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8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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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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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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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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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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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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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于2013年2月1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起至报告期末不满半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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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JP Morgan Asian Credit Index Composite Total Return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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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3年2月1日生效,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第12条“三、投资范围”、“五、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建仓期尚未结束。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7月13日,是中国内地首批成立的五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郑州、沈阳、成都设有分公司。同时,博时基金公司拥有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和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博时基金公司的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璟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上海丰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博时基金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是一家为客户提供专业投资服务的资产管理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内地首批成立的五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为国民创造财富”是博时的使命。博时的投资理念是“做投资价值的发现者”。截至2013年6月30日,博时基金公司共管理三十七只开放式基金和两只封闭式基金,并且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委托管理部分社保基金,以及多个企业年金账户,公募基金资产规模逾1065.69亿元人民币,累计分红602.92亿元人民币,是目前我国资产管理规模最大的基金公司之一,养老金资产管理规模在同业中名列前茅。
1、基金业绩
1) 根据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统计,2013年上半年,股票型基金中,截至6月28日,博时医疗保健今年以来净值增长率在328只标准型股票基金中排名前1/3。混合灵活配置型基金方面,博时回报今年以来收益率在71只同类基金中排名第8。
2) 固定收益方面,博时信用债纯债基金今年以来收益率在17只长期标准债券型基金中排名第1;博时裕祥分级债券A今年以来收益率在19只封闭式债券型分级子基金(优先份额)中名列第2。
3) 海外投资方面,博时标普500今年以来净值增长率在15只QDII指数股票型基金中排名第2,该基金成立以来的涨幅达到15.94%。
2、客户服务
1) 2013年上半年,博时基金共举办各类渠道培训活动逾841场,参加人数超过2万人。
3、其他大事件
1) 2013年3月29日,由证券时报社主办的2012年度中国基金业明星奖颁奖典礼暨明星基金论坛在北京举行。博时主题行业基金荣获“2012 年度股票型明星基金奖”。
2) 2013年3月30日,由中国证券报社主办的第十届中国基金业金牛奖颁奖典礼暨2013金牛基金论坛在北京举行。博时基金蝉联“金牛基金管理公司”奖,博时基金价值组投资总监、博时主题行业基金经理邓晓峰获得“金牛基金十周年特别奖”,博时现金收益荣获“2012年度货币市场金牛基金”。
3) 2013年4月,在股市动态分析杂志主办的“2012基金公司品牌管理与营销策划能力排行榜”评选活动中,博时标普500指数基金获得“2012年基金新产品营销策划案例奖”。
4) 2013年4月10日,由上海证券报举办的第十届“金基金奖”颁奖典礼在上海举行,博时基金荣获金“基金十年·卓越公司奖”,博时裕阳封闭和博时裕隆封闭荣获“金基金十年·投资回报奖”,博时主题行业基金荣获“金基金·股票型基金奖5年期奖”,博时裕阳封闭荣获“金基金·分红基金奖3年期奖”。
5) 2013年4月27日,由中国网、普益财富、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三家机构联合主办的2013中国网·普益财富管理论坛在北京举行。博时基金荣获2013金手指奖评选“年度最佳财富管理基金公司”。
2013年6月26日,世界品牌实验室(WBL)在京发布2013年度(第十届)《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博时基金以81.65亿的品牌价值位列第216名,品牌价值一年内提升了近20亿元,排名逐年上升。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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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人员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证券从业年限计算的起始时间按照从事证券行业开始时间计算。
4.2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
本基金未聘请境外投资顾问。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4.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
4.4.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5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5.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受多种因素影响,亚洲信用市场呈现出较大的波动性,其中最重要的驱动因素是美联储量化宽松政策的减量。在市场整体遭受较大压力的情况下,高收益债券由于其较高的利息收入和较低的利率敏感性,表现好于投资级债券。一月中时,受到过多供应量和高估值的影响,亚洲信用市场开始出现调整,一月底受欧洲政局的影响进一步大幅下跌,然而之后由于估值的吸引力和资金流入的推动,加上市场供应在春节期间大幅减少,市场开始快速反弹。二月底在针对地产调控的“国五条”出来后地产股一度受到重压,然而地产债却在小幅调整后走势平稳,很大程度上受益于资金流的有力支持。一季度的全球宏观方面,塞浦路斯的银行危机虽有一定负面影响,但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极为宽松的货币政策仍然是最为重要的稳定市场的因素。二季度的市场走势出乎很多投资者意料:在发达国家宏观政策的驱动下,亚洲信用市场走出了一波大起大落的行情。四月初,日本央行宣布了远超市场预期的量化宽松政策,此后全球多个央行宣布降息,欧央行又在降息的基础上谈到可能对商业银行在欧央行的存款支付负利率,以促进银行放贷。在这种全球央行集体释放流动性和大量资金流入的情况下,亚洲信用市场在二季度前半段大幅上涨。然而市场在五月中时出现了180度转向:基于美国就业及房地产等经济数据的好转,美联储开始谈论可能减小其量化宽松政策下的购债规模,此举被市场解读为全球流动性将开始收紧,美国国债利率大幅攀升,资金流出新兴市场,亚洲信用债市场深度调整。此外,六月份中国国内银行间市场的流动性问题也加剧了市场的担忧。
在基金的操作上,我们坚持了短久期、高收益的配置策略,有效地抵御了市场的压力,另外我们在市场上涨时没有盲目追涨,下跌时又及时做出了调整,降低仓位并进一步缩短了久期,因此基金的表现相对整体市场而言较好。
4.5.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808元,累计份额净值为0.9808元,报告期内净值增长率为-1.92%,同期业绩基准涨幅为-5.18%。
4.6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未来,美联储量化宽松政策的走向可能仍将是对市场影响最大的因素,同时中国国内流动性状况及经济增长也会是市场关注的焦点。对于前者,虽然市场认为未来美国经济复苏、QE逐渐退出可能是一个大概率事件,然而估值已经一定程度反映了这一点,很多债券的收益率和信用利差都已经回到了去年9月QE3宣布前的水平。当然我们也看到短期可能仍然存在资金流出、市场过度反应等方面的压力,不过我们认为如果坚持谨慎的操作策略,以合理的价位买入具有很好风险回报比的债券,从中长期看仍然有可能为投资者带来合适的回报。并且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密切关注发行人信用状况的变化,特别是那些受国内流动性影响较大的企业,严格控制信用风险。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为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合理,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设立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估值委员会(以下简称“估值委员会”),制定了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估值委员会成员由主管运营的副总经理、督察长、投资总监、研究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运作部负责人等成员组成,基金经理原则上不参与估值委员会的工作,其估值建议经估值委员会成员评估后审慎采用。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5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具备良好的专业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具有绝对的独立性。估值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有: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制订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确保对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时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等。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银行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托管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利润分配、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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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于2013年2月1日成立,无上年度末可比数据。
2、报告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9808元,基金份额总额1,729,177,273.40份。
6.2利润表
会计主体: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2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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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于2013年2月1日成立,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2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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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于2013年2月1日成立,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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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吴姚东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王德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成江
6.4报表附注
6.4.1基金基本情况
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047号《关于核准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1,790,533,225.99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3)第2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2月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包括认购资金利息折算部分)为1,790,533,225.9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资产托管人为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债券,债券基金,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货币市场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远期/期货/互换、利率互换、信用违约互换等风险对冲工具。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亚洲市场债券的资产占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JP Morgan Asian Credit Index Composite Total Return。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29日批准报出。
6.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3年2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2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3年2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各类应付款项等。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6.4.4.12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汇兑损益科目。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与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6.4.4.13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6.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6.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6.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目前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差价收入,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目前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股利收益,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6.4.7关联方关系
6.4.7.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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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 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无。
6.4.8.2关联方报酬
6.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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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8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80% / 当年天数。
本基金于2013年2月1日成立,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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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支付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于2013年2月1日成立,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6.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分别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和境外资产托管人布朗兄弟哈里曼保管,按适用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本基金于2013年2月1日成立,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6.4.8.7.1 与关联方进行的外汇远期交易
单位:美元
■
注:本基金与境外托管人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进行外汇远期交易,按合同约定汇率远期卖出美元买入人民币。
6.4.9期末(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6.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6.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余额。
6.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余额。
7投资组合报告
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权益投资分布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7.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7.4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权益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7.5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5.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会计期间未进行权益资产的投资。
7.5.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会计期间未进行权益资产的投资。
7.5.3权益投资的买入成本总额及卖出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会计期间未进行权益资产的投资。
7.6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注:评级机构为标准普尔。
7.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注:债券代码为ISIN码。
7.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
注:远期投资的成本为零,此表中的“公允价值”即指“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值为负数的,其绝对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在前五名之列。
7.10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7.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1.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11.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7.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8.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0重大事件揭示
10.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持有人大会。
10.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6月1日发布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何宝不再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由杨鶤代任公司总经理。
2)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7月26日发布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962号文核准批复,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聘任吴姚东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10.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的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无。
10.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要求,我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在多家券商开立了券商交易账户。
1、基金券商交易账户的选择标准如下:
(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2、基金券商交易账户的选择程序如下:
(1)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账户的证券经营机构;
(2)基金管理人在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开立交易账户。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9日
基金名称 | 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QDII) |
基金主代码 | 050030 |
交易代码 | 050030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2月1日 |
基金管理人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1,729,177,273.40份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分析亚洲区域各国家和地区的宏观经济状况以及各发债主体的微观基本面,寻找各类债券的投资机会,在谨慎投资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投资策略 | 主要投资于亚洲市场的各类债券,以买入持有策略为主,配合信用策略、期限结构策略、互换策略等卫星策略。在谨慎投资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业绩比较基准 | JP Morgan Asian Credit Index Composite Total Return |
风险收益特征 | 中等风险/收益的开放式基金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孙麒清 | 张燕 |
联系电话 | 0755-83169999 | 0755-83199084 | |
电子邮箱 | service@bosera.com | yan_zhang@cmbchina.com | |
客户服务电话 | 95105568 | 95555 | |
传真 | 0755-83195140 | 0755-83195201 |
项目 | 境外投资顾问 | 境外资产托管人 | |
名称 | 英文 | - | BROWN BROTHERS HARRIMAN |
中文 | - | 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 | |
注册地址 | - | 140 Broadway New York, NY 10005 | |
办公地址 | - | 140 Broadway New York, NY 10005 | |
邮政编码 | - | - |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http://www.bosera.com |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2013年2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36,869,045.03 |
本期利润 | -34,417,954.95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193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1.92% |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末(2013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0192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1,695,991,506.59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0.9808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一个月 | -2.87% | 0.54% | -3.71% | 0.77% | 0.84% | -0.23% |
过去三个月 | -2.92% | 0.34% | -5.72% | 0.46% | 2.80% | -0.12% |
过去六个月 | -1.92% | 0.27% | -5.18% | 0.37% | 3.26% | -0.10%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1.92% | 0.27% | -5.18% | 0.37% | 3.26% | -0.10%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过钧 | 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 | 2013-2-1 | - | 13.5 | 硕士,基金从业资格,CFA,中国;1999-2000 美国GE资产管理公司;2001-2005 华夏基金公司;2005年加入博时,现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任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博时信用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博时亚洲票息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
何凯 | 国际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助理 | 2013-3-12 | - | 7 | 2006年起先后在ABN Amro银行,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工作,2012年12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国际投资部副总经理兼基金经理助理。 |
资产 | 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
资产: | |
银行存款 | 158,716,398.62 |
结算备付金 | 2,477,272.73 |
存出保证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90,384,128.63 |
其中:股票投资 | - |
基金投资 | - |
债券投资 | 1,390,384,128.63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衍生金融资产 | 5,902,750.00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50,000,000.0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应收利息 | 29,073,350.91 |
应收股利 | - |
应收申购款 | 228,818.4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其他资产 | 2,260,000.00 |
资产总计 | 1,739,042,719.2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7,141,697.54 |
应付赎回款 | 34,122,625.27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1,157,605.64 |
应付托管费 | 361,751.78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应付交易费用 | - |
应交税费 |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利润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负债 | 267,532.47 |
负债合计 | 43,051,212.70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1,729,177,273.40 |
未分配利润 | -33,185,766.8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695,991,506.5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739,042,719.29 |
项目 | 本期 2013年2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 |
一、收入 | -26,519,398.11 |
1.利息收入 | 39,420,224.77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953,517.00 |
债券利息收入 | 34,790,744.27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3,675,963.50 |
其他利息收入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5,164,359.19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
基金投资收益 | - |
债券投资收益 | -7,424,359.19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衍生工具收益 | 2,260,000.00 |
股利收益 |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1,286,999.98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155,841.85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1,355,894.44 |
减:二、费用 | 7,898,556.84 |
1.管理人报酬 | 5,877,586.15 |
2.托管费 | 1,836,745.69 |
3.销售服务费 | - |
4.交易费用 | - |
5.利息支出 |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
6.其他费用 | 184,225.00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4,417,954.95 |
减:所得税费用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4,417,954.95 |
项目 | 本期 2013年2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1,790,533,225.99 | - | 1,790,533,225.99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34,417,954.95 | -34,417,954.95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61,355,952.59 | 1,232,188.14 | -60,123,764.45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88,832,675.96 | 1,698,399.44 | 90,531,075.40 |
2.基金赎回款 | -150,188,628.55 | -466,211.30 | -150,654,839.85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1,729,177,273.40 | -33,185,766.81 | 1,695,991,506.59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 |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
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 (“布朗兄弟哈里曼”) | 境外资产托管人 |
项目 | 本期 2013年2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5,877,586.15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2,586,665.72 |
项目 | 本期 2013年2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1,836,745.69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3年2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招商银行 | 16,717,679.66 | 953,420.82 |
布朗兄弟哈里曼 | 141,998,718.96 | - |
关联方 名称 | 本期 2013年2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 | |
期末未结算协议余额 | 当期交易协议金额 | |
布朗兄弟哈里曼 | 55,000,000.00 | 55,000,000.00 |
序号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 | - |
其中:普通股 | - | - | |
存托凭证 | - | - | |
优先股 | - | - | |
房地产信托 | - | - | |
2 | 基金投资 | - | - |
3 | 固定收益投资 | 1,390,384,128.63 | 79.95 |
其中:债券 | 1,390,384,128.63 | 79.95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4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5,902,750.00 | 0.34 |
其中:远期 | 5,902,750.00 | 0.34 | |
期货 | - | - | |
期权 | - | - | |
权证 | - | - | |
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50,000,000.00 | 8.63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6 | 货币市场工具 | - | - |
7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161,193,671.35 | 9.27 |
8 | 其他各项资产 | 31,562,169.31 | 1.81 |
9 | 合计 | 1,739,042,719.29 | 100.00 |
债券信用等级 |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BBB- | 21,688,163.81 | 1.28 |
BB+ | 115,404,244.81 | 6.80 |
BB | 125,198,965.64 | 7.38 |
BB- | 290,107,615.16 | 17.11 |
B+ | 303,598,547.67 | 17.90 |
B | 119,979,943.31 | 7.07 |
B- | 64,729,799.00 | 3.82 |
CCC+ | 21,833,703.08 | 1.29 |
未评级 | 327,843,146.15 | 19.33 |
合计 | 1,390,384,128.63 | 81.98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 (人民币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XS0622491701 | RESOPW 7 1/4 05/09/49 | 100,000 | 62,840,468.35 | 3.71 |
2 | XS0860154805 | LONGYU 5 1/4 12/07/49 | 100,000 | 61,479,918.61 | 3.63 |
3 | USG9884TAA90 | YUZHOU 13 1/2 12/15/15 | 70,000 | 46,996,860.45 | 2.77 |
4 | USG2115XAA66 | CHIOIL 5 1/4 04/25/18 | 70,000 | 43,063,623.60 | 2.54 |
5 | XS0836493642 | SUNAC 12 1/2 10/16/17 | 60,000 | 40,435,019.26 | 2.38 |
序号 | 衍生品类别 | 衍生品名称 | 公允价值 (人民币元) |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 远期投资 | USD/CNH R 7/12/2013 | 3,492,000.00 | 0.21 |
2 | 远期投资 | USD/CNY N 7/17/2013 | 2,246,000.00 | 0.13 |
3 | 远期投资 | USD/CNH R 8/12/2013 | 558,000.00 | 0.03 |
4 | 远期投资 | USD/CNY N 8/14/2013 | -393,250.00 | -0.02 |
序号 | 名称 | 金额(人民币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29,073,350.91 |
5 | 应收申购款 | 228,818.40 |
6 | 其他应收款 | 2,260,000.00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31,562,169.31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
9,416 | 183,642.45 | 0.00 | 0.00% | 1,729,177,273.40 | 100.00% |
项目 |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 50,589.58 | 0.00%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2月1日)基金份额总额 | 1,790,533,225.99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 88,832,675.96 |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 150,188,628.55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1,729,177,273.40 |
券商名称 | 债券交易 | 回购交易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 |
Barclays Bank PLC. | 214,902,520.31 | 10.50% | - | - |
BNP Paribus Bank | 68,516,843.73 | 3.35% | - | - |
BOCI Securities Ltd | 91,018,818.80 | 4.45% | - | - |
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Inc. | 358,319,026.28 | 17.51% | - | - |
China International Capital Corporation | 33,774,073.55 | 1.65% | - | - |
CITIC Securities International Company Ltd. | 38,303,000.00 | 1.87% | - | - |
Credit Suisse Securities Ltd. | 53,197,785.43 | 2.60% | - | - |
Development Bank of Singapore | 15,820,100.00 | 0.77% | - | - |
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 | 64,643,468.00 | 3.16% | - | - |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td. | 51,826,350.66 | 2.53% | - | - |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 30,933,048.37 | 1.51% | - | - |
Mizuho Securities Asia Limited | 28,961,146.05 | 1.42% | - | - |
Bank of America Merrill Lynch | 443,942,616.05 | 21.70% | - | - |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 301,893,473.01 | 14.75% | - | - |
Oversea-Chinese Banking Corporation | 23,489,396.84 | 1.15% | - | - |
The Royal Bank of Scotland Group | 36,208,225.92 | 1.77% | - | - |
Standard Chartered Bank | 3,709,739.55 | 0.18% | - | - |
UBS Limited | 186,609,752.18 | 9.12% | - | - |
国泰君安 | - | - | 4,350,000,000.00 | 100.00% |
合计 | 2,046,069,384.73 | 100.00% | 4,350,000,000.00 | 100.00% |
2013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