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299 股票简称: 蓝星新材 编号:临2013- 011号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3年8月30日在北京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九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2013年半年度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关于本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青年路支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青年路支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已到期,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决定继续向该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此项综合授信额度由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关于本公司之分公司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星火有机硅厂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4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鉴于江西星火有机硅厂生产经营之需要,决定继续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4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此笔贷款由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为全资子公司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向南通农村商业银行新城科技支行申请1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之需要,决定向南通农村商业银行新城科技支行申请1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公司同意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77.29%,目前公司对外担保额5亿元(均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6.31%。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3 年度财务审计会计师;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3 年度内控审计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商定相关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3年9月17日上午9点30分,会期半天
3、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9号蓝星大厦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召开,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
(二)会议议题:
1、审议为全资子公司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向南通农村商业银行新城科技支行申请1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3 年度财务审计会计师;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3 年度内控审计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三)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2、截止2013年9月11日下午3点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四)会议登记办法
1、具有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方式:股东亲自到公司本部或以传真方式办理。
3、登记时间:2013年9月13日(9:00至12:00,14:00至17:00)
4、登记地点:北京朝阳区北土城西路9号蓝星大厦六楼公司证券处
(五)其他事项
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联系方式
1、公司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北土城西路9号蓝星大厦六楼
2、联系电话:010-61958799 传真号码:010-61958805
联 系 人:冯新华
(七)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打印件和复印件均有效)
本人/本单位作为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表示,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特此公告。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8月30日
股票代码:600299 股票简称: 蓝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3-012号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为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本次担保1亿元人民币,累计担保4亿元人民币
3、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尚未签署反担保协议
4、对外担保累计金额:5亿元
5、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原有的部分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已到期,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之需要,决定向南通农村商业银行新城科技支行申请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同意为南通星辰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此项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开发区江港路118号
法定代表人:庞晓琳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危险化学品批发(按有效许可证所列项目在指定地点经营);电子级环氧树脂0164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一般经营项目:塑料及改性、彩色显影剂系列、双酚A、化工产品(危险品、有毒品等国家专项规定产品除外)生产、销售、研究、开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南通星辰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银行信用评级AA级;201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资产总额255,908.87 万元,负债总额197,813.1万元, 资产负债率77.29%,其中短期贷款119,940.31万元,长期贷款22,300.00万元,净资产58,097.77万元,营业收入197,303.81万元,利润-26,600.2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原为南通星辰提供的银行授信额度部分担保已到期,董事会认为该公司虽然经营亏损,但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符合相关担保的规定,有偿还银行债务的能力,本次担保不存在风险。为保证该公司生产经营之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继续为该公司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5亿元,所有担保均无逾期情况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8月30日
股票代码:600299 股票简称: 蓝星新材 编号:临2013- 013号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9月17日上午9点30分
● 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13日
●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9号蓝星大厦会议室
●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3年9月17日上午9点30分,会期半天
3、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9号蓝星大厦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召开,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
二、会议议题:
1、审议为全资子公司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向南通农村商业银行新城科技支行申请1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3 年度财务审计会计师;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3 年度内控审计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上述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2013年8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全文。
三、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2、截止2013年9月11日下午3点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四、会议登记办法
1、具有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方式:股东亲自到公司本部或以传真方式办理。
3、登记时间:2013年9月13日(9:00至12:00,14:00至17:00)
4、登记地点:北京朝阳区北土城西路9号蓝星大厦六楼公司证券处
五、其他事项
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联系方式
1、公司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北土城西路9号蓝星大厦六楼
2、联系电话:010-61958799 传真号码:010-61958805
联 系 人:冯新华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8月30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打印件和复印件均有效)
本人/本单位作为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表示,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