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34版)
(5)基金经理在投资总监授权下,根据基金经理例会所确定的资产/行业配置策略以及偏差度指标,在充分听取策略分析师宏观配置意见、股票分析师行业配置意见及固定收益分析师的债券配置意见,进行投资组合的资产及行业配置;之后,在股票分析师设定的股票池内,根据所管理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和流动性特征,构建基金组合。
(6)基金经理下达交易指令到交易室进行交易。
(7)定量分析师负责对投资组合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评估与控制。
(8)定量分析师负责完成内部基金业绩评估,并完成有关评价报告。
投资决策委员会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情况的需要,对上述投资管理程序做出调整。
三、投资管理方法
本基金采用双层次的投资策略。具体来说是:
第一层次主要通过对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进行分析,确定股票和现金资产的配置比例。本基金通过分析宏观经济因素、政策导向因素、市场环境因素等,全面评估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程度和资本市场中长期预期收益率,在设定的投资范围内调整股票与现金资产的比例,适度控制系统性风险。
第二层次主要是通过对行业景气循环和个股的研究,精选适合本投资组合风险收益特征的股票。公司认为,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政策导向和市场环境下,会形成不同的投资环境和处于不同景气循环周期的产业群,给上市公司带来不同的投资机会。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行业分析方法,从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出发,结合对政策导向和市场环境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来判断各行业处于何种景气循环阶段。然后,对于不同行业景气度的行业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精选不同的上市公司。
(1)景气上升期
●具有成本、技术和市场优势的行业龙头上市公司
处于景气上升期的行业,其行业的总体规模迅速扩大,毛利率水平也在上升,整个行业的利润水平快速提高。此时行业内的龙头上市公司具有技术、成本、资源、品牌和营销优势,不仅能分享行业高成长的成果,提高毛利率水平和生产规模,而且能低成本扩大自己的市场占有率。
●具有独特竞争优势或在细分市场取得领先地位的高成长公司
对于景气上升行业中的非龙头上市公司,因整个行业的规模在迅速扩大,来自竞争对手,特别是行业内龙头上市公司的竞争压力大大减轻。该类公司若能仅仅围绕自身的竞争优势确立有效的竞争策略,就可在某一个或几个细分市场获得领先优势,并且实现高速成长。
(2)景气平稳期
●盈利稳定、估值水平合理、有丰厚现金分配的行业龙头公司
处于景气平稳期的行业,市场规模和利润水平保持稳定。行业内的发展机会主要来自于各企业市场份额的此消彼长和对新的细分市场的争夺。行业内的龙头公司,可以通过自己在行业内的支配地位,利用机会扩大市场份额。
●处于高成长期的细分市场中的高成长公司
随着技术的进步,市场和消费结构的变化,即使处于景气平稳期的行业,也经常会出现新的高成长的子行业。行业内的龙头公司,因盈利已较稳定,市场份额较大,往往对新的子行业的投资机会不敏感。行业内的二线公司,如果能因应市场的变化而抓住新的投资机会,迅速在新的细分行业中取得领先优势,就可以成为新的行业龙头。
(3)景气下降期
●基本面有重大改观,而股票价格尚未充分反映其基本面的变化的公司。
处于景气下降期的行业,市场份额会不断萎缩,投资在很多情况下为负增长。行业内的企业为生存而战,价格战此起彼伏,行业整合加速,部分企业退出市场。此类行业的投资机会主要来自部分公司退出本身所在的行业而进入其他景气度高的行业,或因股东的变更或资产的置换等方面的变化而彻底改变了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四、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将以保值为主要投资策略,以充分利用权证来达到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的目的;在个股层面上,充分发掘可能的套利机会,以达到增值的目的
本基金可以持有在股权分置改革中被动获得的权证,并可以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卖出该部分权证或行权。
本基金将根据权证投资策略主动投资于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发行的权证。
第九节 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一、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是MSCI China A指数,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上证国债指数。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80%MSCI China A+20%上证国债
如果未来我国证券市场推出更具代表性的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可以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变更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二、本基金管理人认为,适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应符合下列条件:
1、合理、透明,为广大投资人所接受;
2、有一定市场覆盖率,并且不易被操纵;
3、业绩基准的编制和发布有一定的历史;
4、业绩基准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因此,本基金选择MSCI China A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基准,选择上证国债指数作为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基准。
第十节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股票型基金产品。
第十一节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8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3年6月30日(“报告期末”)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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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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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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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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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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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3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的比较
海富通股票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5年7月29日至201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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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本基金自2007年8月22日至2007年11月23日为持续营销后建仓期。建仓期满至今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有关投资范围的规定,即股票资产70%-95%,一年期以内的国家债券和现金的比例不低于5%。同时满足第14章(七)有关投资组合限制的各项比例要求。
第十三节 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条第(一)款第3 至第7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第十四节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原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第二节、释义”部分,更新了关于《销售办法》、会员单位、销售机构、基金销售网点的释义并删除代销机构的释义。
二、“第三节、基金管理人”部分,
1.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信息。
2.新增了高勇前先生和陶网雄先生的简历。
3.更新了张文伟先生和邵国有先生的简历。
4.更新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常设委员的相关信息。
三、“第四节、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等信息。
四、“第五节、相关服务机构” 部分:
1. 直销机构:
更新了直销机构法定代表人的信息。
2.场外销售机构:
(1)新增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场外销售机构。
(2)对部分场外销售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3. 场内销售机构:
更新了场内销售机构的相关信息。
五、“第六节 基金的募集”部分,对“2. 在销售机构的认购程序”内容进行了更新。
六、“第八节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对“(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和价格”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七、“第十节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部分,对“(一)非交易过户”部分的内容进行了修改。
八、“第十一节、基金的投资”和 “第十二节、基金的业绩”部分,根据2013年第二季度报告,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的内容,相关数据截止期为2013年6月30日。
九、“第二十二节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法定代表人信息。
十、“第二十三节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一)资料寄送服务”及“(三)定期定额计划”部分的内容。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1日
|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 权益投资 | 2,591,340,449.38 | 92.47 |
| 其中:股票 | 2,591,340,449.38 | 92.47 |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 其中:债券 |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195,315,206.12 | 6.97 |
| 6 | 其他各项资产 | 15,783,028.07 | 0.56 |
| 7 | 合计 | 2,802,438,683.57 | 100.00 |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A | 农、林、牧、渔业 | 51,767,950.26 | 1.85 |
| B | 采矿业 | - | - |
| C | 制造业 | 1,313,003,870.27 | 46.99 |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 - |
| E | 建筑业 | 359,028,575.95 | 12.85 |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50,351,825.40 | 1.80 |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 - |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 | -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76,820,199.98 | 6.33 |
| J | 金融业 | - | - |
| K | 房地产业 | 441,047,838.51 | 15.78 |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 |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 - |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84,243,747.97 | 3.01 |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 P | 教育 |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 - |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115,076,441.04 | 4.12 |
| S | 综合 | - | - |
| 合计 | 2,591,340,449.38 | 92.74 |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600352 | 浙江龙盛 | 18,064,477 | 169,444,794.26 | 6.06 |
| 2 | 000063 | 中兴通讯 | 10,287,904 | 131,170,776.00 | 4.69 |
| 3 | 002310 | 东方园林 | 3,088,073 | 118,242,315.17 | 4.23 |
| 4 | 300212 | 易华录 | 3,639,942 | 109,198,260.00 | 3.91 |
| 5 | 300027 | 华谊兄弟 | 3,007,550 | 85,865,552.50 | 3.07 |
| 6 | 600079 | 人福医药 | 3,159,203 | 82,392,014.24 | 2.95 |
| 7 | 002440 | 闰土股份 | 3,902,866 | 80,672,240.22 | 2.89 |
| 8 | 002385 | 大北农 | 7,734,526 | 79,820,308.32 | 2.86 |
| 9 | 002375 | 亚厦股份 | 2,305,426 | 71,007,120.80 | 2.54 |
| 10 | 600887 | 伊利股份 | 2,243,916 | 70,189,692.48 | 2.51 |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 1 | 存出保证金 | 1,470,049.76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4,148,186.07 |
| 3 | 应收股利 | - |
| 4 | 应收利息 | 48,193.38 |
| 5 | 应收申购款 | 116,598.86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 7 | 待摊费用 | - |
| 8 | 其他 | - |
| 9 | 合计 | 15,783,028.07 |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
| 1 | 300027 | 华谊兄弟 | 85,865,552.50 | 3.07 | 重大事项 |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1)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 | 业绩比较基准标准差(4) | (1)-(3) | (2)-(4) |
| 2005年7月29日至2005年12月31日 | -0.50% | 0.69% | 5.85% | 0.88% | -6.35% | -0.19% |
| 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 131.41% | 1.44% | 97.60% | 1.09% | 33.81% | 0.35% |
|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 97.02% | 1.96% | 115.55% | 1.86% | -18.53% | 0.10% |
|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58.77% | 2.46% | -54.65% | 2.37% | -4.12% | 0.09% |
|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73.16% | 1.78% | 73.29% | 1.62% | -0.13% | 0.16% |
|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6.72% | 1.56% | -5.88% | 1.25% | 12.60% | 0.31% |
|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29.05% | 1.20% | -21.52% | 1.05% | -7.53% | 0.15% |
|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1.63% | 1.23% | 6.42% | 1.04% | -8.05% | 0.19% |
|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1.47% | 1.41% | -8.29% | 1.16% | 9.76% | 0.25% |
| 2005年7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起)至2013年6月30日 | 144.82% | 1.67% | 155.43% | 1.50% | -10.61% | 0.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