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管理规定拟出台
□ 将在《证券法》修订当中吸取光大证券案教训
□ 已组织专门力量正抓紧完善有关监管制度规则
⊙记者 马婧妤 ○编辑 李剑锋
光大证券案的惩处已进入尾声,而由此新型案件所引发的制度反思正在发酵。记者了解到,证监会已组织专门力量,正抓紧完善有关监管制度规则,其中针对券商程序化交易等新型业务,拟出台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管理规定予以规范。同时,监管部门还将在《证券法》修订中将此案暴露出的问题纳入统筹考虑。
“从公司运作看,一些证券公司的策略交易投资部门从事高频交易,确实给公司带来了利润,同时用公司统一的合规标准来要求这块业务,会给交易带来很大限制。”某证券公司自营业务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当前的监管制度规则体系中,针对新型的程序化、量化交易模式尚存一定的规则缺位,对此,监管部门已经开始着手进行研究,下一步监管部门拟制定发布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管理规定,对这部分业务予以规范,同时考虑在法律层级更高的文件中做出明确规定。
同时,证监会还组织专门力量,正抓紧研究完善有关监管制度规则,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升市场稳定运行能力,防范系统性风险。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透露,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将在吸取境内外有益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完善符合我国市场发展阶段特点的制度规则,处理好市场安全稳定运行和提高市场效率的关系,加强市场监管和支持市场创新发展的关系。
另据了解,光大证券案所暴露出的部分问题,也已纳入证监会修法、立法工作的视野。目前,证监会正在着力推动《证券法》修订、《期货法》制定等有关工作,该工作有关负责人表示,光大证券案也为证券市场基本法的修订和制定提供了一个样本,监管部门将充分吸取该案的经验教训,考虑在基本法律制度的完善中做出相应制度安排。
对于是否考虑引入证券市场T+0交易制度的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明确表示,证监会正在对T+0交易制度有关问题进行详细论证,但这个论证是一直持续的,并非因为光大证券事件才进行,对于交易制度的改革,还需严密论证、审慎决策。
此外,针对部分市场人士提出应在光大证券错单之后及时撤销交易,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错误交易处理的本质是错误的纠正与已达成错误之间的利益平衡,对于错误交易的处理各国法律有不同安排,撤销交易只是其中一种,其余处理方式还包括调整交易参数、复权交易等。“具体情况应该考虑本国的制度进行审慎安排,不能因为处理错误交易而产生新的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