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与平安银行东莞分行签订
补充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13-058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平安银行东莞分行签订
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3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不超过24,750万元并购贷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3-016号)。该并购贷款用于收购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人”)90%的股权,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0%,期限60个月。该并购贷款首次申请发放的贷款金额为5,500万元,已用于支付天地人10%股权收购价款。
鉴于公司已利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完成了对天地人90%股权的收购及增资5,000万元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完成对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及增资5,000万元的公告》(临2013-054号),经友好协商,公司与贷款银行平安银行东莞分行于2013年9月10日签订了前述并购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将主合同的贷款金额由“24,750万元”变更为“5,500万元”;
2、将主合同的贷款用途由“收购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0%的股权”变更为“收购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
3、对主合同的分期还款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4、取消主合同中“募集资金到位后须用于提前偿还本笔并购贷款”的要求。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二日
备查文件:
1、公司与平安银行东莞分行签订的《授信补充协议》
上述备查文件查阅途径为:公司证券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