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观点·专栏
  • 12:广告
  • A1:公 司
  • A2:公司·纵深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动向
  • A5:公司·融资
  • A6:信息披露
  • A7:研究·市场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37:信息披露
  • A138:信息披露
  • A139:信息披露
  • A140:信息披露
  • A141:信息披露
  • A142:信息披露
  • A143:信息披露
  • A144:信息披露
  • A145:信息披露
  • A146:信息披露
  • A147:信息披露
  • A148:信息披露
  • A149:信息披露
  • A150:信息披露
  • A151:信息披露
  • A152:信息披露
  • A153:信息披露
  • A154:信息披露
  • A155:信息披露
  • A156:信息披露
  • A157:信息披露
  • A158:信息披露
  • A159:信息披露
  • A160:信息披露
  • A161:信息披露
  • A162:信息披露
  • A163:信息披露
  • A164:信息披露
  • A165:信息披露
  • A166:信息披露
  • A167:信息披露
  • A168:信息披露
  • A169:信息披露
  • A170:信息披露
  • A171:信息披露
  • A172:信息披露
  • A173:信息披露
  • A174:信息披露
  • A175:信息披露
  • A176:信息披露
  • A177:信息披露
  • A178:信息披露
  • A179:信息披露
  • A180:信息披露
  • A181:信息披露
  • A182:信息披露
  • A183:信息披露
  • A184:信息披露
  • A185:信息披露
  • A186:信息披露
  • A187:信息披露
  • A188:信息披露
  • A189:信息披露
  • A190:信息披露
  • A191:信息披露
  • A192:信息披露
  • A193:信息披露
  • A194:信息披露
  • A195:信息披露
  • A196:信息披露
  • A197:信息披露
  • A198:信息披露
  • A199:信息披露
  • A200:信息披露
  • A201:信息披露
  • A202:信息披露
  • A203:信息披露
  • A204:信息披露
  • A205:信息披露
  • A206:信息披露
  • A207:信息披露
  • A208:信息披露
  • A209:信息披露
  • A210:信息披露
  • A211:信息披露
  • A212:信息披露
  • A213:信息披露
  • A214:信息披露
  • A215:信息披露
  • A216:信息披露
  • A217:信息披露
  • A218:信息披露
  • A219:信息披露
  • A220:信息披露
  • A221:信息披露
  • A222:信息披露
  • A223:信息披露
  • A224:信息披露
  • A225:信息披露
  • A226:信息披露
  • A227:信息披露
  • A228:信息披露
  • A229:信息披露
  • A230:信息披露
  • A231:信息披露
  • A232:信息披露
  • A233:信息披露
  • A234:信息披露
  • A235:信息披露
  • A236:信息披露
  • A237:信息披露
  • A238:信息披露
  • A239:信息披露
  • A240:信息披露
  • A241:信息披露
  • A242:信息披露
  • A243:信息披露
  • A244:信息披露
  • A245:信息披露
  • A246:信息披露
  • A247:信息披露
  • A248:信息披露
  • A249:信息披露
  • A250:信息披露
  • A251:信息披露
  • A252:信息披露
  • A253:信息披露
  • A254:信息披露
  • A255:信息披露
  • A256:信息披露
  • A257:信息披露
  • A258:信息披露
  • A259:信息披露
  • A260:信息披露
  • A261:信息披露
  • A262:信息披露
  • A263:信息披露
  • A264:信息披露
  • A265:信息披露
  • A266:信息披露
  • A267:信息披露
  • A268:信息披露
  • A269:信息披露
  • A270:信息披露
  • A271:信息披露
  • A272:信息披露
  • A273:信息披露
  • A274:信息披露
  • A275:信息披露
  • A276:信息披露
  •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  
    2013年8月29日   按日期查找
    A6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61版:信息披露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2013-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3-053

      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兴民钢圈股票代码002355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崔积和刘兴博
    电话0535-88815780535-8882355
    传真0535-88867080535-8886708
    电子信箱cjh@xingmin.comlxb@xingmin.com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693,853,301.40591,645,969.0617.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5,648,323.3942,569,958.2430.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50,818,872.9839,675,470.4028.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0,660,025.953,755,877.81716.3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10.0837.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10.0837.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96%2.97%-0.01%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2,854,733,861.392,742,101,327.014.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908,128,595.401,853,208,272.012.96%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7,49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王志成境内自然人33.74%173,848,0000质押44,000,000
    昆明盈鑫壹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3.69%19,000,0000  
    昆明盈鑫壹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3.69%19,000,000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其他3.04%15,675,2000  
    昆明盈鑫壹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2.8%14,400,0000  
    姜开学境内自然人2.74%14,095,60012,071,700  
    威海威高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72%14,000,0000  
    龙口南山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72%14,000,0000  
    邹志强境内自然人2.67%13,780,00011,835,000  
    崔积旺境内自然人2.67%13,780,00011,835,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王志成先生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姜开学先生系王志成先生的姨夫;3、邹志强先生系王志成先生的大姑父;4、崔积旺先生系王志成先生的小姑父,除以上情况外,本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形势仍然错综复杂,复苏的迹象还不明朗,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的趋势将继续持续。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迎难而上、积极进取。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董事会年初制定的战略规划和发展目标,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制定并实施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对策措施,在营销深入方面、管理优化方面、技术创新方面等均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生产经营稳步推进,业务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总营业收入69,385.33万元,同比增长17.28%,其中主营业务收入63,057.0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2.65%,占全部营业收入的 90.88%;2013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564.83万元,同比增长30.72%,其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081.89万元,同比增长28.09%。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受商用车市场回暖、下游客户需求增加等影响,经营业绩实现稳步增长。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本半年报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赫男

    2013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3-052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7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27日下午14:30在唐山兴民钢圈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现场出席董事6人,参加通讯表决1人,董事梁美玲委托董事王兵代为表决,董事邹志强委托董事崔积旺代为表决,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赫男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3年8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董事会对 201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出具了《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8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3-054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7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27日上午9: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召集人吕守民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通过举手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3年8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