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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8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图示日期为2006年11月9日至2013年6月30日。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中关于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和投资限制的有关规定:股票类资产占基金资产总净值比例为60%-95%,债券类资产占基金资产总净值比例为0%-35%,货币市场工具占基金资产总净值比例为5%-4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63号文批准,由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目前股权结构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49%、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34.33%、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占16.67%。

    截至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15只开放式基金,即长信利息收益货币、长信银利精选股票、长信金利趋势股票、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长信双利优选混合、长信利丰债券、长信恒利优势股票、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LOF)、长信中短债债券、长信量化先锋股票、长信标普100等权重指数(QDII)、长信利鑫分级债、长信内需成长股票基金、长信可转债分级债券及长信利众分级债。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以本基金成立之日为准。新增或变更以刊登新增/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披露日为准。

    2、证券从业年限以基金经理进入证券业务相关机构的工作经历为时间计算标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实行公平交易制度,并建立公平交易制度体系,已建立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公司已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除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外,其余各投资组合未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不涉及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形,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上半年投资者对经济预期不断降低,由过度乐观转向过度悲观。年初受益于去年四季度经济见底回升,市场对2013年经济复苏预期增强。春节后,随着一季度经济数据渐渐明朗,特别是一些传统周期性行业出现旺季不旺的苗头,市场对复苏的逻辑产生分岐。随着三月初有关房地产的“国五条”政策出台,三月末银监会发布规范银行理财业务的“八号文”,市场对2013年经济运行的预期发生重大改变。随着政府对融资平台清理态度的明朗及6月发生“钱荒”事件,市场对经济的预期又变得过度悲观。与宏观经济相关的低估值周期品估值继续向下,新兴产业成长股估值进一步扩张。上半年市场总体呈现出二极分化的行情,消费、医药、电子等成长性行业受到市场追捧。

    年初增利基金操作围绕经济复苏逻辑,主要增加受益经济复苏的金融业、受益房地产销量回升的相关产业配置;在一季度末期,大幅度降低了金融以及一些传统周期性行业的配置,重点围绕盈利与经济相关度不高的医药、大众消费、消费类电子等行业选股操作。虽然二季度大部分时间控制了仓位,但后期还是过早的增持了房地产行业,提高了整体仓位,导致在二季度最后一二周的市场大跌中,净值波动幅度较大。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6533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8923元;本基金本期净值增长率为7.4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8.4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从中期看,我们对经济增长的预期较前期有一定幅度的降低,去年四季度以来市场预期的复苏夭折概率较大,经济的探底进程并未结束,下半年存在加速下探的风险。去年四季度以来的经济回升主要受益于去年4月份后的地产销量持续上升以及下半年社会融资总量的持续回升。在今年房地产“国五条”出台后,当前地产销售尚可,但新开工降低、信贷收紧,开发商预期变化,地产投资增速下行。在“用好增量、盘活存量”精神的指导下,未来的货币政策中性偏稳健。社会融资总额增速拐点出现,5月份大幅下降。可能由此带动基建和制造业投资回落。

    仅就下半年的短周期看,主板市场经过二季度的大幅度下跌,有望企稳,但回升的基础并不牢靠。成长股受中期业绩兑现和三季度业绩逐渐明朗的影响,将出现分化。流动性经历过短期的困难局面后将有所改善,但很难回到去年四季度以来的情况。下半年市场投资线索将不会有上半年清晰,投资难度将较上半年加大。

    操作上,本基金将以精选成长为主,注重业绩的确定性和成长性。注重企业的产品或者商业模式独特性,具有开拓精神的管理层。这样的企业才有可能在经济下行、流动性收敛的市场中获得收益。行业上,医疗保健、消费服务、节能环保、消费电子仍是我们重点关注的行业。另外,调整充分且估值较低,可能受益于政府扭转市场对经济增长预期的房地产及其产业链也是我们阶段性关注的行业。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9月12日发布的[2008]3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订了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成立了估值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投资管理部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监、研究发展部总监、交易管理部总监、金融工程部总监、基金事务部总监以及基金事务部至少一名业务骨干共同组成。相关参与人员都具有丰富的证券行业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规和估值方法。基金经理不直接参与估值决策,如果基金经理认为某证券有更好的证券估值方法,可以申请公司估值工作小组对某证券进行专项评估。估值决策由与会估值工作小组成员1/2以上多数票通过。对于估值政策,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审计本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认可公司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当性。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报告期内,未签订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以及基金实际运作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进行利润分配。

    本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如下:

    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3、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不进行收益分配;

    7、基金每年分红次数最多不超过12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80%。若年度分红12次后,基金再次达到分红条件,则可分配收益滚存到下一年度进行分配。

    8、本基金根据基金净值的表现采用程序化的收益分配机制:

    (1)本基金合同生效后进行第一次收益分配的启动条件是基金净值相对于面值累计涨幅超过10%且每份基金份额的可分配收益不低于0.01元。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基金满足上述条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分红方案。

    (2)本基金进行日常收益分配的启动条件是基金净值相对于前次基金分红后净值的累计涨幅超过10%且每份基金份额的可分配收益不低于0.01元,同时距离基金前次分红的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一旦条件满足,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基金满足上述条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提出分红方案。

    9、若基金份额净值相对于面值或者前次基金分红后净值的累积涨幅未超过10%,在满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进行收益分配。

    10、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中国民生银行根据《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托管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

    本报告期,中国民生银行在长信增利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长信增利基金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由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的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经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6533元,基金份额总额实收基金3,238,311,140.86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6】180号)批准,由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06年11月9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580,617,102.6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并上市的股票(含新股配售与增发)、权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的比例范围为:股票资产60%-95%;债券资产0%-35%;货币市场工具5%-4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5%),本基金投资于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遵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规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债券投资部分为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复合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二个工作日,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

    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遵循了《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2013年1-6月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此外本财务报表同时符合如财务报表附注6.4.2所列示的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

    6.4.4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4.1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新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4.2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

    6.4.5 税项

    (1)根据财税字[1998]55号文、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文《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上证交字[2008]16号《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投资收益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应交税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该项系基金收到的债权发行人在支付债券利息时未代扣代缴的利息税部分。

    6.4.6 关联方关系

    6.4.6.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无变化。

    6.4.6.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6.4.7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7.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7.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7.1.2 权证交易

    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7.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股票交易佣金计提标准如下: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佣金=买(卖)成交金额×1%。-清算库中买(卖)经手费-证券结算风险基金(按股票成交金额的十万分之三收取)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佣金=买(卖)成交金额×1%。-买(卖)经手费-买(卖)证管费-证券结算风险基金(按股票成交金额的十万分之三收取)

    上述交易佣金比率均在合理商业条款范围内收取,并符合行业标准。

    根据《证券交易席位及证券综合服务协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租用长江证券证券交易专用交易单元进行股票和债券交易的同时,还从长江证券获得证券研究综合服务。

    6.4.7.2 关联方报酬

    6.4.7.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当年天数

    6.4.7.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6.4.7.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7.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7.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注:本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适用费率严格遵循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的有关规定。

    6.4.7.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它关联方在本期间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投资过本基金。

    6.4.7.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通过“民生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于2013年6月30日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4,686,077.01元 (2012年12月31日:人民币829,940.95元)。

    6.4.7.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购入过由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7.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均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报告期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6.4.8 期末(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8.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股票。

    6.4.8.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6.4.8.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8.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0元,没有债券作为质押。

    6.4.8.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0元,没有债券作为质押。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cxfund.com.cn)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项“买入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其它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项“卖出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项“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和“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7.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0.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0.2 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10.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7.10.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0.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注:1、期末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万份至50万份。

    2、期末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万份至50万份。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未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2013年1月5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关于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增聘宋小龙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2、2013年7月13日,基金托管人发布公告,根据业务需要,聘任杨春萍为中国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同时解聘刘湣棠中国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职务。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改聘为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报告期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新增了浙商证券1个交易单元。

    2、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1998>29号)和《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标准:

    1)券商基本面评价(财务状况、经营状况);

    2)券商研究机构评价(报告质量、及时性和数量);

    3)券商每日信息评价(及时性和有效性);

    4)券商协作表现评价。

    (2)选择程序:

    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形成《券商服务评价表》,然后根据评分高低进行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基金简称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
    基金主代码519993
    交易代码519993(前端)519992(后端)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11月9日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238,311,140.86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投资目标本基金对上市公司股票按照价值型与成长型进行风格划分,通过对证券市场未来走势的综合研判灵活配置两类风格的股票,从而在风险适度分散并保持组合流动性的基础上超越比较基准,获得长期增值回报。
    投资策略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策略结构。基金投资策略体系自上而下分为3个层面:战略配置、风格配置和个股选择。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在整个投资体系中,本基金将重点放在风格配置和个股选择层面,这两个层面对基金收益的贡献程度约占80%,战略配置对基金收益的贡献程度约占20%。在风格配置和个股选择层面,本基金将以风格轮换策略为主,辅以多层次个股选择,形成基金最后的投资组合。在投资过程中,本基金的股票风格管理系统和风险控制绩效量化管理平台将提供量化分析方面的决策支持。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较高的基金品种。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周永刚关悦
    联系电话021-61009969010-58560666
    电子邮箱zhouyg@cxfund.com.cnGuanyue2@cm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6695568
    传真021-61009800010-58560794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cx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9楼、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93,728,883.33
    本期利润176,807,388.1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48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7.4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13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527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115,685,725.7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6533

    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7.91%2.01%-11.00%1.30%3.09%0.71%
    过去三个月0.54%1.47%-8.06%1.01%8.60%0.46%
    过去六个月7.45%1.41%-8.41%1.05%15.86%0.36%
    过去一年5.80%1.27%-6.20%0.96%12.00%0.31%
    过去三年-9.31%1.29%-6.19%0.96%-3.12%0.33%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2006年11月09日至2013年06月30日)56.71%1.65%49.60%1.40%7.11%0.25%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胡志宝本基金的基金经理、长信金利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公司投资总监2010年8月26日15年经济学硕士,南京大学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毕业,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先后任职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基金经理、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2006年5月加入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总部,从事投资策略研究工作。现任公司投资总监、本基金和长信金利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资 产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218,271,421.82309,240,322.81
    结算备付金4,686,077.01829,940.95
    存出保证金1,792,477.882,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1,895,360,707.952,136,973,219.00
    其中:股票投资1,895,360,707.952,136,973,219.00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证券清算款3,972,208.937,928,983.11
    应收利息47,209.3669,619.63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22,872.0113,806.80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2,124,152,974.962,457,055,892.3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证券清算款14,251,121.36
    应付赎回款731,526.901,304,550.75
    应付管理人报酬2,700,838.492,893,110.93
    应付托管费450,139.76482,185.13
    应付销售服务费
    应付交易费用3,072,224.611,474,680.53
    应交税费8,254.408,254.40
    应付利息
    应付利润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1,504,265.032,065,759.68
    负债合计8,467,249.1922,479,662.7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3,238,311,140.864,004,420,906.52
    未分配利润-1,122,625,415.09-1,569,844,677.00
    所有者权益合计2,115,685,725.772,434,576,229.5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124,152,974.962,457,055,892.30

    项 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一、收入206,550,864.83122,120,122.06
    1.利息收入1,447,430.181,564,031.2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216,919.571,504,125.57
    债券利息收入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230,510.6159,905.70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121,733,796.68-285,386,761.7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103,398,056.87-301,443,456.99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股利收益18,335,739.8116,056,695.27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3,078,504.86405,940,990.65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291,133.111,861.86
    减:二、费用29,743,476.6427,744,842.47
    1.管理人报酬17,844,225.2918,840,341.95
    2.托管费2,974,037.593,140,057.03
    3.销售服务费
    4.交易费用8,753,388.095,593,003.23
    5.利息支出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6.其他费用171,825.67171,440.2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76,807,388.1994,375,279.59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76,807,388.1994,375,279.59

    项 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4,004,420,906.52-1,569,844,677.002,434,576,229.5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176,807,388.19176,807,388.1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766,109,765.66270,411,873.72-495,697,891.94
    其中:1.基金申购款5,319,530.80-1,769,691.833,549,838.97
    2.基金赎回款-771,429,296.46272,181,565.55-499,247,730.9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3,238,311,140.86-1,122,625,415.092,115,685,725.77
    项 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4,197,787,836.30-1,700,054,120.302,497,733,716.0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94,375,279.5994,375,279.5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95,932,826.6436,768,727.58-59,164,099.06
    其中:1.基金申购款4,865,754.69-1,918,943.992,946,810.70
    2.基金赎回款-100,798,581.3338,687,671.57-62,110,909.7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4,101,855,009.66-1,568,910,113.132,532,944,896.53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

    会计机构负责人


    应交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8,254.408,254.40

    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民生银行”)基金托管人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江证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长江证券208,139,599.853.70%183,142,314.185.07%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当期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期末应付佣金余额占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长江证券189,488.883.72%30,582.481.00%
    关联方名称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当期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期末应付佣金余额占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长江证券159,635.255.26%150,461.267.54%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17,844,225.2918,840,341.95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3,056,260.333,046,315.19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2,974,037.593,140,057.03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8,004,500.008,004,500.00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8,004,500.008,004,500.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25%0.20%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18,271,421.821,168,695.89258,324,440.601,478,719.02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1,895,360,707.9589.23
     其中:股票1,895,360,707.9589.23
    2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3金融衍生品投资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222,957,498.8310.50
    6其他各项资产5,834,768.180.27
    7合计2,124,152,974.96100.00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
    B采矿业83,728,912.423.96
    C制造业1,347,823,606.5863.71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61,590,988.202.91
    F批发和零售业26,296,746.401.24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H住宿和餐饮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67,721,982.437.93
    J金融业55,856,105.322.64
    K房地产业121,322,459.665.73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1,019,906.941.47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教育
    Q卫生和社会工作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S综合
     合计1,895,360,707.9589.59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600594益佰制药3,755,065116,069,059.155.49
    2000895双汇发展2,599,15699,911,556.644.72
    3600048保利地产9,143,74690,614,522.864.28
    4300088长信科技3,513,73874,104,734.423.50
    5002570贝因美2,506,47570,055,976.253.31
    6000049德赛电池1,154,70969,282,540.003.27
    7600079人福医药2,629,65668,581,428.483.24
    8000100TCL 集团29,927,56167,935,563.473.21
    9300115长盈精密2,106,73367,710,398.623.20
    10002138顺络电子3,727,85467,101,372.003.17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600837海通证券121,191,605.514.98
    2000100TCL 集团114,128,842.954.69
    3600332广州药业85,982,164.403.53
    4600000浦发银行80,236,318.603.30
    5600079人福医药68,671,673.852.82
    6600048保利地产67,685,308.312.78
    7002138顺络电子67,497,543.892.77
    8002554惠博普57,681,191.042.37
    9300088长信科技56,642,594.212.33
    10002241歌尔声学55,278,506.012.27
    11002570贝因美55,006,771.822.26
    12000895双汇发展54,147,333.832.22
    13600352浙江龙盛51,910,150.942.13
    14601169北京银行50,066,007.492.06
    15601901方正证券48,464,329.981.99
    16600467好当家48,267,290.051.98
    17000625长安汽车46,957,401.701.93
    18002327富安娜44,664,791.741.83
    19002007华兰生物43,347,447.661.78
    20002106莱宝高科43,199,232.791.77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卖出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600000浦发银行139,507,793.055.73
    2601901方正证券115,596,107.484.75
    3600976武汉健民107,286,742.794.41
    4601166兴业银行104,535,714.984.29
    5601601中国太保100,536,737.264.13
    6600880博瑞传播91,488,620.793.76
    7600837海通证券87,189,203.053.58
    8000100TCL 集团84,772,059.963.48
    9601318中国平安73,361,459.853.01
    10600519贵州茅台66,734,669.432.74
    11002653海思科60,302,522.302.48
    12600704物产中大58,877,105.092.42
    13600352浙江龙盛57,613,442.802.37
    14600309万华化学54,051,157.272.22
    15000728国元证券51,193,702.522.10
    16002456欧菲光50,535,899.582.08
    17601169北京银行47,864,631.111.97
    18002063远光软件46,688,213.511.92
    19600030中信证券45,785,521.431.88
    20600467好当家45,550,100.391.87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2,596,249,729.02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3,024,338,801.80

    序号名称金额
    1存出保证金1,792,477.88
    2应收证券清算款3,972,208.93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47,209.36
    5应收申购款22,872.01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5,834,768.18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
    147,49621,955.25229,098,244.237.07%3,009,212,896.6392.93%

    项目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1,052,226.010.03%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11月9日)基金份额总额580,617,102.6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4,004,420,906.52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5,319,530.80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771,429,296.46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238,311,140.86

    券商名称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备注
    成交金额占股票

    成交总额比例

    佣金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长城证券11,501,267,243.0426.71%1,358,966.9726.71%
    海通证券2895,524,470.5815.93%811,143.6515.94%
    广发证券1757,341,241.4113.47%689,480.5613.55%
    民生证券1491,242,776.748.74%436,608.078.58%
    中山证券1342,320,469.206.09%311,647.376.12%
    光大证券1338,630,424.736.02%308,288.136.06%
    江南证券1257,715,304.624.59%234,624.904.61%
    兴业证券1242,470,198.104.31%217,016.264.26%
    长江证券1208,139,599.853.70%189,488.883.72%
    安信证券1181,938,293.663.24%165,635.873.26%
    国信证券1160,295,249.202.85%145,932.932.87%
    中银国际1150,943,216.772.69%137,417.822.70%
    中金公司192,760,042.921.65%82,083.981.61%
    浙商证券1
    国金证券1
    山西证券1
    国泰君安1
    民族证券1
    齐鲁证券1
    国元证券1
    国联证券1
    上海证券1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3年8月29日

      201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