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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贷资产证券化应尽力避免的政策误区
    2013-09-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张茉楠

      我国商业银行有一些不良资产是不能收回的贷款,其中许多是没有担保的。如果政府强制商业银行提供外部信用增级或购买债券,实际上也就扩散了风险。这是不能不严加防范的。可见,如何建立起成熟的资产信用评级市场,建立更加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形成风险隔离机制,是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规避政策风险的首要问题。

      ⊙张茉楠

      

      中国新一轮信贷资产证券化扩容试点的大幕已经开启。李克强总理在上周三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决定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这被广泛视作盘活金融存量,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措施。

      不过,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绝不能忽视了防控风险这个前提,特别是对于那些不良信贷的资产证券化更要加强金融安全的防护网,避免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政策误区。

      信贷分为好信贷和坏信贷,坏信贷多指不良贷款。根据银监会发布的监测报告,今年二季度我国银行业的不良贷款(NPL)增加了130亿元(合20亿美元)至5400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96%,为连续七个季度走高。

      尽管从账面数据来看,不良贷款占总资产的比重并不高,甚至从全球范围来看,中国不良贷款率都在可控范围内。但是,我国很大部分不良贷款是隐性的,许多隐性不良资产并未涵盖在内,可能导致不良贷款率被大大低估。

      当前许多银行的表外融资新增规模超过表内信贷新增规模,表外融资风险具有隐蔽性和不确定性,如果出现理财亏损无法偿还,银行为避免声誉上的损失,可能会动用表内资金来偿还理财资金,使表外风险转移至表内,并最终导致不良贷款率大幅上升。眼下受地方政府平台贷款质量波动、房地产贷款质量波动影响,部分银行拨备压力逐渐增大,资产质量波动反过来又影响银行的利润留存能力。因此,为维持资产质量的稳定性、解决不良贷款上升和拨备覆盖双高的局面,银行业正在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而一旦出现银行资产质量大幅恶化的小概率事件,也不排除银行集中向资产管理公司(AMC)转让剥离的可能。过去几年银行信贷大都流向了传统基建行业,然而,近两年一向贷款大户的钢铁、电力、制造、地产相关产业恰恰是此次坏账准备增加的“重灾区”,这势必影响银行的资产质量,推高银行不良贷款率。

      不良资产将继续向债务转化,以金融不良资产及其转化形式存在的或有负债,以及处置银行不良资产形成的新形式的或有负债。根据社科院估算,银行不良资产从2000年的21731亿下降到2010年的4336亿,与此同时,处置不良资产形成的或有负债却从2000年1.4万亿上升到2010年的4.2万亿。历史上,我国大规模处理不良资产大致有三条渠道:

      第一条是财政注资渠道。例如,1997年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仅为3.71%,远低于1998年巴塞尔协议8%的资本充足率要求,且存在着巨额不良资产。为此,1998年国家发行了2700亿元的特别国债以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即工行、农行、中行及建行的资本金,但增加了财政负债。

      第二条是组建资产管理公司渠道。1999年,国家组建了信达、华融、长城以及东方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承接相应对口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1999年至2000年从四家银行向资产管理公司剥离了近1.4万亿的不良资产。然而,相关数据显示,2006年,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对上述不良资产的加权平均资产回收率不到四分之一,实际损失为1万亿左右。

      第三条渠道是央行作为“最后贷款人”渠道。中国人民银行曾多次行使最后贷款人的角色。事实上,我国央行承担了大量的准财政功能,再加上我国存款保险制度至今缺位,央行肩负着金融稳定与推动改革的双重任务,最后贷款人职能被放大。1998年处置不良资产时,央行通过购买资产管理公司债券,发行金融票据等方式虽然承担了银行坏账,但这明显恶化了央行资产负债表,并带来政策性风险。

      自2007年爆发次贷危机以来,美国金融机构的资产减记规模相当于其GDP的13%,布什政府的问题资产救助计划(TARP)以及奥巴马政府的金融救援计划(FSP)实施总规模高达2.2万亿美元,其结果是大量美元资金从美国金融机构和一般性债券与金融产品中转出,转为存放在美联储和投资于美国国债,美联储的资产负债规模急剧膨胀,杠杆率不断攀升,也就是通过央行的高杠杆率来支持金融机构的“去杠杆化”,但问题资产至今仍趴在美联储账上。

      相比前三条都有很大负向成本的渠道,如今启动的资产证券化进程被视为更可行、甚至是更符合未来大趋势的处理不良资产渠道。商业银行通过将不良资产出售给特设信托机构等,将一部分高风险权数的资产清除出自身的资产负债表,并在次级市场上出售,在不增加负债的前提下,通过出售不良资产证券,银行就可获得部分资金来源,从而增加资产的流动性。可见,合理实施不良信贷资产证券化,对净化商业银行表内资产,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问题在于,与美国主要是抵押贷款(其并非是由于自身资产质量不高,而是由于银行出现支付危机而急需变现)不同的是,我国商业银行有一些不良资产是不能收回的贷款,其中许多是没有担保的。如果政府强制商业银行提供外部信用增级或购买债券,实际上也就扩散了风险。这是不能不严加防范的。可见,如何建立起成熟的资产信用评级市场,建立更加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形成风险隔离机制,是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规避政策风险的首要问题。

      (作者系国家信息中心预测部世界经济研究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