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13—32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召开通知于2013年8月15日发出,并分别刊登于2013年8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召开时间:2013年8月30日(星期五)上午10∶00时
3.召开地点:四川省德阳市岷江西路二段57号金路大厦12楼会议厅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召集人: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局
6.主持人:经公司董事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总裁杨寿军先生主持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65,529,2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7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刘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65,529,2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董事局成员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65,529,2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 审议《关于刘镝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65,529,2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审议《关于彭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65,529,2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 审议《关于选举张昌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65,529,2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审议《关于选举李克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65,529,2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审议《关于选举刘德山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65,529,2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骏 袁伟民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13—33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二十三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第二十三次董事局会议于2013年8月30日在金路大厦8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监事局主席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公司董事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总裁杨寿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长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选举张昌德先生任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长,任期自董事局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局任期届满时止。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局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局人员组成情况发生变动,决定对董事局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人员组成作如下调整:
1、战略委员会成员由张昌德、杨寿军、李克明、刘枫、李优树五名董事组成,张昌德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牟文、李优树、谭微、刘德山四名董事组成,牟文为主任委员;
3、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由张昌德、杨寿军、李余利、牟文四名董事组成,李余利为主任委员。
上述董事局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长简历
张昌德,男,汉族,1956年10月16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咨询师。现任德阳市国资委调研员。历任德阳市经委科员、副处长、处长,德阳市物资局局长助理、副局长,德阳市物资总会会长,德阳市经贸委副主任,德阳市国资委副主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劵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13—34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年8月14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刘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董事局成员的议案》,决定刘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董事长及董事局专业委员会职务,刘镝先生、彭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及董事局专业委员会职务,公司股东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张昌德先生、李克明先生、刘德山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
2013 年8月30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刘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董事局成员的议案》,刘汉先生、刘镝先生、彭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张昌德先生、李克明先生、刘德山先生正式被选举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公司其他董事人员无变动。
2013 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第二十三次董事局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长的议案》,张昌德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长。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