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不良贷款
容忍度获提高
容忍度获提高
2013-09-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苗燕 ○编辑 枫林
银监会近日发布《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可适度提高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高出全辖各项贷款不良率2个百分点以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该项指标不影响当年的监管评级。
《指导意见》首次将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覆盖率和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3项指标纳入监测指标体系,并按月进行监测、考核和通报。银监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须在全年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且当年全行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水平的前提下,下一年度才能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截至今年7月末,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6.5万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