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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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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13-020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19日以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 2013年8月29日, 公司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 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

    同意:6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2013年上半年度配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6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2013年上半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同意:6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 8月31日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13-021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8月19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 2013年8月29日, 公司五届十一次监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3名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3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全体成员认真审核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认为:《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2013年上半年配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8月31日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13-022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上半年配股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545号文核准,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7日至8月13日实施配股,募集资金25.64亿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和登记费等费用后的余额为25.37亿元。配股募集资金已于2008 年8月15日完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08)11938号验资报告。

    2008年公司使用配股募集资金16.28亿元;2009年公司使用配股募集资金6.22亿元;2010年公司使用配股募集资金2.01亿元;2011年公司使用配股募集资金0.37亿元,;2012年公司使用配股募集资金0.11亿;2013年1-6月公司使用配股募集资金0.05亿。截至2013年6月30日,共使用募集资金25.04亿元,募集资金余额为0.33亿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07年11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于2008年8月20日与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有部分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电港公司”)负责实施,包括集电港43号地块项目、集电港三期――南块项目、集电港B区1-6北地块项目和集电港B区1-7北地块项目。集电港公司于2008年11月20日分别与工商银行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业务三部、农业银行上海市金桥支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外滩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截至201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序号银行名称账号金额(元)备注
    1交通银行上海分行310066865018010049074 已销户
    2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1001145719006912782 已销户
    3交通银行上海分行业务三部310066865018010052910 已销户
    4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金桥支行0342950004000337520,165,177.42 
    5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外滩支行1100947663540122,260,812.50 
     合计 42,425,989.92 

    注:截至2013年6月30日,以上账户余额包括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配股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请参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使用结余情况

    截至2013年06月30日止,本公司25.37亿元配股募集资金已使用25.04亿元,尚余0.33亿元存放于监管账户中。同时25.37亿元募集资金累计产生利息收入0.29亿元,其中0.12亿元已用于张江高科苑项目的开发(张江高科苑项目实际总投入金额2.64亿),0.01亿元已用于集电港43号地块项目的开发(集电港43号地块项目实际总投入金额3.26亿),0.07亿元已用于集电港三期南块项目的开发(集电港三期南块项目实际总投入金额3.58亿),尚余0.09亿元存放于监管账户,监管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共计为0.42亿元,将全部用于集电港B 区1-6 北地块项目、集电港B 区1-7 北地块项目的后续开发支出。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根据募集资金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收购集电港40%股权”的部分价款,截至2008年8月15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该项目收购价款共274,427,107.00元。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274,427,107.00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在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前,集电港公司已根据募集资金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配股资金投入项目“集电港43号地块”、“集电港三期南块”、“集电港B区1-6北地块”和“集电港B区1-7北地块”的部分款项,截至2008年11月30日,集电港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上述四个项目款项240,011,263.28元。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集电港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以上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配股保荐人也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已披露的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31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中期   单位:人民币亿元

    募集资金总额25.37本年度中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0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5.0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中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中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收购集电港40%股权 5.385.385.38 5.38 100.00 0.16
    收购微电子港31.4%股权 7.087.087.08 7.08 100.00 0.49
    收购快标厂房 0.680.680.68 0.68 100.00 0.017
    收购一期标准厂房 2.22          
    张江高科苑项目 4.202.522.52 2.52 100.002010年7月竣工-0.09
    集电港43号地块项目 3.253.253.25 3.25 100.002010年5月竣工0.05
    集电港三期-南块项目 3.513.513.51 3.51 100.002010年4月竣工-0.08
    集电港三期-北块项目 4.65          
    集电港B区1-6北地块项目 1.441.441.440.021.280.1688.892010年6月竣工0.02
    集电港B区1-7北地块项目 1.511.511.510.031.340.1788.742010年6月竣工0.00
    补充流动资金 <5          
    合计 38.9225.3725.370.0525.040.33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1)集电港公司, 由于园区房产开工建设、销售和交付进度较可研有所偏差,易形成销售收入确认存在各年度各期间分布不均衡状况,出现某一期间预计盈利未能实现的情况。
    2)微电子港公司,因住宅交付在年度内不均衡导致销售收入确认存在上下半年度分布不均衡状况,相应影响净利均衡实现。
    3)张江高科苑项目,因人才公寓入住率和商业配套招租晚于预计。
    4)集电港43号地块项目,因建设标准发生变化造成工期延长、租赁相应推后;且为满足知名产业客户的入驻,适当给于租金优惠。租赁收入低于原预期。
    5)集电港三期-南块项目,商业运营方案延后,13年度上半年尚处于策划、招商和装修阶段,未有经营收入。
    6)集电港B区1-6北地块项目,项目工期延迟导致原出租计划延期,期内平均出租率稍低于预期,同时引进知名产业客户给予一定的租金优惠。
    7)集电港B区1-7北地块项目,项目工期延迟导致原出租计划延期,期内平均出租率未达到预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专项报告三、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详见专项报告三、2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本年度中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