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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3-055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二○一三年九月五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二○一三年九月九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董事周灿先生因出差原因未能亲自表决,委托董事严志荣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增加以下经营范围: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咨询、维护、测试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创意策划服务;影视服务的买断、代理业务(不含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前置审批或许可经营的项目)。

    实际经营范围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

    根据经营范围的变更,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作修订如下:

    变更前变更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数字电视机、数字摄录机、数字录放机、数字电视接收器、DVD机、TFT显示器、LCD显示器、MID产品、平板电脑(不含限制项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数字电视机、数字摄录机、数字录放机、数字电视接收器、DVD机、TFT显示器、LCD显示器、MID产品、平板电脑(不含限制项目);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咨询、维护、测试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创意策划服务;影视服务的买断、代理业务(不含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前置审批或许可经营的项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公司章程的修订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详细内容参见2013年9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章程》(2013年9月)。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修订情况请参见2013年9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修订案。详细内容参见2013年9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13年9月)。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参见2013年9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九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3-056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9月26日(星期四)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23日(星期一)

    (三)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9月26日(星期四)上午9:30

    (四)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五)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3069号星河世纪大厦A座32楼大会议室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9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受托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一和议案二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参见2013年9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其中议案一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3年9月24日和2013年9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3069号星河世纪大厦A栋32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518026

    传真号码:0755-33345607

    四、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严志荣、牟海涛

    联系电话:0755-33345613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九月十日

    附: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3年9月26日召开的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不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