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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摒弃僵化思维
    信托公司需再定位
    2013-09-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国信托公司的定位是形成契约型的共同基金管理公司,即以私募形式向社会投资者募集,以法律契约为纽带集合资金或财产,由信托公司进行专业管理运用以获取收益。基于这样一种定位思维,信托公司最终在业务模式上将以“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并重,以此来构建大金融管理平台,有效配置社会经济资源,为投资者提供真正的理财增值服务。

      ⊙方正东亚信托首席风险官 方灏

      ○编辑 张亦文

      

      目前,我国信托行业管理着近十万亿的资产规模,一跃坐上金融行业“第二把交椅”。尽管行业发展很快,但许多人一提及信托公司仍然很容易将2001年以前的老形象提拎出来,其实当时是国家大的金融环境出了状况,不仅仅是信托公司,几乎所有的金融机构都出了些问题,以致国家花了巨大的成本来消化这些问题。

      2001年《信托法》颁布,随着国家信托监管政策和法规的陆续配套跟进,国内存续和新设的信托公司都吸取了以往的经验教训,在决策、风控和管理上都下了很大工夫,情况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但业界在信托公司的功能定位上和发展模式上始终存在着认识不清的问题,因此对其目前业态和经营模式有一定的理解误区;此外,大量媒体近几年来不厌其烦的报道和预测着这个行业可能面临的巨大风险,顺便强扣上一顶“影子银行”的大帽子,致使信托公司在舆论导向上处于弱势。

      信托公司功能定位

      中国信托公司从成立第一天开始,就不是奔着英式信托之路去的。从1979年第一家信托公司中信信托诞生之日时,信托公司的使命至今为止都是成为社会多种融资渠道中的一种融资渠道,而且是重要的直接融资渠道。实际在2003年具有里程碑式的国内第一笔信托计划“上海外环资金信托计划”诞生时,就意味着中国的信托公司摸索出了其独特的运行轨迹,沿着这一轨迹才能硬生生创造出一个近10万亿的市场。因此,为应对中国信托行业的不断变化,银监会颁布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集合资金信托管理办法》以及一系列的业务操作指引更有现实性和客观性,极大地促进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信托公司募集社会资金直接投融资到优质的项目之中,这种优质项目往往是现有银行贷款所不能满足或触及的,但又可创造更多增值服务项目。信托公司利用他的制度优势和管理经验去发掘这类项目,然后将项目增值中大部分回馈给社会投资者,并运用集合管理的形式来分散项目风险的分担。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规模和特征需要有一个巨大的融资市场予之配套,这个融资市场仅仅靠银行贷款的方式是难以满足的,需要资本市场、信托公司、风投基金以及小贷公司等多种融资渠道予以补充,扩大全社会融资渠道,以建立多元化的融资市场,共同来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此外,社会财富需要保值增值,在传统的银行存款和证券市场外,社会公众有着广泛的理财诉求,希望在抗击通胀的过程中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因此,信托产品作为一种类固定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比较契合当前社会公众的理财偏好。信托公司有效结合了项目融资需求和社会理财需求,在两者间找到了市场空间,不断吸引社会资金支持经济建设,并将其中产生的经济效益回馈给社会公众,这就是当前我国信托公司的生存伦理和立足点。

      所以,我们信托公司的主业和发展道路绝不能盲从于英式信托之路,我国信托公司是在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一种金融创新的产物,完全可以创造出以投融资为特色的“中式信托”,在未来条件成熟时,逐步将英式信托纳入到中式信托业务种类中。

      定位契约型共同基金管理公司

      其实国内信托公司募集社会资金,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将资金运用以获取回报,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全球的投资银行、基金和资产管理公司都是这么做的,可以有效利用社会经济资源进行优化配置。至于信托公司现在业务中“房地产业务”和“地方政府基础设施业务”比重高一点,不是信托公司的主动选择,是市场选择的必然结果,资本会在“风险”和“收益”中自动选择一个落脚点,无可厚非。

      从国内金融分业经营现状来看,信托公司可以在实业领域和金融领域同时开展业务,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在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矿产投资市场和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等多个市场进行了大量的投融资活动,学习了许多的行业经验和操盘手段。同时,信托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系统组织,包括:实行前中后台的分工合作、培养人力资源、完善业务操作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操作流程和审批环节等,同时在中国银监会监管下培育合规意识以及风控理念等,逐步使自身成为一个较为专业化的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团队组织。建立这样一个专业化的系统组织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目前国内其他类型金融机构都难以与之比肩。

      下一步信托公司以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为中心进行“双轮驱动”。

      首先,在“财富管理”上要根据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和收益取向来选择财富管理的目标客户,根据目标客户的风险承受度来划分客户的分类级别;其次,再是根据客户的分类级别将其财产进行分类管理运用,选择不同类型的项目与之匹配,实现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和收益偏好相容。

      在“资产管理”上对熟悉的行业进行全产业链展业,细分市场走专业化路线。以房地产信托业务为例:在房地产项目一级土地整理环节、土地一二级市场联动环节、土地挂牌获取后的房地产股权投资环节、“四证齐全”后的开发贷款环节、房地产开发后形成的经营性物业环节、商业物业资产证券化环节以及最终可能形成的REITs业务环节,都可以成为“资产管理”的业务领域。随着全产业链的延伸,对不同的分类级别客户可以分别选择在各个环节参与投资,并根据每个环节的风险程度获取不同的收益对价。

      未来,中国信托公司的定位是形成契约型的共同基金管理公司,即以私募形式向社会投资者募集,以法律契约为纽带集合资金或财产,由信托公司进行专业管理运用以获取收益。基于这样一种定位思维,信托公司最终在业务模式上将以“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并重,以此来构建大金融管理平台,有效配置社会经济资源,为社会投资者提供真正的理财增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