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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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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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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公告
    2013-09-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3-046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接到公司5%以上股东胡恩雪女士的通知,由于个人资金需求,胡恩雪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首发前个人限售股12,000,000股质押给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13年9月3日,回购交易日为2015年3月3日。相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3年9月3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截至本公告日,胡恩雪女士持有公司27,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1.00%,其中本次质押股份12,000,000股,累计质押股份12,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3.96%,占公司总股本的9.23%。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3-047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2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详见2013年2月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info.com.cn)披露的《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04)。

      公司于2013年9月2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混合型-保证收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现就相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1、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HH353期(大额专项)

      2、发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币种:人民币

      4、投资标的: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回购、拆借、同业存款、信托计划及专户计划。

      5、产品代码:2101130353

      6、产品类型:为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

      7、产品收益率:4.55%/年

      9、产品收益起算日:2013年09月05日

      10、产品到期日:2013年10月10日

      11、产品本金和收益兑付日:产品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的任一天或在乙方行使提前终止权时的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的任一天,到期日与实际产品本金和收益兑付日之间的期间不计付利息。资金到账时间在兑付日24:00前,不保证在兑付日乙方营业时间内资金到账。

      12、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叁仟万元整(RMB 3,000万元)

      13、资金来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4、赎回及提前终止:存续期内,公司无产品的提前赎回权。浦发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如浦发银行决定提前终止产品,只需在拟提前终止前的两个工作日通过其有关的营业网点、网站或以其它方式发布公告即可。

      15、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浦发银行无关联关系。

      16、公司本次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17%。

      二、产品风险提示

      1. 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 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本理财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 流动性风险:客户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则客户在产品到期日(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合同的,提前终止日被视为产品到期日)前无法取用产品本金及产品收益。

      4. 再投资风险:乙方可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交易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理财产品实际期限短于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果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则客户将无法实现期初约定的全部产品收益。

      5. 信息传递风险:客户应根据本合同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客户自行承担。

      6.不可抗力风险:如果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不可抗力的定义详见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是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通过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13年2月20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混合型-保证收益)》,购买了5,000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 2013 年HH062期”银行理财产品。该产品已到期。

      2、公司于2013年2月20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混合型-保证收益)》,购买了5,500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 2013 年HH063 期”银行理财产品。该产品已到期。

      3、公司于2013年5月29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混合型-保证收益)》,购买了5,000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HH194期”银行理财产品。该产品已到期。

      4、公司于2013年8月28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保证收益型)》,购买了5,600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3年JG251期”银行理财产品。该产品到期日为2013年10月08日。

      以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均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授权范围内。

      五、备查文件

      1、《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