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约月份是指期货合约到期进入实物债券交割的月份,又称为交割月份。通常来说,无论商品期货合约还是金融期货合约,都有合约月份,且是期货合约的主要条款之一。
(一)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合约月份
根据《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合约月份为最近的三个季月,季月是指3月、6月、9月和12月。假设今天为2013年9月6日,则此时在交易所挂牌交易的5年国债期货合约的合约月份为离9月份最近的三个季月,即12月、次年3月和次年6月。需要说明的是,每个期货品种的合约月份并不完全相同,例如,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月份为当月、次月和随后两个季月。
(二)主要考虑要素
以最近三个季月作为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合约月份,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1、符合境外国债期货市场的惯例。从境外主要国债期货合约的情况来看,国债期货合约均采用季月循环的方式,其中,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采用最近三个季月,美国CME采用最近五个季月。采用实物交割方式的主要国家和地区中除美国外,一般都为连续3个季月。
2、合约月份过多会降低合约流动性,不利于我国国债期货市场初期的发展。国债期货专业性较强、技术门槛较高、波动较为平缓,是一个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风险管理市场。如果提供过多的合约数量,会分散合约月份的交易,降低各合约月份的流动性。从美国CME的交易数据来看,尽量同时有5个合约交易,但远月合约成交量非常小。
3、合约月份过少不利于促进价格回归合理水平,也不能满足套期保值者对短、中、长期不同期限利率风险规避的需求。期货市场的一项重要功能是价格发现。采用实物交割方式的国债期货,如果只有两个合约月份,则因为临近交割时近月合约流动性降低,跨期套利将受到影响,从而导致近月与次近月合约的价格可能会相对偏离均衡关系,影响价格回归到合理的水平。此外,国债期货合约月份还应当充分考虑套期保值者对短、中、长期不同期限利率风险规避的需要,过少的合约月份可能无法满足套期保值者的避险需求。
4、降低国债期货价格受长假因素等的影响度。目前我国长假主要是春节和国庆假期,通常为1月、2月和10月。长假期间期货市场不开市,为更好地反映宏观经济运行基本面的变化,避免因长假因素造成国债期货价格的变动,国债期货合约月份应当尽量避开这几个月份。(普丽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