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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3-09-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20 股票简称:*ST凤凰 编号:2013-59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30日以短信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9月5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9人。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了下述议案,经表决,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在建船舶资产处置的议案》

    为了解决双方船舶建造合同项下的债务支付问题,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交科)与浙江长宏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长宏)签署了协议,长江交科将其对“长寿海”号轮享有的权益以5470万元的价格抵偿给浙江长宏,“长寿海”号轮所有权归浙江长宏所有。

    该交易预计亏损为5214万元,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77%,董事会决定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5日

    证券代码:000520 股票简称:*ST凤凰 编号:2013-60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30日以短信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9月5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5人。全体与会监事审议了下述议案,经表决,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在建船舶资产处置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董事会公告。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9月5日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ST凤凰 公告编号:2013-61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确定本次会议的时间为2013年9月24日,现将有关召开股东大会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时间:2013年9月24日上午9:00时

    4、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9月17日(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武汉市汉口民权路39号汇江大厦10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子公司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公司在建船舶资产处置的议案》。

    上述第一项议案已经公司2013年7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刊登在2013年7月23日的《上海证券报》上,第2项议案经2013年9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刊登在2013年9月6日的《上海证券报》上。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事会工作部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公众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如委托出席的,需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持股证明及股东帐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3年9月23日09:00至16:00。

    3、登记地点:武汉市汉口民权路39号汇江大厦10楼董事会工作部

    四、其他事项:

    会议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武汉市汉口民权路39号汇江大厦

    邮政编码:430021

    联系电话:027-82763901

    公司传真:027-82766669-3929

    联系人:程志胜

    五、备查文件

    1、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告

    2、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告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个人)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

    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子公司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公司在建船舶资产处置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持股数:

    委托日期:

    2013年 月 日

    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空格内打“√”;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空格内打“√”,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空格内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ST凤凰 公告编号:2013-62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建船舶资产处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了解决双方船舶建造合同项下的债务支付问题,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交科)与浙江长宏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长宏)签署了协议。长江交科将其对“长寿海”号轮享有的权益以5470万元的价格抵偿给浙江长宏,“长寿海”号轮所有权归浙江长宏所有,该船舶实际出售价格5752万元。

    本次出售资产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该交易预计亏损为5214万元,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77%,董事会决定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长宏造船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及主要办公地址:浙江温岭石塘镇后山村

    法定代表人:莫康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仟壹佰捌拾万圆整

    税务登记证号码:浙税联字331081757050157

    主营业务:货运船舶修造。

    股 东:莫伯友:出资额2057.94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33.3%;

    莫康生:出资额2057.94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33.3%;

    莫佃方:出资额2064.12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33.4%。

    经核查,浙江长宏造船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与本公司及公司前十大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也无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

    交易标的:长寿海

    载 重 量:28000t

    船舶状态:在建,已基本建造完工。

    长江交科与浙江长宏签订了船舶建造合同(详见公司2011年6月1日公司公告2011-26),合同价格为9470万元。目前公司已支付造船进度款4000万元,尚余5470万元未支付。

    截止2013年8月,该船舶账面价值5,496万元(还包含主机以及监造费用)。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终止双方于2010年10月15日签订的《28000DWT散货船建造合同》的履行

    2、长江交科同意将其对“长寿海”号轮享有的权益以5470万元的价格抵偿给浙江长宏,以解决双方涉案船舶建造合同项下的全部纠纷,“长寿海”号轮所有权归浙江长宏所有;长江交科于本和解协议签订的五个工作日内协助浙江长宏办理“长寿海”号轮船舶所有权登记。

    3、浙江长宏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就涉案船舶建造合同向长江交科主张包括但不限于船舶建造款项滞纳金、管船费等费用(包括长江交科欠浙江长宏的其它债务计282万元)等权利。

    4、浙江长宏取得“长寿海”号轮船舶所有权后的一年期间内,长江交科(或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在5752万元价款内享有对该轮优先购买权;如浙江长宏在长江交科优先购买权期间内向第三方转让该轮,须书面通知长江交科,且若船舶售价高于5752万元(计人民币伍仟柒佰伍拾贰万元整),则高出部分的数额归长江交科所有;,若船舶售价低于5752万元(计人民币伍仟柒佰伍拾贰万元整),则相应损失由浙江长宏自行承担。

    5、浙江长宏于本和解协议签订并完成船舶建造、取得营运证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长寿海”号船舶租赁(期租/光租)给长江交科(或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租期一年,具体租赁合同条款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

    五、交易目的及对凤凰的影响

    为了解决所欠浙江长宏的造船余款的支付和与浙江长宏所主张的因资金延迟支付所引起的滞纳金及其它费用纠纷,公司决定与浙江长宏协商合解,以解决双方的纠纷。

    目前航运持续低迷数年,营运效益不佳,导致船舶资产缩水严重,目前该船舶的市场交易价格约5000万元左右。鉴于目前低迷的市场情况,如市价处置,损失更大,且出售所得款难以支付所欠造船余款5470万元。协议的签定将会减少长江交科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同时公司还拥有原价赎回的优先权。

    长寿海轮建造价为10966万元,出售价格为5752万元,本次资产处置预计产生亏损约为5,214万元,计入公司当期损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协议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