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保协建议费率分省定价
■累计亏损256亿元,年均亏损率为5.5%,各地盈亏差异很大
■2012年交强险经营亏损54亿元 较2011年的92亿元有所缓解
⊙记者 卢晓平 ○编辑 枫林
交强险开办六年半,累计亏损256亿元,年均亏损率为5.5%。不过各地盈亏差异很大,上海、宁波、浙江、安徽、江苏综合成本率超过130%。昨日,中保协在通报2012年全国交强险业绩时建议,交强险费率可以分省定价。
谈及亏损原因,中保协总结为:一是人伤、医疗和汽车维修等成本增长;二是部分车型的费率与风险不匹配,亏损严重;三是费率浮动机制实施后,实际费率水平明显下降;四是全国统一的费率水平未能反映各地风险水平的差异,造成部分地区亏损严重。
中保协建议,完善我国交强险费率调整机制,充分考虑各地的差异,对交强险实行分省定价,在区域内寿险风险于保费的匹配,逐步实现总体盈亏平衡。同时,在《交强险条例》中增加更加具体的规定,使其具可操作性。
数据显示,2008-2012年,交强险赔付率上升了9个百分点,费用率逐渐下降并趋于稳定。
在保监会及相关部委的共同努力下,2012年交强险经营趋于平稳,经营亏损较2011年有所缓解。2012年交强险综合成本率有所下降,同比减亏38亿元。2011年,交强险经营亏损92亿元,由此推算,2012年交强险经营亏损54亿元。
而此前三年,交强险经营利润亏损额度不断扩大,2009年亏损29亿元,2010年亏损72亿元,2011年亏损92亿元。
下一步,保监会将深入研究交强险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会同相关部门提出进一步完善交强险制度的建议,同时结合深入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工作,保监会将督促各保险公司进一步改善交强险及配套商业车险的理赔服务,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更加及时,全面的救治。
此外,此次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交强险共承担赔偿责任限额156187亿元,比2011年增长12.8%,处理事故赔案2052万件,各项赔付821亿元,比2011年增长9.6%,垫付抢救费用的案件22.3万件,比2011年增长19.9%。
同时,保监会积极配合落实《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督促各保险公司及时足额提取和缴纳救助基金,2012年共提取救助基金21亿元(已累计提取58亿元),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更全面保障,结合2012年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工作,保监会加大对交强险理赔服务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交强险理赔工作的标准化、信息化、透明化建设,更好地维护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额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