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13-49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8月30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大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审慎讨论,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册并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决定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总额度50亿元,同意提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预计方案
1、发行主体:攀钢钒钛
2、注册额度
注册总额度50亿元,拟在两年有效期内滚动分期发行,存续期内总量不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
3、主承销商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拟聘请国内经验比较丰富的商业银行担任主承销商。
(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在上述发行计划范围内,根据本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
2、授权董事会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公司需要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以及相关事宜,并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在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前,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准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3年9月17日上午9:00在四川省攀枝花市攀钢文体楼11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注册并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13-50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展融资渠道,筹措低成本资金,优化债务结构,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本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总额度50亿元。
超短期融资券是指信用评级较高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期限在270天以内的短期融资券,发行人主要为大型央企及央企核心子公司。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的跟踪评级(中诚信国际信评委函字[2013]跟踪401号),攀钢钒钛信用等级为AAA,符合发行条件。
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预订方案如下:
一、计划注册规模
本次拟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
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日期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两年)内择机滚动分期发行,存续期内总量不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
三、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
公司拟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期限为每期不超过270天。
四、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式
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方式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五、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利率
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六、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提请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案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在上述发行计划范围内,根据本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
2授权董事会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公司需要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以及相关事宜,并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13-51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19日和2013年8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注册并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20日和2013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有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9月17日上午9:00在四川省攀枝花市攀钢文体楼11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9月17日上午9:00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9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攀钢文体楼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是否为 特别决议 |
1 | 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1 | 选举张国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否 |
1.2 | 选举杨渊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否 |
2 | 关于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否 |
3 | 关于注册并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否 |
三、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为普通议案,由参会有表决权股东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为有效。议案中第1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应选人数为2人,候选人数2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1、累积投票制的含义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即每个股东享有的表决权总数计算公式为:
股东享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持股总数×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
股东既可以将全部表决权用于投票表决,也可以将部分表决权用于投票表决;既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集中投给某一位或几位候选人,也可将其拥有的表决权分散投给候选人。
2、投票方法
本次会议的表决票涉及累积投票的议案表决项不设“反对”项和“弃权”项,投票人可分别在候选人姓名后面“选举表决权数”栏内填写对应的选举表决权数。最低为零,最高为所拥有的该议案组下最大表决权数,且不必是投票人股份数的整倍数。即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权总数以不超过所持股份的2倍为限。
3、计票方法
(1)超量投票的处理:就各议案组下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如股东使用的表决权数累计超过其对该议案组的最大表决权数,将分两种情形处理:①如只投向一位候选人的,该投票有效,按该股东所拥有的最大表决权数计算;②如分散投向数位候选人的,该投票无效。
(2)缩量投票的处理:如股东使用的表决权数累计少于其对该议案组的最大表决权数,选票有效,不足部分视为弃权。
(3)出席而不投票的处理:出席而不投票的股东,视为放弃表决权。
(4)候选人的当选规则
每位候选人的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有持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方能当选。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发[2006]21号)的第二十五条 “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的规定,为了避免股东投票无法计入股东大会表决结果,请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的异地股东在约定登记期限内及时与公司会议咨询联系人确认信函或传真已送抵公司。若需委托公司工作人员代为投票,请与会议咨询联系人电话联系具体委托事宜。
2、登记时间:2013年9月9日至9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向阳村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6号楼630室。
邮编:617067
传真:0812-3393992
五、其他
1、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联系人:岳群文 吴萍
联系电话:0812-3393695 3391955
2、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授权委托书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17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序号 | 议案 | 表决意见 |
选举表决权数 |
1 | 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1 | 选举张国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1.2 | 选举杨渊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序号 | 议案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2 | 关于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3 | 关于注册并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 |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委托投票股数: | ||||
受托人签名(盖章) | 受托人身份证号: |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
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