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大安全事故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3-036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安全事故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9月7日晚间人民网、凤凰网等媒体报告公司南通项目发生塔吊断裂事故的新闻。经公司核实,上述新闻基本属实。
公司核实相关情况如下:
9月7日上午9时,本公司投资开发的南通中央商务区B-04地块一施工大楼塔吊在拆卸过程中发生塔身倾覆事故,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抢救。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本项目业主方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中南新世界开发中心有限公司,施工方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单位,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江苏省安监局已介入处理此次事故调查。
目前南通中央商务区B-04项目已经停工,公司其他投资开发及施工的项目正常运营,未受影响。
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在指定报刊和网站履行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3-037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于2013年9月5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9日在海门中南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共计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锦石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册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及办理相关手续的议案》
(一)发行方案
1、发行主体: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本次拟注册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最终的发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备案通知中载明的额度为准。在发行额度有效期内,可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在中国境内一次或分期、部分或全部发行。
3、发行期限:本次拟注册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4、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营运资金等。
5、决议有效期:本次拟注册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二)授权事宜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具体的发行方案、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期数、发行利率、承销方式等,及办理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手续。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刊登于2013年9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并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3年9月25日上午9点以现场方式在海门常乐镇中南大厦9层会议室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第一项议案。
(详见刊登于2013年9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3-038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并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履行合法表决程序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3年9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注册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及办理相关手续的议案》。为进一步改善债务融资结构、降低债务融资成本,公司拟发行注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江苏中南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上述议案。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概述
(一)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预计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本次拟注册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最终的发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备案通知中载明的额度为准。在发行额度有效期内,可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在中国境内一次或分期、部分或全部发行。
2、发行期限:本次拟注册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3、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营运资金等。
4、发行利率: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通过簿记建档确定。
5、发行方式:非公开定向发行。
6、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非公开定向发行。
7、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通过后24个月之内。
(二)授权事宜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具体的发行方案、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期数、发行利率、承销方式等,及办理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手续。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三、董事会意见
考虑到公司当前银行与信托为主的融资渠道,通过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债务融资结构、降低债务融资成本,提高公司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公司将及时披露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情况。
四、备查文件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3-039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9月25日 上午9:00
2.召开地点:江苏省海门市常乐镇中南大厦九楼会议中心
3.召集人: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①截止2013年9月18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②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③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拟注册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及办理相关手续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13年9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个人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它事项
1.联系地址:江苏省海门市常乐镇中南大厦7楼西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 226124
联系电话: (0513)82738286
传 真: (0513)82738796
联 系 人: 张伟 黄晓璐
2.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会议通知中列明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 | 表决事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拟注册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及办理相关手续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回 执
截止2013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