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ST联华 *ST联华B 编号:2013-093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连建州因个人原因书面提出辞去董事职务。
特此公告。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4日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ST联华 *ST联华B 编号:临2013-094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并开通网络
投票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特别提示
2013年9月3日,持有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17,918,11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0.72%的股东甘肃华夏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关于向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提请董事会将《关于豁免甘肃华夏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赠送资产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和《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定于2013年9月16日召开的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补充议案:审议《关于甘肃华夏投资有限公司要求豁免甘肃华夏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赠送资产的议案》
2013年9月3日,甘肃华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投资”)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交了《关于向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及附件《关于豁免甘肃华夏投资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赠送资产的议案》(附甘肃华提案原文)。公司董事会认为甘肃华夏的提案程序符合规定,内容属于公司特别重大事项,有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属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应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华夏投资作为本项议案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在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将同时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9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时
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13年9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地点:上海裕景大饭店(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35号)
三、会议审议事项
经合并以下议案都需经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序号 | 提 案 内 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审议关于推举刘军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否 |
2 | 审议关于推举陈国青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否 |
3 | 审议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否 |
4 | 审议关于甘肃华夏投资有限公司要求豁免甘肃华夏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赠送资产的议案。 | 否 |
上述提案1至提案3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3年8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提案4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公告中“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特别提示”。
四、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为截止2013年9月5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及2013年9月10日登记在册的B股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并于2013年9月16日下午14:00之前进入会场并按上述要求完整提供相关凭证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五、参会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B股股东需提供证券营业部出示的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B股股东需提供证券营业部出示的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B股股东需提供证券营业部出示的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B股股东需提供证券营业部出示的持股凭证。
2、登记时间:2013年9月10日-2013年9月16日下午14:00(股东大会开始前)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58号证大立方大厦1103室董事会秘书处
4、参会人员:
2013年9月5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A股股东及2013年9月10日登记在册的B股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并于2013年9月16日下午14:00之前进入会场并按上述要求完整提供相关凭证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均可参加会议。
六、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58号证大立方大厦1103室
邮 编:200127
联系电话:021-61639685
传 真:021-61639683
联 系 人:高伟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9月4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出席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提案(投票方式:网络投票制)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关于推举刘军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
2、关于推举陈国青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
3、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4、关于甘肃华夏投资有限公司要求豁免甘肃华夏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赠送资产的议案。 |
会议通知中提案表决采用普通投票制(请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项打“√”),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具体事项如下:
1、投票时间为:2013年9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总提案数:4个
3、投票流程:
沪市挂牌股票代码 | 沪市挂牌股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617 | *ST联华 | 4 | A股股东 |
938913 | *ST联华B | 4 | B股股东 |
4、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表决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4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4项议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1 | 关于推举刘军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推举陈国青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2.00 |
3 | 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3.00 |
4 | 关于甘肃华夏投资有限公司要求豁免甘肃华夏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赠送资产的议案 | 4.00 |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对应申报股数 | 1股 | 2股 | 3股 |
5、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该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者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