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3-54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9月4日上午9点30分在厦门市金桥路101号(世纪金桥园)商务楼第四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网络投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9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的任意时间。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3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74336731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8.44% |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3 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516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9.96% 。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上海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上海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 40 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2917673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8.48% 。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陈东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大会;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174222793 | 99.93 | 104138 | 0.06 | 9800 | 0.01 | 是 |
2 |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 | 是 | ||||||
2.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174212593 | 99.93 | 74938 | 0.04 | 49200 | 0.03 | 是 |
2.2 | 发行方式 | 174212593 | 99.93 | 74938 | 0.04 | 49200 | 0.03 | 是 |
2.3 |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174212593 | 99.93 | 74938 | 0.04 | 49200 | 0.03 | 是 |
2.4 | 定价基准日和定价原则 | 174212593 | 99.93 | 74938 | 0.04 | 49200 | 0.03 | 是 |
2.5 | 发行数量 | 174212593 | 99.93 | 74938 | 0.04 | 49200 | 0.03 | 是 |
2.6 | 限售期 | 174212593 | 99.93 | 74938 | 0.04 | 49200 | 0.03 | 是 |
2.7 | 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 174212593 | 99.93 | 74938 | 0.04 | 49200 | 0.03 | 是 |
2.8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174212593 | 99.93 | 74938 | 0.04 | 49200 | 0.03 | 是 |
2.9 |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 174212593 | 99.93 | 74938 | 0.04 | 49200 | 0.03 | 是 |
2.10 | 上市地点 | 174212593 | 99.93 | 74938 | 0.04 | 49200 | 0.03 | 是 |
3 |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174212593 | 99.93 | 67538 | 0.04 | 56600 | 0.03 | 是 |
4 | 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174212593 | 99.93 | 67538 | 0.04 | 56600 | 0.03 | 是 |
5 | 审议《关于批准公司与姚雄杰、盛世成长双喜添富牛1号资产管理计划分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174212593 | 99.93 | 67538 | 0.04 | 56600 | 0.03 | 是 |
6 | 审议《关于批准公司与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正鸿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新长融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厦门莉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和科发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唐泉、顾斌、李国刚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与兴康隆伟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贵州华金3%股权的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174212593 | 99.93 | 67538 | 0.04 | 56600 | 0.03 | 是 |
7 |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 174212593 | 99.93 | 67538 | 0.04 | 56600 | 0.03 | 是 |
三、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庄宗伟、邹荣标律师认为:本次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1、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9月4日
证券代码:600711 股票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 2013-055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发行申请获得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拟发行总规模不超过2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3年9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本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本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有条件通过。
本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