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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信周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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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信周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建信周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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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信周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3-09-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建信周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及其基金份额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166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4.本基金的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本基金自2013年9月12日起至2013年9月13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7.代销机构包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及指定证券公司。直销机构即本公司。

      8.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9.本基金募集期内不设募集目标上限。

      10.本基金根据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的金额,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设A 类和B 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11.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若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机构和指定的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2.通过本基金指定代理销售机构认购基金,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时,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柜台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上述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认购本基金时,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13.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累计认购金额限制。

      14.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15.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基金合同生效后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并正式发布生效公告后第2日起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16.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建信周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7.代理销售机构代销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详见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8.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示的代销机构外,如出现增加代销机构的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9.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66228000)、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用)以及直销专线电话(010-66228800)咨询购买相关事宜。

      20.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依法对本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21.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提示投资者充分了解基金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0%时,投资者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因拆分、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以1元初始面值开展基金募集或因拆分、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或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相关部分。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建信周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认购期基金代码及简称

      A类基金份额代码:530030; B类基金份额代码:531030

      基金简称:建信周盈安心理财债券

      (三)基金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1、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赎回相应基金份额。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每个运作期为一周。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次一周的周度对日(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工作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对应的次二周的周度对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

      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赎回该份基金份额。

      2、在每份基金份额的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申请赎回该份基金份额。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次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在基金份额对应的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管理人办理该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的结转。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运作期到期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约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

      (五)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六)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价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七)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保持为人民币1.00元。

      (八)募集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九)基金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设在北京的直销柜台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1)直销柜台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江先周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010-66228800

      (2)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公司网址:www.ccbfund.cn。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95559.com.cn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s.com

      (4)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商务楼A座

      法定代表人:刘军

      客服电话:0571-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5)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服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6)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客户服务电话:0431-96688、0431-85096733

      网址:www.nesc.cn

      (7)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8)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777

      网址:www.gyzq.com.cn

      (9)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热线:95538

      网址: www.qlzq.com.cn

      (1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客服热线: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1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2)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曾小普

      客服电话:4008-222111

      网址:http:// www.gsstock.com

      (1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网址:www.gtja.com

      (1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客服电话: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1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

      网址:www.htsec.com

      (1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1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18)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9)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客服电话: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20)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21)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客服电话:0755-82288968

      网址:www.cc168.com.cn

      (22)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6008008

      网址: www.china-invs.cn

      (2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20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户服务电话:0755-82825555

      网址:www.axzq.com.cn

      (2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客服热线:4008866338

      网址:stock.pingan.com

      (25)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20层

      法定代表人:刘东

      客服电话:020-88836999

      网址:www.gzs.com.cn

      (26)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辅星路13号

      法定代表人: 张雅锋

      客服电话:95563

      网址:http://www.ghzq.com.cn

      (2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户服务电话:020-95575

      网址:www.gf.com.cn

      (28)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29)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3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十)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的募集时间自2013年9月12日起至2013年9月13日止。

      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若本基金符合基金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同时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基金管理人将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实际情况可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募集时间。

      若3个月的设立募集期限届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限届满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本基金募集期内,基金份额在直销机构和公告的代销机构的各个网点同时公开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销售渠道

      本基金销售渠道包括直销机构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具体如下:

      1、直销机构: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柜台、网上交易平台。

      2、代销机构: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本次募集基本情况”中“代销机构”部分。

      (二)认购方式

      1、本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初始发售面值发售。

      2、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3、本基金认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无效,基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投资者。

      4、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

      5、认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6、投资者的总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期利息)/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

      7.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某投资者投资5万元认购本基金,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则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下转B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