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煤炭价格调节基金
征收标准的公告
关于调整煤炭价格调节基金
征收标准的公告
2013-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3-031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煤炭价格调节基金
征收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接到贵州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黔煤价调[2013]2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的主要内容为:从2013年8月24日起,调整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标准。调整后的标准为:全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按每吨10元从量计征。
本次调整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标准前,本公司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标准按照贵州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黔煤价调[2012]4号)规定执行,即“从2012年8月1日起,下调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标准,调整后的标准为:对原煤按销售价格(含税,下同)的4%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按销售价格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低于每吨20元的,按20元征收。”(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2-027号)。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