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中新药业 编号:临2013-019号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未提供网络投票
● 公司股票未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届次: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2013年10月28日上午9:3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的地点:中国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236号增1号天津汇高花园酒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201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审议公司获得3.5亿元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三)审议选举解庆峰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四)审议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境内审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其聘金的议案。
上述第一项、第二项事项均由公司2013年8月13日召开的2013年第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三项事项由公司8月13日召开的2013年第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13年8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上交所网站披露,请参见临时公告2013-015号、临时公告2013-016号。第四项事项由公司9月5日召开的2013年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13年9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上交所网站披露,请参见临时公告2013-017号。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至2013年10月24日止,所有登记在册的境外股东。
3、截止2013年10月24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4、得到股东授权委托书的股东委托代理人。
5、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凡拟参加会议的境内可限售流通股股东于2013年10月8日之前,将参加会议的意愿书面通知公司。
2、凡拟参加会议的无限售流通股个人股东,需于2013年10月27日12:00前凭个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凡受本公司股东委托出席大会的个人股东受托人,需于2013年10月27日12:00前将授权委托书复印件送达公司后,持该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受托人身份证出席大会。
3、凡拟参加会议的无限售流通股法人股东,需于2013年10月27日12:00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受托人身份证、联系电话进行登记。凡受本公司股东委托出席大会的法人股东受托人,需于2013年10月27日12:00前将授权委托书复印件送达公司后,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受托人身份证出席大会。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受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17号中新大厦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电话:022-27020892
传真:022-27020926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1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2 | 关于公司获得3.5亿元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3 | 关于选举解庆峰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 |||
| 4 | 关于改聘公司2013年度境内审计师的议案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股权证号: 持股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此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