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0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9月25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9月25日(星期三)上午9:30
(二)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23日
(三)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中央大道海亮商务酒店二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投票方式: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应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曹建国先生为公司董事
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YI-MIN CHANG女士为公司董事
3)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汪鸣先生为公司董事
4)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朱张泉先生为公司董事
5)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邵国勇先生为公司董事
6)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姜少军先生为公司董事
7)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蒋开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8)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叶雪芳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9)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星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傅怀全先生为公司监事
2)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赵学龙先生为公司监事
以上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选举应分别表决;独立董事侯选人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3)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29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和《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三、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止2013年9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四、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
2013年9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中央大道海亮商务酒店五楼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1835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者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会议联系人:邵国勇 朱琳
3、联系电话:0575-87069033 87669333
传 真:0575-87069031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 |
股东参会登记表 |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股东帐号: | 持股数: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联系地址: | 邮编: |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单位)作为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 □ 无表决权 □
三、相关议案的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序号 | 议 案 | 累计表决票数 | 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名单 | 投票数 |
1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曹建国 | ||
YI-MIN CHANG | ||||
汪鸣 | ||||
朱张泉 | ||||
邵国勇 | ||||
姜少军 | ||||
累计表决票数 | 独立董事 候选人名单 | 投票数 | ||
蒋开喜 | ||||
叶雪芳 | ||||
陈星辉 | ||||
2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傅怀全 | ||
赵学龙 | ||||
3 |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4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帐号: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打“〇”;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委托人应完整、正确填写全部事项,如因漏填或错填导致授权委托事项及/或受托人之权限无法确定的,该授权委托书无效。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4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28日上午8:30时在诸暨市店口镇中央大道海亮商务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冯亚丽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书面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3 年9月30 日届满,公司决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YI-MIN CHANG女士、曹建国先生、汪鸣先生、朱张泉先生、邵国勇先生、姜少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叶雪芳女士、蒋开喜先生、陈星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承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3年9月25日上午9:30在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中央大道海亮商务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曹建国,男,中国国籍,1962年8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工、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有色金属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际标准化组织(ISO)铜及铜合金技术委员会(TC26)主席。先后主持完成了国家级项目十多项,省级项目二十多项、研究出了40余项专利,发明专利9项;主持完成了三十余项对行业发展至关重要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发表论文30篇,出版合著三本。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13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6项。曾荣获得全国有色金属行业先进科技工作者、绍兴市劳动模范、绍兴市高级专家、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才、诸暨市建设功臣、中国民营企业创新人物、浙江省事业十佳事业经理人等众多荣誉。曾任西北铜加工厂副厂长(代厂长),海亮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浙江铜加工研究院院长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曹建国先生持有公司1.76%的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2、YI-MIN CHANG,女,美国国籍,1951年12月生,大学。曾任美国加州政府社会服务处秘书等职,现任Z&P ENTERPRISES LLC 董事、CEO。YI-MIN CHANG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除Z&P ENTERPRISES LLC)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3、汪鸣,男,中国国籍,1961年10月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先后获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二等奖各1项,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2项,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企业现代化管理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1项,公开发表或交流50余篇论文,曾获得“首届管理英才”、“中国十大杰出职业经理人”、“浙江省经营管理大师”、“浙江省上市公司优秀董事会秘书”、“金治理中小板公司董秘奖”等称号。曾任江西铜业股改办副主任、总经办主任,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海亮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并兼任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理事、中国质量协会有色金属分会副会长、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BA学院指导教师等职。汪鸣先生持有公司1.11%的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除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4、朱张泉,男,中国国籍,196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历任海亮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总裁助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海亮铜管道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现任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铜管道事业部总经理、采购管理中心总经理。朱张泉先生系实际控制人冯海良先生妻弟,持有公司1.33%的股份,持有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1.51%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5、邵国勇,男,中国国籍,1979年10月生,工商管理硕士。曾获得 “浙江省上市公司优秀董事会秘书”、“绍兴市优秀董事会秘书”等称号。曾任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证券投资部部长,兼任浙江浙大海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邵国勇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6、姜少军,男,中国国籍,1967年9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主要从事铜棒材生产和新黄铜合金材料的生产研究,曾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绍兴市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曾任兰溪市建筑机械厂科长,浙江企成机电工业公司分厂副厂长、厂长,兰溪市建筑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浙江科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姜少军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
1、蒋开喜,男,中国国籍,1963 年8 月出生,博士、博士生导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江西铜业公司贵溪冶炼厂技术员,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冶金研究室工程师,德国亚琛工业大学有色冶金研究所博士研究生,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冶金研究所所长,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副院长。现任北京矿冶研究总院院长,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蒋开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蒋开喜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2、叶雪芳,女,中国国籍,1966年6月生,硕士学位,教授,具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资格。曾担任浙江物产金属集团管理科科长、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现任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研究方向:审计学、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理论。近年来主持或参与国家及省级课题10余项,在《会计研究》、《审计研究》等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40余篇。多次获得中国财经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有奖征文优秀论文奖。兼任浙江省会计制度咨询专家委员会成员、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浙江省内部审计协会理事、浙江省审计专家人才库成员。叶雪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叶雪芳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3、陈星辉,男,中国国籍,1968年12月生,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曾任湖北省体委上市指导中心专家咨询委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常务董事、副主任会计师、中国证监会第一、二、三届创业板发审委委员。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重庆乌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拥有15年的财务会计、审计、管理咨询执业经历,在财务审计、清产核资、经济责任审计、审核及建立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措施方面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对解决公司上市过程中各种财务问题具备较高的造诣,熟悉煤炭、电力、房地产、制造、金融等多个行业领域。2011年参加财政部、中注协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的推荐选拔考试,成为24名主任会计师级别的行业领军人才之一,荣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首届金融行业领军人才”。陈星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陈星辉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7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28日上午在诸暨市店口镇中央大道海亮商务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昂军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3年9月30日届满,公司决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傅怀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股东汪鸣先生提名赵学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短期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监事候选人简历
1、傅怀全,男,中国国籍,1968年3月生,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连云港苏瑞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苏宁电器集团审计办主任,江苏协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审计总监,现任海亮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内控总监。傅怀全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除海亮集团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2、赵学龙,男,中国国籍,1965年11月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先后获得浙江省科技厅颁发的科技进步二等奖、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颁发的行业科技进步二等奖、一等奖各一项。曾任西北铜加工厂技术部主任,现任本公司监事、铜管道事业部总工程师。赵学龙先生持有公司0.59%的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8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资金预算使用情况,在确保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短期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1、投资目的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理财,以提高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理财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上述额度以内。
3、投资方式
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期限短的理财产品,不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公司董事会授予董事长在其任期内,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投资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投资短期理财产品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公司承诺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进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主要面临的风险有:
(1)投资风险。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选择合适时机、以合适的投资额度进行投资,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订有《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2)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科学选择投资机会,投资额度在授权范围内可动态调整,并对投资流程进行全程监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岗位分离操作。投资决策、资金管理、买卖操作岗位分离。
(4)日常对账。公司将对投资资金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并对投资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发生投资行为当日分别由财务部登记台帐,定期进行核对。
(5)汇报制度。资金账户管理人员定期向董事长、总经理及分管领导汇报账户资金变动和收益情况,公司按季度向董事会报告。
三、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1、投资资金由财务部门进行管理,内部审计部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聘请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3、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短期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公司承诺
公司未处于下列期间:(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二)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三)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公司承诺在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短期理财产品后十二个月内,不实施下列行为:(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二)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三)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对公司经营情况、内控制度和审批程序等进行了必要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该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已制定并披露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且公司财务内控制度较为完善,能有效规避理财风险,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对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短期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