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9-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3-L39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在会议召开期间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9月2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北京怀柔区雁栖镇莲花池泰莲庭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军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76,012,54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14%。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向信托机构申请借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① 表决情况:
同意76,012,5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②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琥、胡冰
3、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赵洋
4、结论性意见:阳光新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