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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9-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13-040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9月3日上午9时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成固平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5 人,代表公司股份 151,545,558 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4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股数为 151,545,5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为 0 股;弃权股数为 0 股。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股数为 151,545,5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为 0 股;弃权股数为 0 股。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公司关于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赞成股数为 151,545,5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为 0 股;弃权股数为 0 股。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四)《公司关于聘任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股数为 151,545,5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为 0 股;弃权股数为 0 股。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公司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股数为 151,545,5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为 0 股;弃权股数为 0 股。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六)《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成固平、杨尚荣、邓乐安、刘劲波、钟海飚、范洪泉、李镜、刘凤委、屈茂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其中李镜、刘凤委、屈茂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后无异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选举成固平先生为公司董事

      赞成股数为 151,545,5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为 0 股;弃权股数为 0 股。

      1.2、选举杨尚荣先生为公司董事

      赞成股数为 151,545,5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为 0 股;弃权股数为 0 股。

      1.3、选举邓乐安先生为公司董事

      赞成股数为 151,545,5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为 0 股;弃权股数为 0 股。

      1.4、选举刘劲波先生为公司董事

      赞成股数为 151,545,5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为 0 股;弃权股数为 0 股。

      1.5、选举钟海飚先生为公司董事

      赞成股数为 151,545,5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为 0 股;弃权股数为 0 股。

      1.6、选举范洪泉为公司董事

      赞成股数为 151,545,5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为 0 股;弃权股数为 0 股。

      2、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1、选举李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赞成股数为 151,545,5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为 0 股;弃权股数为 0 股。

      2.2、选举刘凤委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赞成股数为 151,545,5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为 0 股;弃权股数为 0 股。

      2.3、选举屈茂辉先生为独立董事

      赞成股数为 151,545,5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为 0 股;弃权股数为 0 股。

      上述9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自2013年9月3日至2016年9月2日止)。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七、《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谭竹青、廖梁进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谭竹青先生为公司监事

      赞成股数为 151,545,5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为 0 股;弃权股数为 0 股。

      2、选举廖梁进女士为公司监事

      赞成股数为 151,545,5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为 0 股;弃权股数为 0 股。

      上述2名监事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段丽媛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自2013年9月3日至2016年9月2日止)。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陈金山、刘中明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13-041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以当面送达、传真、邮件的方式于2013年8月27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3年9月3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董事刘劲波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钟海飚先生委托董事杨尚荣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成固平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成固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二、《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研究决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委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成固平先生、邓乐安先生、刘劲波先生、李镜先生、屈茂辉先生,成固平先生为召集人。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屈茂辉先生、李镜先生、成固平先生,屈茂辉先生为召集人。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刘凤委先生、屈茂辉先生、杨尚荣先生,刘凤委先生为召集人;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李镜先生、刘凤委先生、范洪泉先生,李镜先生为召集人。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三、《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邓乐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四、《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徐乐平先生、楚星群先生、范洪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郑正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同意聘任范洪泉先生兼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范文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董事会秘书范洪泉先生的联系方式:

      电话:0731-22337000-8007 传真:0731-22337798

      邮箱:sid@tqcc.cn 通讯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北门

      五、《公司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续聘沈梅桂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六、《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续聘奉玮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奉玮女士的联系方式:

      电话:0731-22337000-8022 传真:0731-22337798

      邮箱:sid@tqcc.cn 通讯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北门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9月3日

      附件:

      简 历

      1、成固平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5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优秀企业家、株洲市优秀企业家、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物料搬运机械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桥式起重机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1971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担任过株洲起重机厂及株起实业铸造车间书记、运输分公司经理、企管处处长、副总经理、监事、董事等职。1999年11月起任天桥有限董事长;自2007年8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

      成固平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0,552,190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2、邓乐安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机械工程师,湖南起重机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管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全国起重机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1984年7月于长沙铁道学院机械工程系学习。1988年7月至1999年10月先后担任株洲起重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员、研究所副所长、销售处处长等职。1999年11月至2003年12月任株洲天桥起重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2004年开始担任天桥有限总经理。自2007年8月起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邓乐安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978,894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3、徐乐平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8年8月出生,机械工程师,大专学历。1981年在株洲起重机厂参加工作,先后任技术员、设计科科长、研究所所长、总经理助理。1995年11月任株洲起重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1997年6月任董事长兼总经理;1999年10月至2003年7月调任湖南省进出口公司中通实业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自2007年8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徐乐平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629,680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4、楚星群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年9月出生,中专学历。1980年4月,在株洲起重机厂结构车间参加工作。1985年至1988年在株洲市职工中专学习机械制造专业。1989年起先后在株洲起重机厂及株起实业担任结构车间副主任、主任、质检处副处长、清欠办主任等职。1999年11月起任株洲天桥起重机有限公司生产部计划调度主管、生产部部长等职务。自2007年8月8日至2013年3月27日任公司职工监事;自2007年8月至今任生产部部长,2013年4月至今任副总经理。

      楚星群先生持有公司976,852股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5、范洪泉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教员,株洲火炬火花塞股份有限公司理论干事、董事长秘书、办公室主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助理兼投资部总经理,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高级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自2007年8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范洪泉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759,522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6、郑正国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年8月出生,学士学位,工程师。历任株洲起重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技术员、生产处副处长、组装车间副主任,株洲天桥起重机有限公司生产部长。自2007年8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郑正国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541,284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7、范文生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年9月出生,山西财经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曾先后担任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二公司财务科见习会计、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财务处资金科主管会计、成本科副科长、审计处副处长、财务审计部副主任、财务审计部主任、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主任等职务。自2012年4月起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范文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8、沈梅桂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先后担任株洲玻璃厂财务处出纳、销售核算员、内部银行核算员、成本控制员、成本控制科科长;兴海峰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主管会计;株洲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审计部副主任;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自2012年4月起任本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沈梅桂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9、奉玮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曾先后就职于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熊猫烟花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担任综合管理员、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2010年3月就职于公司证券事务部任综合管理员。2011年7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第九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自2011年8月起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奉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13-042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8月27日以当面送达、传真、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13年9月3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竹青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谭竹青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9月3日

      附件:

      谭竹青先生简历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株洲市审计师事务所审计查证部主任、专项审计部主任,株洲市审计局副科长,主任科员,株洲国投计划财务部部长,天桥有限财务总监。自2007年8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谭竹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