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一大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第一大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2013-09-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2013-018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一大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8月5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与自然人陆宇先生、孙宁玲女士、陈丽芬女士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本公司的38,413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21.54%)分别转让给上述3名受让人(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2013年8月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
经问询相关各方后得知,阳光集团与陆宇先生的股权过户手续已于2013年8月19日办理完成。(详见本公司2013年8月2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阳光集团与孙宁玲女士、陈丽芬女士的股权转让事宜尚在办理之中。公司将督促相关各方,按协议要求及时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并做好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