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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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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海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17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闻淼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8月31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杨浦区政府收储土地的议案》

      根据上海市杨浦区规划要求,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宏冷藏储运有限公司所拥有的腾越路2号、内江路5号两地块的房地产及设备类资产,拟由上海市杨浦区土地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土地发展中心”)收储,并与土地发展中心签署《上海市杨浦区工业系统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补偿费约为10,151.28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8月31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3-019《关于杨浦区收储土地的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启动西虹桥冷链物流园项目并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签署相关重大建设合同进行授权的议案》

      公司拟启动西虹桥冷链物流园项目(以下简称“西虹桥项目”)建设,该项目总投资预计10.56亿元。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签署重大招标、采购合同进行授权,是出于充分考虑公司西虹桥项目准备建设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该项目建设相关合同的审批效率,优化工作流程,加快该项目建设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8月31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3-020《关于启动西虹桥冷链物流园项目并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签署相关重大建设合同进行授权的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8月31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3-021《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第二、三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海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18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大鸣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8月31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上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杨浦区政府收储土地的议案》

      根据上海市杨浦区规划要求,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宏冷藏储运有限公司所拥有的腾越路2号、内江路5号两地块的房地产及设备类资产,拟由上海市杨浦区土地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土地发展中心”)收储,并与土地发展中心签署《上海市杨浦区工业系统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补偿费约为10,151.28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8月31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3-019《关于杨浦区政府收储土地的公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二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海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19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杨浦区政府收储土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宏冷藏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宏公司”)所拥有的腾越路2号、内江路5号两地块的房地产及设备类资产,拟由上海市杨浦区土地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土地发展中心”)收储,并与土地发展中心签署《上海市杨浦区工业系统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补偿费为10,151.28万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实施存在的重大法律障碍:无。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无。

      一、交易概况:

      公司于2013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杨浦区政府收储土地的决议》,同意公司拟与土地发展中心签署《上海市杨浦区工业系统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事宜。依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后出具编号为“沪东洲资评报字【2013】第0471154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并经国资备案。经协商,土地发展中心拟以10,151.28万元人民币的价格予以收储。

      该事项尚须提交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二、交易双方情况:

      (一)受让方:

      1、名称:上海市杨浦区土地发展中心

      2、住所:宁国路121号

      3、企业类型:事业法人

      4、法定代表人:叶瀛舟

      5、开办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2年5月16日

      7、主营业务:收回、收购、置换、开发、储备、出让区域内国有土地费用核定,对外投资,房屋拆除等

      (二)

      出让方之一:

      1、名称: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838号25楼A座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闻淼

      5、注册资本:51,037.0252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1993年1月4日

      7、主营业务:工业品加工、批发、零售、有色金属加工、经销,农副产品加工、批发、零售,公司下属企业产品经销(除专项审批外)

      出让方之二:

      1、名称:上海申宏冷藏储运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周家嘴路4395号

      3、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储今

      5、注册资本:2,694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1998年3月24日

      7、主营业务:冷藏,杂货储存,社会货物运输,汽车维护,码头装卸,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自有场地的租赁;预包装食品(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批发兼零售;食品存储(含冷冻冷藏)生猪肉产品批发兼零售;牛羊肉批发兼零售。(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宏公司所拥有的腾越路2号、内江路5号两地块的房地产及设备类资产。

      腾越路2号地块,地籍编号为定海街道122街坊1丘;权证号为沪房地杨字(1998)第017038号;土地证载面积为3,917平方米(5.8755亩)。

      内江路5号地块,地籍编号为定海街道142街坊5丘;权证号为沪房地杨字(1999)第009895号;土地证载面积为5,891平方米(8.8365亩)。

      上述两地块土地面积合计为9,808平方米(14.712亩)。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补偿费作相应调整。

      经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后出具编号为“沪东洲资评报字沪东洲资评报字【2013】第0471154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并经国资备案,以2013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为769.06万元人民币,资产评估价值为6,890.17万元人民币。

      鉴于上述交易标的基本情况,经协商,公司拟于2013年8月30日与土地发展中心签署了《上海市杨浦区工业系统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合同约定,土地发展中心收储腾越路2号、内江路5号两地块的补偿费总价为10,151.28万元人民币。

      四、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上海市杨浦区土地发展中心

      乙方: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上海申宏冷藏储运有限公司

      2、定价政策

      合同约定的上述地块,甲方同意支付人民币10,151.28万元(大写:壹亿零壹佰伍拾壹万贰仟捌佰元整)作为政府收回上述土地使用权、厂房腾空、设备搬迁、人员安置等所有补偿费

      3、付款进度

      2013年9月30日(丙方交地之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补偿费10,151.28元人民币。

      4、移交进度及动迁补偿

      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丙方将该地块拥有完全权利的房地产权证及其附图原件及建筑物、设施、电力、给排水等已有的相关资料交给甲方,并同意甲方办理房地产权利转移。

      甲方要求权属明晰,丙方负责其原有的债权债务。上述地块上原租赁户租赁合同的解除、终止由丙方负责,并于2013年9月30日前处理完毕,保证交地时该地块无租赁问题和建筑物完好无损。

      甲方付清全额补偿费,取得该宗房地产权利后,丙方应协助甲方向有关部门申请并办妥《房屋拆迁许可证》等手续。同时,丙方负责上述地块的所有职工,包括待岗、退休职工的组织安排、补偿安置和福利待遇的落实,并对有毒有害遗留物清除后,在甲方规定的时间(2013年9月30日)前“人走楼空”,甲、丙双方对土地清丈,房屋及附属设施清点后,签订《移交协议书》,办理交地手续后正式交给甲方。

      五、收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土地收储事宜,既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需要,又有利于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通过加快盘活存量资产,获得主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降低财务费用压力,提升资产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优化经营结构。

      2、本次土地收储补偿预计增加公司税前利润约8,800万元人民币。预计数据仅作参考,对公司三季度及2013年度的业绩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数据以公司三季度报告及2013年度报告为准。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上海市杨浦区工业系统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

      5、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沪东洲资评报字【2013】第0471154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6、国资备案表

      特此公告。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海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20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启动西虹桥冷链物流园项目并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签署

      相关重大建设合同进行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启动西虹桥冷链物流园项目(以下简称“西虹桥项目”)建设,该项目总投资预计10.56亿元。

      ●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签署重大招标、采购合同进行授权。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项目计划于今年正式启动,对公司本年的业绩没有影响,有利于公司加快第三方食品物流业的转型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物流业的核心主业的竞争力。

      ●本议案须提交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无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公告中所涉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关于启动西虹桥项目建设情况

      西虹桥项目系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上海海博西郊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博西郊物流)拟实施建设的项目。公司于2011年7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授权控股子公司以不超过3亿元金额参与青浦华新镇201106001地块竞拍(详见2011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1-010公告《海博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参与华新镇201106001号地块竞拍的决议公告》)。海博西郊物流于2011年7月14日通过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形式,以2.27亿元成功竞拍青浦华新镇20110600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见2011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1-011公告《海博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成功竞拍华新镇201106001号地块的公告》)。华新镇201106001号地块,面积为83,925.8平方米(约125.88亩),地块属性为商业用地,容积率为1.5,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该项目将以“冷链物流”为核心功能和主要特色,集成打造西虹桥地区精致、智慧、集约的生产性服务园,积极构建具有行业标杆性的专业化“冷链物流园”,力争成为与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西郊国际”)差异化对接、与光明食品集团资源配套协同、与大虹桥功能区错位互补的专业性服务业集聚高地。

      近期,经青浦区经委、规土局等职能部门批准,确定该项目规划、土地及建设方案。该项目占地面积125.88亩,总建筑面积141,639平方米(地上面积125,889平方米,地下车库15,750平方米)。其中物流仓储面积83,689平方米,形成6万吨以上的库容量(单层低温冷库约1.5万吨,多层低温冷库5.8万吨);配套商办面积42,200平方米。项目分三期建设:第一期建设冷库61,152平方米;第二期建设配套商办42,200平方米;第三期建设冷库和普库22,537平方米。计划该项目建设工期为38个月。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0.56亿元,其中3.16亿元由公司自筹,7.4亿元为银行贷款。

      该项目按12年测算,准备建设期3年,经营期9年。其中九年累计营业收入177,819万元、利润总额15,262万元。按折现率7%测算的内部收益率为6.01%,动态投资回收期为10.15年,投资利润率为8.79%。

      二、董事会情况概述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内容

      (一)董事会情况概述

      经公司于2013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启动西虹桥冷链物流园项目并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签署相关重大建设合同进行授权的议案》。本议案须提交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内容

      同意授权公司签署西虹桥项目相关重大建设合同时,由总裁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上报董事会审议同意,并由董事会指派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无须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合同审议程序情况

      目前,西虹桥项目建设相关重大合同尚未签署。凡计划订立的西虹桥项目建设相关重大合同,应由总裁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上报董事会审议同意,并由董事会指派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公司在履行相关投资决策、审批等前置程序后实施。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西虹桥项目是为了配套服务西郊国际,抓住大虹桥发展契机,实现公司转型升级,有利于公司加快第三方食品物流业的转型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物流业的核心主业的竞争力。

      (二)该项目计划于今年正式启动,对公司本年的业绩没有影响,

      (三)该项目建设相关重大合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会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西虹桥项目准备建设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该项目建设相关合同的审批效率,优化工作流程,加快该项目建设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签署西虹桥项目建设相关重大合同进行授权。

      特此公告。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海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21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闻淼董事长

      3、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9月18日(周三)上午9:00

      4、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11日(周三)

      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6、会议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家浜路777号青松城大酒店三楼长悦厅

      二、审议大会提案

      1、关于杨浦区政府收储土地的提案

      2、关于启动西虹桥冷链物流园项目并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签署相关重大建设合同进行授权的提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凡在2013年9月11日(周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持有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829号

      3、登记时间

      2013年9月13日(周五)9:00-16:30。在上述时间前来登记的股东可提前发放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未在上述时间予以登记的股东将不影响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及表决。

      五、其它事项

      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联系人: 熊 波 郑 超

      咨询电话:021-61132700、61132819 传真:021-61132819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829号海博大楼董(监)办

      邮政编码:200233

      特此公告。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及照此格式的签名件均为有效。)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1、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 )项提案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 )项提案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 )项提案投弃权票。

      如果委托人对任何上述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