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上海展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13-023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上海展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标的的名称:上海展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
●交易金额:18,214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交易在获得商务部门批复后生效。
一、交易概述
(一)2013年7月16日, 公司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表决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开发区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上海展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开发区有限公司通过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上海展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5%的股权,转让挂牌价为18,214万元。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13-017,临2013-018号公告。
(二)本次股权转让于2013年7月18日至2013年8月15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挂牌期间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为中伟行有限公司(China Orient Limited)。转让价格18,214万元。
(三)根据挂牌结果,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开发区有限公司与中伟行有限公司(China Orient Limited)于2013年9月13日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四)经公司核查,中伟行有限公司(China Orient Limited)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介绍
受让方:中伟行有限公司(China Orient Limited)
住所:香港中环干诺道中133号诚信大厦六楼606室
董事:Craig Anthony Pearce
公司类型:2011年在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详见2013年7月17日,18日公司公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上海展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的补充公告》。
四、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转让方: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即甲方;
受让方:中伟行有限公司(China Orient Limited),即乙方。
(二)转让标的:甲方所持有的上海展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
(三)转让价款:人民币18,214万元。
(四)支付方式:乙方已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计人民币5,464.2万元,在合同签订后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
甲、乙双方约定按照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价款:
(1)首期价款(含前期已经支付的交易保证金5,464.2万元)为乙方应支付的本次产权交易价款总额的50%,计人民币9,107万元,乙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跨境人民币结算账户银行账户。
在取得产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之内,并股份转让已完成外汇管理部门以及跨境人民币结算管理部门的审批程序,且甲方开立专用境内资产变现账户(“变现账户”),双方共同向产交所发出一份书面付款通知,要求其将产交所结算账户内已实际从乙方处收到的首期款项全数汇入甲方开立的变现账户。
(2)其余价款人民币9,107万元,乙方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供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在2013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付清。
(五) 违约责任
乙方若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0.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乙方收到甲方要求支付价款的书面通知后30日内仍未支付价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甲方若逾期不配合乙方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每逾期一日应按交易价款的0.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在甲方收到乙方要求配合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的书面通知后30日内仍未配合完成权利交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倘若本合同因一方直接或间接的故意或恶意而被提前终止的,则违约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5日向相对方支付相当于转让对价8%的违约金。
(六)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于2013年9 月13日签署或加盖公章,且经有权批准的商务部门批复后生效。
五、出售股权对公司的影响
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出售上海展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5%的股权,有助于盘活公司资产,实现投资收益。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可实现净利润约1亿元。
六、备查文件
《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14日