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新华:支持上市公司募投新疆建设项目
2013-09-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徐晶晶 ○编辑 孙放
证监会支持新疆的政策范围可扩大到疆外公司,但募集资金必须要投到新疆。这是证监会副主席刘新华昨日在第三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的金融合作与发展论坛上透露的信息。
作为第三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的重要活动,第二届金融合作与发展论坛于昨日在乌鲁木齐开幕。本次论坛以“深化金融合作,促进中国与亚欧经贸发展”为主题,出席论坛的有多国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以及我国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等方面的代表。
证监会副主席刘新华在论坛上表示,证监会将不断加大资本市场服务新疆经济发展的力度。他说,按统一安排,将有关支持新疆的政策范围扩大到疆外公司,但前提是,所募集资金必须投到新疆。2011年至2013年6月,新疆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累计融资455亿元,为新疆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支持。
本次论坛上,央行副行长潘功胜也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与亚欧各国央行密切合作,加强货币政策协调,加强沟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推进国际金融体系改革,维护本地区经济的稳定与发展。
论坛期间,还举行了金融合作项目签约仪式,签约项目涉及对外金融合作、跨境人民币创新试点业务、国内银企授信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募投保障房等四个方面。46家国内外金融机构和企业参加了项目签约,主要支持新疆的能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共计达成55项合作成果,签约金额198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