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中国石油新疆油田油气储运分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 编号:2013-临070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石油新疆油田油气储运分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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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国家发改委对国内天然气价格作出调整,近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石河子市天源燃气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新疆油田油气储运分公司签订《变更/补充协议》,对双方原签订的《天然气销售合同》的天然气价格、管输价格、及总价款部分作出修订。
一、修订原合同“第五条 天然气价格、管输价格、及总价款”,修订后的条款具体如下:
1、天然气价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2】1246号文件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财字【2010】313号文件:
(1)2013年城市居民用燃气价格(存量气):0.7900元/Nm3(含税价),另加收0.35%的管输损耗费;
(2)2013年城市居民用燃气价格(增量气):0.7900元/Nm3(含税价),另加收0.35%的管输损耗费;
(3)2013年城市燃气工业用天然气价格(存量气):1.2879元/Nm3(含税价),另加收0.35%的管输损耗费;
(4)2013年城市燃气工业用天然气价格(增量气):2.1679元/Nm3(含税价),另加收0.35%的管输损耗费;
(5)2013年城市燃气其他用天然气价格(存量气):1.1900元/Nm3(含税价),另加收0.35%的管输损耗费;
(6)2013年城市燃气其他用天然气价格(增量气):2.1679元/Nm3(含税价),另加收0.35%的管输损耗费;
2、天然气管输价格及管输税款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财函【2010】23号文件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3】37号《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2013年度天然气管输费为0.1100元/Nm3(不含税),增值税款为0.1100元/Nm3×11%。
3、2013年天然气综合价格的计算方法:
(1)天然气含税门站价格=存量气含税门站价格元/Nm3×存量气比重+增量气含税门站价格元/Nm3×增量气比重
(2)以上计算公式存量气以2012年天然气实际用气量为计算基数。
4、2013年度新天然气含税门站价(暂定)为1.348537元/Nm3,另加收0.35%的管输损耗费。气量按存量气和增量气用气比例均衡分摊到每个结算周期进行结算,年度结算期末据实结算。
5、本协议履行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2013年9月5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6、本协议作为原协议的组成部分,其他条款执行原合同。
二、本次调整门站价格对公司的影响及对策
根据公司对本年度天然气销售量预测,预计本次中石油调整供应价格将增加2013年天源燃气公司经营成本约2026万元。
目前,本公司正就调整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相关事宜积极与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协商,得到相关批复后将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