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股票质押期限延长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13-036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票质押期限延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3年8月28日接到公司股东深圳市钜盛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盛华实业”)、傲诗伟杰有限公司(即原深圳市银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傲诗伟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诗伟杰”)通知,称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质押期限延长,具体情况如下:
2012年12月25日,钜盛华实业、傲诗伟杰分别所持深振业A 86,026,654股、42,706,000股股份(合计128,732,654股股份,因公司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部分股份增至135,169,31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01%)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用于钜盛华实业在该银行的融资担保。各方已于2012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前述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原质押期限自2012年12月25起至2013年8月29日止。根据有关融资安排,质押暂不解除,质押期限延长至2014年12月27日止。
截止本公告日,钜盛华实业、傲诗伟杰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华利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利通”)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02,537,40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00%,质押冻结股票为202,369,28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99%,其中钜盛华实业持有公司股份90,327,99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69%,质押冻结股票为90,327,98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69%;傲诗伟杰持有公司股份44,841,32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32%,质押冻结股票为44,84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32%;华利通持有公司股份67,368,08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9%,质押冻结股票为67,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8%。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