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8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8月29日上午10:30时在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58号新赛股份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列表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51,777,697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0.14 |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何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9人,出席8 人,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郭玉星先生因外地出差未能出席。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票数 | 同意 比例 | 反对 票数 | 反对 比例 | 弃权 票数 | 弃权 比例 | 是否 通过 |
1、 |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151,777,697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 赵旭东、常娜娜
3. 律师的结论意见:公司二○一三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1、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赛股份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30日
● 报备文件
新赛股份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