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天津磁卡 编号:临13-015
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9月4日有关媒体在没有通过正式渠道对我公司进行采访、相关数据也没有与我公司进行沟通和确认的情况下,刊登了题为“天津磁卡半年报重大疑问:明细与合计相差2.7亿元有财务专家表示,公司超过2.7亿元现金支出跟明细账不相符,属于重大会计差错,公司必须解释清楚”的署名报道。现就有关质疑澄清如下:
该文章所质疑的:“半年报现金流量表显示,天津磁卡2013年上半年现金支出最大的科目为‘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这一科目现金支出高达28560.6万元,但是明细中却仅仅列出了1277.9万元的现金去向。财务报表附注显示,天津磁卡2013年上半年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包括:管理费用955.4万元,担保支出及罚款等26.6万元,营业费用261.5万元,银行手续费7.1万元,往来款27.3万元,合计28560.6万元。计算可知,上述明细科目总额为1277.9万元,与28560.6万元的合计数额相差超过2.7亿元,那么天津磁卡这明细中没有的2.7亿元是怎么合计出来的呢?” 对于以上报道我公司查阅了于2013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在全文第63页第四十二项中所披露的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明细中往来款金额为273,100,000元,并非文章中所写的27.3万元。该文作者错误的将273,100后的千位分隔符当作小数点,将273,100,000当作27.3万元,进而计算明细合计只有1277.9万元,得出与28560.6万元的合计数额相差超过2.7亿元的错误结论。
另外,关于“一季报现金流量表中“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这一科目并不是0,金额为231.7万元,现金到哪去了呢?”的质疑,说明如下:
关于一季报中所列示的处置固定资产231.7万元系公司对员工享受房改政策后应交回公司进行再分配的房产进行处置所得。在一季报中,将上述收入列入“处置固定资产收入科目”,在编制半年报过程中,考虑到处置房屋产权不是公司所有,因此,将上述收入调整到“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科目。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本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天津磁卡 编号:临13-016
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9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天津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津证监措施字【2013】8号)文件。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津证监措施字【2013】8号)《关于对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整改措施的决定》,“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存在下列问题:一是公司2006年7月24日受让天津环球化学科技有限公司73%股份,成为其控股股东,该事项始终未予披露;二是公司2012年12月28日与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签定了土地款补偿《补充协议》,涉及金额19560万元,该事项未及时披露;三是公司2012年10月20日与控股股东天津环球磁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福源木业有限公司签署《三方转债协议》,涉及金额500万元,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未经审议且未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上市公司依法披露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要事件”、四十八条“交易各方不得通过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要求你公司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在2013年9月20日前予以改正,并对上述违法违规事项补充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你单位应当在2013年9月20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
公司将根据上述监管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