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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13-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3-036

      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长城电脑股票代码000066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郭镇龚建凤
    电话0755-266347590755-26634759
    传真0755-266311060755-26631106
    电子信箱stock@greatwall.com.cnstock@greatwall.com.cn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36,325,366,277.1634,362,556,266.415.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175,250.933,228,697.9329.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61,515,375.31-130,865,250.3923.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118,462,796.072,671,270,064.94-179.3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30.002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30.002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15%0.1%0.05%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38,463,771,955.7239,183,620,435.79-1.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749,081,140.312,821,908,282.25-2.58%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02,487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53.92%713,647,921713,647,921无质押或冻结0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7%35,714,28535,714,285无质押或冻结0
    梁锦辉境内自然人0.43%5,710,102------
    倪华境内自然人0.18%2,363,111------
    李贵芬境内自然人0.16%2,144,568------
    陈浩勤境内自然人0.16%2,058,360------
    张少旺境内自然人0.14%1,857,000------
    中国农业银行-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0.14%1,802,745------
    北京小光国际置业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13%1,770,000------
    黄少孝境内自然人0.12%1,640,4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唯一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控股子公司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5,714,285股有限售条件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报告期内,前述两家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无变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公司股东陈浩勤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820,008股外,还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238,352股,实际合计持有2,058,360股。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上半年国际经济形势复杂,美国经济稳步复苏,绝大多数欧洲国家仍在困难中挣扎,中国、巴西、印度等新兴经济体在历经多年高速增长后正逐渐步入“减速带”。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经济数据来看,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7.6%,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结构调整稳中有进、转型升级稳中提质。上半年PMI指数始终接近“荣枯线”,制造业发展缓慢、竞争激烈。

    公司经营班子在董事会的领导下,面对日趋激烈的电子信息行业竞争态势,围绕集团公司进一步强化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增利润、降费用、控成本,公司业务实现了平稳发展,转型升级也取得进展。尤其是经历了2012年美国赛康公司破产事件,经营班子沉着应对,措施得力,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公司已稳住阵脚。2013年上半年公司自营业务已扭转2012年亏损局面,实现盈利,超出预期目标。但旗下重要子公司冠捷科技因其主要市场的需求持续疲弱及其为重组和优化巴西和匈牙利的生产基地而作出的拨备拖累了其收益,使得公司合并报表业务并未呈现理想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598,490.73万元人民币,主要业务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显示器业务:受全球经济疲软的影响,加上平板电脑及移动设备的迅速成长,抢占了台式及笔记本电脑的市场份额,2013年以来全球PC出货量继续保持下滑趋势,Q1与Q2分别同比下降14%和11%。公司2013年上半年显示器销量和收入较去年同期均有所下降,但通过有效控制成本,单台毛利和平均毛利率较去年均有所改善。

    液晶电视业务:自去年后期开始,电视市场表现一直欠佳,发达地区对液晶电视需求疲弱,作为主要市场增长点的新兴市场情况也不景气。2013年上半年液晶电视付运量同比增长18.2%(低于冠捷科技的预期),平均售价保持平稳态势,毛利率略有上升。

    整机业务:在传统PC行业整体下滑的形势下,公司主动选择逐步退出消费市场,推动面向行业应用市场的业务转型。通过推进自主可控计算机产品的研发、积极参与国家信息安全示范工程、提升体系能力建设,公司在信息安全计算领域的技术优势得到进一步加强。

    电源业务:2013年上半年公司电源业务继续保持既有优势,销售收入与毛利率同比均有所提升。因产品附加值提高、材料成本下降,消费电子电源业务利润大幅提升。计算机电源业务方面,台式电源业务继续保持国内领先,服务器电源、通信电源、LED电源等业务大幅增长,产品毛利率有较大提升。

    光伏逆变器业务:2013年2月,子公司长城能源主要客户赛康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受其影响,上半年公司光伏逆变器业务大幅缩减。但随着赛康破产程序的有效推进,长城能源积极通过各种合规途径逐步减小赛康公司破产带来的影响,未来有望将公司的光伏逆变器业务带出现时的困局。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公司合并范围无变化;子公司冠捷科技下属公司TVI HK于2013年1月7日出资13,699美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将其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3-037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3日以传真/电邮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28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3年半年度经营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详见http://www.cninfo.com.cn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013年内部控制工作总体方案

    根据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同意通过包括内部控制建设、内部控制评价等在内的《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内部控制工作总体方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修订《接待与推广制度》(详见http://www.cninfo.com.cn巨潮资讯网)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充分保护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的权利,避免出现选择性信息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对《接待与推广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详见附件《<接待与推广制度>的修正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接待与推广制度》的修正案

    原文修订后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本公司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和管理,加强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推广以及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本公司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和管理,加强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推广以及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接待和推广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调研、一对一沟通、邮寄资料、电话咨询、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和路演、新闻采访等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的工作。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接待和推广工作是指公司通过股东大会、网站、接受投资者调研、一对一沟通、邮寄资料、电话咨询、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和路演、新闻采访等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的工作。
    第三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本公司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在本公司接受调研、沟通、采访或进行对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与投资者及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外界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认知。第三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本公司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在本公司接受调研、沟通、采访或进行对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避免出现选择性信息披露,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与投资者及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外界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认知。
    第七条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应尽量避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防止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第七条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应尽量避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防止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原第八条和第九条内容类似删除第九条,同时后续各条序号作相应调整。
    (四)承诺在任何的调研报告、沟通会议纪要或新闻稿等文件中涉及盈利预测和股价预测的,注明资料来源,不使用主观臆断、缺乏事实根据的资料;

    (五)承诺任何调研报告、沟通会议纪要或新闻稿等文件在对外发布或使用前知会公司。

    (四)承诺在任何的调研报告、沟通会议纪要或新闻稿等文件中涉及盈利预测和股价预测的,注明资料来源,不使用主观臆断、缺乏事实根据的资料;

    (五)承诺任何调研报告、沟通会议纪要或新闻稿等文件在对外发布或使用前知会公司。


    (三)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及责任承担(如有);

    (四)其他内容。

    (三)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及责任承担(如有);

    (四)其他内容。

    新增附件一《承诺书》

    附件二《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3-038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8月28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经讨论,通过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审核意见。

    本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监事对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