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章程》变更及换领新《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3-02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变更及换领新《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监局《关于核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的批复》(沪证监机构字[2013]180号),着手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详见公司于2013年7月25日发布的《公司关于获批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的公告》)。2013年8月22日,公司已办理完毕新《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及备案手续,并换领了新的《营业执照》。
本次《公司章程》及《营业执照》变更主要涉及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即:增加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直接投资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从事金融产品等投资业务。
《公司章程》涉及第十二条的变更,具体如下:
原文: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资产管理;直接投资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从事金融产品等投资业务。
变更为: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直接投资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从事金融产品等投资业务。
另外,公司根据监管要求,于2013年9月5日向中国证监会换领了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http://www.htsec.com).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