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复牌公告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凯乐科技 编号:临2013-030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30日发布公告,公司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3年8月30日起停牌。
2013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已于2013年9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依据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3年9月6日(周五)起恢复交易。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凯乐科技 编号:临2013-031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1日以书面和电邮形式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3年9月4日下午在公司武汉二十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董事12人,出席会议的董事12人。关联董事朱弟雄、王政、周新林、杨克华、陈杰、杨宏林对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弟雄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等有关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申请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此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弟雄、王政、周新林、杨克华、陈杰、杨宏林表决时予以了回避,由6名非关联董事逐项表决,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如下:
议项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项二、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5,991万股(含15,991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112,100万元。具体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项三、发行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项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荆州市科达商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商贸”)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的特定投资者,除科达商贸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范围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及其他合法投资者。
科达商贸及其他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项五、定价方式或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3年9月6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的发行价格将不低于7.01元/股,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底价将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基础上,本次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和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项六、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的调整
根据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5,991万股(含本数)。其中:科达商贸拟以现金认购不低于本次发行股票总数的10%。在上述范围内,具体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根据以下方式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总股数=拟募集资金总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项七、限售期
科达商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投资者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项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2,1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年产300吨光纤预制棒项目、年产1,000万芯公里光纤项目后续工程、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投资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上述项目所列顺序依次投入,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项九、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项十、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如有)。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项十一、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就涉及的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弟雄、王政、周新林、杨克华、陈杰、杨宏林表决时予以了回避。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凯乐科技临2013-033号公告。
四、审议通过《控股股东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及其相关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弟雄、王政、周新林、杨克华、陈杰、杨宏林表决时予以了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凯乐科技临2013-034号《关于控股股东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关联交易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等具体事宜;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2、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合约和文件;
3、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事项;
4、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办理注册资本的增加、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备案事宜;
5、聘请保荐人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6、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股份登记事宜;
7、如监管部门关于非公开发行的政策发生变化时,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
8、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它事项。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提请于2013年9月23日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凯乐科技 编号:临2013-032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3年9月4日下午在公司武汉二十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1日以电话形式通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章学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监事会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议案并形成决议的全过程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做出决策的程序合法有效,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与会监事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项目实施后,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扩大公司主营业务,提高公司资产质量,为公司发展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凯乐科技 编号:临2013-034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荆州市科达商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商贸”)在内的不超过十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991万股(含本数)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其中,科达商贸拟认购不低于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0%。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科达商贸与本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由于科达商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991万股(含本数)A股股票,其中控股股东科达商贸拟认购不低于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0%。本次发行之前,科达商贸持有公司22.32%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需要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本议案前,已征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就此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科达商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该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18日,是一家在 湖北省公安县注册的公司,注册资本为3,101万元,法定代表人:邝永华。
截至2012年12 月31 日,科达商贸资产总计109,947.24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82,068.61万元,负债合计27,878.63万元 。
三、关联交易定价及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确认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7.01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如本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作出相应调整。
四、协议主要内容
科达商贸拟与本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荆州市科达商贸投资有限公司
(一)股份认购
双方同意,由乙方按以下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向其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1、认购数量:乙方承诺认购股份数量不低于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10%。
2、认购方式:乙方以现金认购。
3、认购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7.01元/股。(注: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亦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甲方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乙方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
4、限售期:乙方按本协议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5、支付方式:乙方不可撤销地同意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收到甲方和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应支付的认购资金一次性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所专门开立的账户,上述认购资金在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行划入甲方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二)协议生效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成立,并在以下条件均获得满足之首日生效:
(1)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
(2)甲方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在本协议成立后,双方均应积极努力,为本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的满足和成就创造条件,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并造成对方损失的,均应承担赔偿责任。非因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生效的,双方均不需要承担责任。
(三)违约责任
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有关义务、所作出的承诺和保证,即视为该方违约,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除外。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使本协议不能全部履行、不能部分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并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该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协议的变更、修改、转让
1、本协议的变更或修改应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2、本协议的变更和修改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的部分或全部。
(五)争议解决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除提交诉讼的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其它条款。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的资金用于投资项目,项目投产后,公司的业务规模、市场占有率以及生产效率都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对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流动资金的补充可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有效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在会前提交给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等与会人员,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合同定价机制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我们认为董事会做出决策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荆州市科达商贸投资有限公司签置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凯乐科技 编号:临2013-035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9月23日
●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17日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湖北省公安县)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2013年9月18日发布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根据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乐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决议,公司将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9月23日(星期一)上午10:00;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日期、时间:2013年9月23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表决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即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参加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者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表决权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五)现场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
(六)融资融券和转融通业务相关方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方式的说明:本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会员公司,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融资融券业务会员投票系统,按照所征集的投资者投票意见,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相关人员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审议事项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2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逐项表决)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 发行数量 |
2.03 | 发行方式 |
2.04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5 | 定价方式或发行价格 |
2.06 | 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的调整 |
2.07 | 限售期 |
2.08 | 募集资金用途 |
2.09 | 上市地点 |
2.10 |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
2.11 | 决议的有效期 |
3 |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4 | 控股股东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及其相关协议的议案 |
5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
6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
7 | 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
以上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9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凯乐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凯乐科技2013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和《凯乐科技关于控股股东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关联交易公告》。
三、出席会议对象
1、2013年9月17日下午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委托代理人参加,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需出具授权委托书。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卡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卡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或原件(授权委托书)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5、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3年9月22日(星期日)9:00至17:00
五、其它事项
(一)公司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五巷46号凯乐花园7-1-2004(邮政编码:430071)
(二)联系电话:027-87250890
传 真:027-87250586
联 系 人:陈杰 韩平
(三)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一: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三: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六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9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2013年9月 日
序号 | 表决事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逐项表决) |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2.02 | 发行数量 | |||
2.03 | 发行方式 | |||
2.04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2.05 | 定价方式或发行价格 | |||
2.06 | 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的调整 | |||
2.07 | 限售期 | |||
2.08 | 募集资金用途 | |||
2.09 | 上市地点 | |||
2.10 |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 |||
2.11 | 决议的有效期 | |||
3 |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4 | 控股股东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及其相关协议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 |||
6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 |||
7 | 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2、委托人签名(盖章)栏,自然人股东为签名,法人股东为加盖法人公章。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 |||
股东地址 | |||
出席人员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持股数量 | 股东帐号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 2013年9月 日 |
注: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附件三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此附件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说明。
投票日期:2013年9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总提案数:17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260 | 凯乐投票 | 17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7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17项提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逐项表决) | 2.00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1 |
2.02 | 发行数量 | 2.02 |
2.03 | 发行方式 | 2.03 |
2.04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
2.05 | 定价方式或发行价格 | 2.05 |
2.06 | 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的调整 | 2.06 |
2.07 | 限售期 | 2.07 |
2.08 | 募集资金用途 | 2.08 |
2.09 | 上市地点 | 2.09 |
2.10 |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 2.10 |
2.11 | 决议的有效期 | 2.11 |
3 |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3.00 |
4 | 控股股东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及其相关协议的议案 | 4.00 |
5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 5.00 |
6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 6.00 |
7 | 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 7.00 |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17日 A 股收市后,持有凯乐科技A 股(股票代码600260)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260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260 | 买入 | 1.00元 | 1股 |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260 | 买入 | 1.00元 | 2股 |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260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