
1. 利息收入 | 69,722,019.43 | 92,222,917.19 |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6.4.7.11 | 380,286.53 | 893,989.93 |
债券利息收入 | 68,682,953.73 | 91,074,635.31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658,779.17 | 254,291.95 | |
其他利息收入 | - | - | |
2. 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58,719,631.07 | 23,222,868.94 |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6.4.7.12 | - | -995,638.36 |
基金投资收益 | - | - | |
债券投资收益 | 6.4.7.13 | 58,719,631.07 | 24,218,507.3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6.4.7.14 | - | - |
股利收益 | 6.4.7.15 | - | - |
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4.7.16 | -24,743,045.53 | 108,169,373.06 |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5. 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6.4.7.17 | 483,222.27 | 533,057.48 |
减:二、费用 | 21,689,228.85 | 36,581,889.78 | |
1. 管理人报酬 | 9,479,893.43 | 9,410,694.95 | |
2. 托管费 | 2,708,541.04 | 2,688,769.90 | |
3. 销售服务费 | 4,739,946.72 | 4,705,347.48 | |
4. 交易费用 | 6.4.7.18 | 28,637.77 | 33,480.62 |
5. 利息支出 | 4,479,518.49 | 19,469,126.93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4,479,518.49 | 19,469,126.93 | |
6. 其他费用 | 6.4.7.19 | 252,691.40 | 274,469.90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2,492,598.39 | 187,566,326.89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2,492,598.39 | 187,566,326.89 |
项目 | 本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2,342,247,951.79 | 289,039,394.69 | 2,631,287,346.48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82,492,598.39 | 82,492,598.39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9,699,461.72 | 376,827.74 | 10,076,289.46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1,049,089,599.30 | 106,873,911.94 | 1,155,963,511.24 |
2.基金赎回款 | -1,039,390,137.58 | -106,497,084.20 | -1,145,887,221.78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2,351,947,413.51 | 371,908,820.82 | 2,723,856,234.33 |
项目 | 可比期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2,363,031,116.27 | 50,867,212.36 | 2,413,898,328.63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187,566,326.89 | 187,566,326.89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516,340,011.55 | 29,845,460.64 | 546,185,472.19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1,545,703,251.80 | 89,620,194.49 | 1,635,323,446.29 |
2.基金赎回款 | -1,029,363,240.25 | -59,774,733.85 | -1,089,137,974.10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2,879,371,127.82 | 268,278,999.89 | 3,147,650,127.71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
项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9,479,893.43 | 9,410,694.95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1,667,804.44 | 1,859,418.88 |
项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2,708,541.04 | 2,688,769.90 |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 本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 |||
A类 | B类 | 合计 | |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782.60 | 2,101,541.62 | 2,104,324.2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35,957.36 | 635,957.36 | |
合计 | 638,739.96 | 2,101,541.62 | 2,740,281.58 |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 上年度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 |||
A类 | B类 | 合计 | |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7,928.99 | 1,786,375.65 | 1,824,304.6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70,325.07 | - | 770,325.07 |
合计 | 808,254.06 | 1,786,375.65 | 2,594,629.71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中国工商银行 | 2,462,215.81 | 81,571.58 |
关联方名称 |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中国工商银行 | 98,985.40 | 132,902.44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 | - |
其中:股票 | - | -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2,927,384,970.24 | 87.41 |
其中:债券 | 2,927,384,970.24 | 87.41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350,000,815.00 | 10.45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9,295,012.13 | 0.28 |
6 | 其他各项资产 | 62,298,652.43 | 1.86 |
7 | 合计 | 3,348,979,449.80 | 100.00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矿业 | - | - |
C | 制造业 | - | -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 - |
E | 建筑业 | - | -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 | -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 -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 |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 - |
J | 金融业 | - | - |
K | 房地产业 | - | -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 -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 -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P | 教育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 -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 - |
S | 综合 | - | - |
合计 | - | -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139,681,000.00 | 5.13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139,681,000.00 | 5.13 | |
4 | 企业债券 | 2,457,410,269.54 | 90.22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40,106,000.00 | 1.47 |
6 | 中期票据 | 160,884,000.00 | 5.91 |
7 | 可转债 | 129,303,700.70 | 4.75 |
8 | 其他 | - | - |
9 | 合 计 | 2,927,384,970.24 | 107.47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22086 | 11正泰债 | 999,990 | 103,248,967.50 | 3.79 |
2 | 1280405 | 12豫铁投债 | 1,000,000 | 102,770,000.00 | 3.77 |
3 | 122844 | 11筑城投 | 1,000,000 | 102,600,000.00 | 3.77 |
4 | 122872 | 10复星债 | 1,000,000 | 102,000,000.00 | 3.74 |
5 | 122887 | 10渝交通 | 900,000 | 89,496,000.00 | 3.29 |
7.9.1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未发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
7.9.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
序号 | 名 称 | 金 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246,976.07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494,134.24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61,557,542.12 |
5 | 应收申购款 |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62,298,652.43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10015 | 石化转债 | 67,877,600.00 | 2.49 |
2 | 110020 | 南山转债 | 33,133,153.30 | 1.22 |
3 | 113003 | 重工转债 | 22,320,957.60 | 0.82 |
4 | 110017 | 中海转债 | 5,971,989.80 | 0.22 |
份额级别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
A类 | 36,890 | 40,600.49 | 21,188,481.94 | 1.41% | 1,476,563,610.86 | 98.59% |
B类 | 1,187 | 842,442.99 | 942,143,910.00 | 94.22% | 57,835,921.67 | 5.78% |
合计 | 38,077 | 65,596.87 | 963,332,391.94 | 38.57% | 1,534,399,532.53 | 61.43% |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有份额 |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
1 |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0,539,932.00 | 7.44% |
2 | 全国社保基金二零三组合 | 46,840,784.00 | 4.94% |
3 |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 42,901,000.00 | 4.53% |
4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零一组合 | 42,497,139.00 | 4.48% |
5 | 全国社保基金二零二组合 | 37,159,879.00 | 3.92% |
6 |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31,199,914.00 | 3.29% |
7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零八组合 | 26,898,877.00 | 2.84% |
8 |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 18,585,580.00 | 1.96% |
9 |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7,762,110.00 | 1.87% |
10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世纪理财价值增长 | 15,972,714.00 | 1.69% |
项目 | 份额级别 |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 A类 | 582.17 | 0.00% |
B类 | - | - | |
合计 | 582.17 | 0.00%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 年12 月3 日)基金份额总额 | 1,999,793,524.18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1,458,544,255.83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1,155,963,511.24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1,145,887,221.78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29,131,547.51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1,497,752,092.80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 年12 月3 日)基金份额总额 | 999,979,831.67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999,979,831.67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999,979,831.67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数量 | 股票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券商名称 | 债券交易 | 债券回购交易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 |
渤海证券 | 1,891,357,099.84 | 85.44% | 7,805,600,000.00 | 33.53% |
中金公司 | 274,791,935.30 | 12.41% | 15,228,800,000.00 | 65.42% |
高华证券 | 47,505,465.63 | 2.15% | 245,733,000.00 | 1.06% |
序号 | 证券公司名称 | 所属市场 | 数量 |
1 | 安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 | 1 |
序号 | 证券公司名称 | 所属市场 | 数量 |
1 |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深圳 | 1 |
2013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