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2013—018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于同年8月1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到17名董事,实到17名董事,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中期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审议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为关联方贷款提供续保的议案;
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公司拟继续为东北特钢集团大连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向吉林银行大连分行授信3亿元人民币(一年期)提供担保;拟继续为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贷款人民币6,000万元(一年期)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事项为关联担保,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关联人公司董事长赵明远、董事刘伟、邵福群、王朝义、高炳岩、董学东、周建平、魏守忠、徐德祥、朴文浩、张玉春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李源山、姚殿礼、赵彦志、李延喜、高岩、邵万军认为,此次关联交易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进行,属对等互保行为,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四、关于设立抚顺鑫朗物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员工生活保障水平,公司出资50万元设立抚顺鑫朗物业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实施专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议案;
为确保承担的配套科研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实施以下项目:
1、《深化验证和综合整治研保项目》;
2、《“十二五”关键原材料自主化能力建设项目》。
以上项目的资金来源为国拨资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收到上述项目的国拨资金后,将专款用于上述项目的实施,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作为国有资本计入资本公积,由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享有。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归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享有的资本公积可依法转为公司的注册资本,其转增注册资本后的股东权益依法归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享有。
以上项目最终的投资金额以上级立项批复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3年9月16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第三、五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2013—019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明锐先生主持,经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中期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尽管钢材市场低迷,竞争激烈,但公司在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对外大力开拓市场,对内深化降成本和强化各项管理,生产经营仍然保持了稳健的发展,公司2013年中期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五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2013—020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关联方贷款提供续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东北特钢集团大连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数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3.6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着公平互利、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为东北特钢集团大连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特钢”)向吉林银行大连分行授信3亿元人民币(一年期)提供担保;拟继续为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兴公司”)向银行贷款人民币6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大连特钢成立于2008年8月25日,注册地址:大连市金州区登沙河临港工业区河滨南路18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8,900万元,法定代表人:赵明远。经营范围为钢冶炼、压延钢加工,货物、技术进出口等。根据大连特钢提供的财务报表显示,截止2013年6月30日,大连特钢总资产为150.85亿元,负债合计122.09亿元,净资产28.7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80.93%,主营业务收入32.8亿元,实现净利润2628万元(未经审计)。
大连特钢(原名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尖端高科技产业的特殊钢材料生产基地,其主要产品为不锈钢、轴承钢、弹簧钢、合金结构钢、工模具钢等型材、银亮材、线材、板材。不锈钢、轴承钢大盘重线材、高级优质合金弹簧钢线材、棒材和合金剥皮材等已占据国内市场主要地位,市场销售良好并大量替代进口。
2、北兴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20日,注册地址:齐齐哈尔市南苑高科技开发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伟先。经营范围为,钢材冶炼、轧制及压延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等。
北兴公司前身为北满特钢炼钢及轧钢系统技术改造工程(该工程是国家“九五”期间第二批“国债”项目,采用国际上成熟实用的先进工艺和技术装备),是一家具有高起点、高水平的“四位一体”短流程特殊钢棒材生产企业。北兴公司主要产品为优质轴承钢、汽车齿轮钢、弹簧钢和优质结构钢,主要生产技术经济指标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截止2013年7月31日,北兴公司总资产为400,586万元,负债合计302,129万元,净资产984,56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42%,营业收入163035万元,净利润13,695万元(未经审计),银行资信等级为AA-。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3年8月16日,本公司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同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7人,实际出席董事17人,关联人公司董事长赵明远、关联董事刘伟、邵福群、王朝义、高炳岩、董学东、徐德祥、周建平、朴文浩、魏守忠、张玉春回避表决。会议以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关联方贷款提供续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李源山、姚殿礼、赵彦志、李延喜、高岩、邵万军认为,此次关联交易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进行,属互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为大连特钢向吉林银行大连分行原有授信3亿元人民币(一年期)提供担保。其中:流动资金贷款1.5亿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净额1.5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2、公司拟为北兴公司分别向华夏银行沈阳分行贷款4000万元人民币、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贷款2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内容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提供担保的关联关系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所涉及的相关关联方与本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如下:
大连特钢的控股股东为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北特钢集团北满特殊钢有限公司为北兴公司控股股东,东北特钢集团北满特殊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均为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故公司上述对外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公司与关联方关联关系图示
■
上述贷款将主要用于被担保公司补充生产流动资金。作为本次续保的条件,北兴公司此前为本公司向银行贷款人民币8,000万元提供了担保责任;大连特钢与本公司建立对等互保关系。由于大连特钢、北兴公司与本公司同属于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公司的资信和生产经营情况有着充分的了解,信息渠道畅通,同属特殊钢生产企业并与各方联系紧密,为上述企业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自身发展,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目前,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发生额为8.6亿元(含本次担保),对控股子公司担保4000万,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2.62%。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
七、附件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3—021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3年9月16日
·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10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本次会议不提供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9月16日(星期一)上午10: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五)会议地点: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8号公司二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关联方贷款提供续保的议案;
2、关于实施专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参会人员:
(1)2013年9月10日当天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均可参加,公司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凭个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或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到本公司证券处登记出席手续。外地股东也可信函或传真登记,时间以公司证券处收到传真和信函为准;法人股东代表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登记。
1、登记时间:2013年9月12日8:00—11:30时,13:00—17:00时。
2、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自理。
3、联系方式:
电 话:024—56676495
传 真:024—56676495
邮政编码:113001
联 系 人:孔德生、赵越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8月26日
·报备文件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 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为关联方贷款提供续保的议案 | |||
2 | 关于实施专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