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额单笔最低申购限额并修改基金
合同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为投资人提供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3年9月6日起调整南方现金增利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基金代码:202301)的单笔最低申购限额并对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一、自2013年9月6日起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不对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进行限制,各代销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情况设置A级基金份额的最低申购金额限额,投资人在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时,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约定。
二、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中有关规定,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将南方现金基金合同第十章第五条中“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修改为:“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本基金各级基金份额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进行限制,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上述修改事项符合相关基金合同的约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程序。
三、本公司将据此在定期更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时,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申购限额进行调整,本基金B级基金份额的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维持不变,仍为1000万元。
2、根据2013年3月11日发布的《南方现金增利基金调整大额申购和定投业务限额的公告》,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A级份额的最高金额为1000万元(含),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B级份额的最高金额为1000万元(含)。本次调整A级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申购限额后,上述大额申购限制仍然有效。
3、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