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浙报传媒 编号:临2013-040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在召开期间无新增议案和议案变更事项。
本次会议共有一项议案提交表决,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9月12日下午13:30(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浙报传媒大厦裙楼四层国际会议厅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高海浩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
三、会议出席情况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为594,143,795股,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人,代表股份309,978,8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7%。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项宁一、何加正、宋建武、吴飞等4位董事因其他工作安排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王慰平监事因其他工作安排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总经理张雪南先生、财务总监郑法其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 全体股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 全体股东 | 309,978,846 | 309,978,846 | 0 | 0 | 100% |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吴小亮、周一杰两位律师现场见证。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结论为: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