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强化券款对付 非DVP结算方式出局
所谓券款对付的DVP模式,是指债券交易达成后,在债券交易双方指定的结算日,债券和资金同步进行交收并互为条件的一种结算方式,简言之,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券
⊙记者 王媛 ○编辑 枫林
针对债市风波暴露出的漏洞,一系列自律和监管措施正密集落地。
继本周交易商协会发布簿记建档自律规范后,央行昨日发布公告,即日起,在银行间债市强化债券交易券款对付(下称DVP)模式。三个月过渡期结束后,相关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将不再为采用非DVP结算方式的业务提供服务。
业内人士称,此举可严堵此前某些丙类户利用非DVP模式空手套白狼的漏洞,有利于防范风险,提升交易效率,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健康规范发展。
所谓券款对付的DVP模式,是指债券交易达成后,在债券交易双方指定的结算日,债券和资金同步进行交收并互为条件的一种结算方式,简言之,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券。
目前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之间非DVP模式还包括三种:见券付款,即先拿券再交钱;见款付券,即是先收钱再给券;纯券过户,即不以资金结算为条件的债券过户。
在今年来已曝光的债市利益输送案例中,一些丙类户虽然自有资金很少,但利用上述非DVP结算方式,凭借特殊关系,依然可以实现空手套白狼。
比如,一些丙类户在卖券时,通常选择见款付券,在买入时要求见券付款,即先收券后付钱。这样利用上家的券和下家的钱进行成交,快进快出,自己则根本不需要资金,从而疯狂套利。
为杜绝此类交易漏洞,中债登曾在今年6月下发通知,要求债券结算未来逐步废除见券付款、见款付券的交易结算方式,未来统一采用DVP模式。中债登副总王平曾表示,在DVP结算能够覆盖所有市场参与者时,其他结算方式可以考虑取消。
尽管如此,记者从银行交易员处获悉,在监管层未出台明文新规前,非DVP模式依旧较为普遍,一些大型商业银行至今仍在接受非DVP模式,进行债券结算。
而央行昨日出台的新规,正是对中债登6月通知的明文规定,两者一脉相承,监管层“堵漏”的决心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