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桂东电力 股票代码:600310 编号:临2013-026
债券简称:11桂东01 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桂东02 债券代码:122145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发出,并以电话确认。会议于2013年8月26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秦春楠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11名,实到会董事11名,5名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3年8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13年6月30日的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全文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6日
股票简称:桂东电力 股票代码:600310 编号:临2013-027
债券简称:11桂东01 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桂东02 债券代码:122145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现将本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47号核准,本公司委托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于2010年5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2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7.0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6,267.2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600万元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923.8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10)第4-0012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项目为“收购桂源公司56.03%股权”及“增资上程电力并建设上程水电站”。
2010年7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7,786,900元完成“收购桂源公司56.03%股权”的工作,并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由于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为了保证募集资金尽快发挥效益,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增资上程电力并建设上程水电站”调整为“对上程电力增资并建设大田水电站”,增资额由3.5亿元调整为1亿元,把其余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2.5亿元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二个电力建设项目:“投资建设桂东电网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对桂源公司增资并建设相关输变电工程项目”。调整及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投资建设桂东电网220千伏输变电工程(13,794万元)”、“对桂源公司增资并建设相关输变电工程项目(11,206万元)”及“对上程电力增资并建设大田水电站(1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调整及变更事宜已经2011年4月召开的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3年1-6月,募集资金投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1,645.45万元,全部用于“投资建设桂东电网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截止2013年6月30日,桂东电网220千伏电网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已使用142,703,564.23元,账户余额为523,040.71元(包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用于“投资建设桂东电网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的工程结算。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8年5月1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方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于2011年5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决定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1、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市支行、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市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2104380029249212883,该账户存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建设桂东电网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和相关剩余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截止2013年6月30日,桂东电网220千伏电网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已使用142,703,564.23元,账户余额为523,040.71元(包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
2、公司控股子公司贺州市桂源水利电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支行、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45001647401059006666,该账户存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桂源公司增资并建设相关输变电工程项目”。截止2013年6月30日,该账户已使用99,080,510.39元,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5,221,563.10元(包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
3、公司控股子公司贺州市上程电力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325101040012183 ,该账户存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上程电力增资并建设大田水电站”。截止2013年6月30日,该账户已开支83,588,216.23元,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8,172,313.03元(包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署的上述协议均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制定,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3年6月30日,上述各方均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13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4,255.05万元。2013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3,923.8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45.4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5,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4,255.0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54.03%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收购桂源公司56.03%股权 | 否 | 8778.69 | 8778.69 | 8778.69 | 0 | 8778.69 | 0 | 100 | 2010年 | 567.85 | 是 | 否 |
增资上程电力并建设上程水电站 | 是 | 35000 | 10000 | 10000 | 0 | 10000 | 0 | 100 | 2012年 | 建设期 | 建设期 | 是 |
合计 | — | 43778.69 | 18778.69 | 18778.69 | 0 | 18778.69 | 0 | — | — | 567.85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由于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特别是国家移民搬迁政策发生了重大变化,上程水电站的移民搬迁费用将大幅度增加,加上市场物价大幅度上涨,建设成本大幅度增加,工程(三级同步建设)作为常规开发,工程项目的总投资将大大超过原预算。根据初步设计测算,如果按照原来的计划投资建设上程水电站(三级同步建设),需追加投资4亿元左右,总投资将会超过16亿元,而其规模及发电量并没有增加,这样的结果将会导致上程水电站项目的经济效益非常差,投资回报相当漫长;因此,从经济、资源控制、国家能源发展等诸多方面充分研究分析,考虑企业的中长远发展,董事会提议先建设投资和移民搬迁较少的一期工程——大田水电站项目,并对整个上程水电站(三级开发)重新进行规划,把原拟投入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投入到条件更为成熟、效益更快更好的其他项目中。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10年6月21日分别召开了四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和四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中的2亿元由公司作为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公司将一次性把该2亿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10年7月9日召开的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11年1月7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亿元予以归还,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截止201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220千伏电网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余额)合计为523,040.71元(包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为募集资金项目尚未投入的金额及利息。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 投资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投资建设桂东电网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 增资上程电力并建设上程水电站 | 13,794 | 1,645.45 | 14,270.36 | 95 | 2012年 | 64.85 | 否 | ||
对桂源公司增资并建设相关输变电工程项目 | 增资上程电力并建设上程水电站 | 11,206 | 0 | 11,206 | 100 | 2012年 | 173.26 | 否 | ||
合计 | — | 25,000 | 1,645.45 | 25,476.36 | — | — | 238.11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鉴于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为了保证募集资金尽快产生效益,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资上程电力并建设上程水电站”调整为“对上程电力增资并建设大田水电站”,增资额由3.5亿元调整为1亿元,把其余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25,000万元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而且急需马上投资的二个电力建设项目:“投资建设桂东电网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对桂源公司增资并建设相关输变电工程项目”。本次募集资金变更事宜已经公司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四届十七次监事会及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刊登于2011年3月25日、4月16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2013年1-6月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6日
股票简称:桂东电力 股票代码:600310 编号:临2013-028
债券简称:11桂东01 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桂东02 债券代码:122145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以电话确认。会议于2013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莫运忠先生主持。应到会监事5名,实到会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一、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由董事会组织编制,并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三、公司严格遵守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我们保证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